购物车
我的足迹

王长胜:在全省民政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加入Vip免费下载 立即下载
在全省民政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广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长胜 (2016年6月3日) 同志们:   根据厅党组的安排,我就分管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社工与志愿服务、老龄、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等四块工 作,谈谈省厅的工作思路,对各地近期要抓好的重点工作 提出意见。   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大体归纳为“两推进、两加强”。   (一)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去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 脱钩总体方案》,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脱钩工作。省委、省 政府对此次脱钩工作高度重视。去年12月,省委、省政府 成立了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并于 今年2月召开第一次会议,明确了脱钩范围、试点范围、责 任主体、工作进展等事项。6月1日上午省政府常务会议已 讨论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还将 报省委常委会审定。待方案正式下发后,省级层面将选择 第一批100个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脱钩深化改革试点 ,于年底前完成第一批试点工作,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2017年1月起全面推开。尽管我省脱钩工作起步早,行动 快,但比照中办、国办《总体方案》要求还存在主体窄、 内容窄等问题,为此,民政部要求我省仍与全国同步开展 试点工作。   各地也要同步开展本地区脱钩试点工作,按即将下发 的方案要求,选择若干个市一级社团开展试点,试点方案 报省民政厅核准、省联合工作组批复后实施。今年年底前 要完成试点,明年起要全面铺开。省联合工作组将加强对 各地脱钩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在规定时间内脱钩不到位的 行业协会商会,由各级“脱钩”领导小组下发整改通知,经整 改无 效的行业协会商会可引导其注销,或按有关规定予以 撤销登记。   (二)推进《慈善法》的贯彻实施   现在离《慈善法》的正式实施不到三个月时间了。对 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而言,《慈善法》赋予我们的 主要任务是对慈善组织的登记管理、相关服务和执法监督 。为贯彻实施《慈善法》,省厅已成立实施《慈善法》工 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并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登 记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参与慈善法学习宣传工作。目前 ,省社管局正在围绕《慈善法》中涉及慈善组织的相关内 容制定配套政策规定,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指导各地解决 贯彻《慈善法》、管理慈善组织中存在的问题,还要组织 专门的培训。   为使《慈善法》真正能够落地,各地社会组织管理登 记机关要确保9月1日实施时,有人办事,有制度管事,有 场所办事,具体说,要做好三项准备工作。一是要做好思 想的准备。《慈善法》的实施,基层民政责任重大。《慈 善法》规定,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下放到县一级民政部门 ,这就要求我们民政系统的同志特别是基层的同志,即便 工作再忙,也要坐下来好好学一学法律条文,尤其把民政 相关的条文学懂弄通。二是要做好制度的准备。《慈善法 》的实施,需要很多配套制度,但是配套制度建设不只是 民政部和省里的事情,各地也要把配套制度做好,已经制 定的规章制度要理一理和《慈善法》有没有冲突,有必要 就要及时修订。三是要做好执法力量的准备。实施《慈善 法》,大量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基层,从登记到服务、到 管理、到执法,迫切需要建立一支得力的队伍。《慈善法 》第94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慈善组织 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或调查时,检查人员或者调查人 员不得少于两人。这是硬指标,但目前很多县(区)社会 组织登记部门都达不到这个要求。各地要以《慈善法》的 实施为契机,充实基层社会组织管理队伍,力争在9月1日 前按要求选齐配强执法力量。   (三)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   为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省厅正着力抓五项工作。 一是健全社会组织法规制度。尽快出台《广东省社会组织 涉外活动管理办法》、《广东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试行 办法》、《广东省基金会登记试行办法》,配合省人大法 工委推进《广东省社会组织条例》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三审 工作。二是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建设。发挥先进典 型示范带动作用,创建10家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社会公信 力高的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治理建设示范单位。 三是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对连续三年未按照规定参加 年检的省级社会组织进行核查,经查实违反了《社会团体 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对年检 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进行约谈并责成整改。四是加强社会 组织执法监察工作。开展“国字号山寨协会”调查摸底工作 ,在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公开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曝 光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拟对我省掌握的“省字 号‘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进行曝光。五是加快社会组 织信息化建设。去年,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库项目(省本 级)获省政府的立项批准。目前,已依托该项目构建覆盖 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的信息化系统,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业务全部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年检,省本级社 会组织法人单位基本信息、年检结果信息、业务办理信息 等在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实现信息公开。全省21个地市本 级和95%以上县(市、区)的信息化平台和省社会组织法人 库实现互联互通。   各地要按照省厅工作思路,加强顶层设计,抓紧出台 与省级社会组织法规制度相配套的政策体系;要积极开展 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建设,加快推进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 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优化年检工作,切 实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要掌握“国字号山寨协会”在 广东开展活动的情况并及时上报省厅,开展“省字号山寨 (离岸)社会组织”排查工作,做好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劝散 或取缔工作。要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做好社会组织历 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和社会组织信用数据的编录工作,完善 我省社会组织法人库数据,实现全省社会组织大数据管理 模式;要配合组织实施“民政E线通”在线验资系统、电子证 照和电子印章及“粤社通”系统,做好我省社会组织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工作,力争今年底完成全省存量社会组 织的换证工作。   (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去年以来 ,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委 《实施意见》先后出台,全国、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 谈会相继召开,中央组织部明确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列为 今年年度重点督查工作之一。今年以来,省社会组织党委 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中央《意见》和全国 、全省座谈会精神,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集中 排查,周密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筹备省社会组织 党委换届工作、机构建设和脱钩后党建工作,抓紧制定《 实施意见》的配套制度和工作规划。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实施意见》,深入实施“抓 巩固促提高”行动,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各项重要任务 ,切实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履职尽责;抓紧抓好社会组织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重点做好所属党支部的督促指导 工作,抓细抓实今年的龙头任务;积极协调地市编制和组 织部门完成党建工作机构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充实工作 力量;谋划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 ,有序做好试点期间的党建管理工作。   二、社工及志愿服务工作   大体归纳为“两试点、两建立”。   (一)深化“专业社工、全民义工”试点工作   今年2月,省厅下发《关于开展“专业社工全民义工”试 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为期3年的试点工作。 省级层面以公共危机介入领域为试点,已推动成立省公共 危机社会工作服务队,成立省公共危机志愿服务协会,探 索建立“专业社工、全民义工”的公共危机介入服务联动机制 。下一步,省厅还将分领域培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分领 域建立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才库,分领域培育发展志愿服务 组织。   目前,各地已按省厅要求确定了66个试点,覆盖了 14个服务领域。各地要进一步深化试点,将抓好试点作为 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和志愿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把握 试点工作进度,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定期评估和检查 试点开展情况,并在抓好现有试点的基础上,适度拓展试 点领域。   (二)加快培育志愿服务组织与规范服务工作试点   “支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 试点”,是今年部省合作的重点事项。省厅将研究出台《广 东省志愿服务记录实施细则》、《广东省扶持志愿组织发 展的实施意见》,开发全省统一的广东省志愿服务管理系 统,推动成立广东省志愿服务的社会组织。   各地要结合贯彻落实《慈善法》,通过政策引导、重 点培育、项目资助等方式,大力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