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
本办学条件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 王凤玲
2014年6月9日
同志们:
今天,三部委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
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做出工作部署,提出
工作要求。刚才,云南、河北、江西、甘肃四省的五位同
志,分别介绍了工作进展情况和做法经验;稍后,刘利民
副部长、余蔚平部长助理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结合
发展改革委工作职能,对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两点工作要求
。
一、要增强紧迫感,制定好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对于促进教育公平
和社会公正、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
等化,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通过了三部委《关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
本办学条件的意见》,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
迫感,抓紧推进工作落实。
首先,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三部委办公厅《关于
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
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教育
、财政部门一道,共同做好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在规划编
制过程中,一方面要守住底线,把握基本办学标准,本着
“填平补齐”的原则,缺什么,补什么,做好学校“硬件”条件
的达标工作,防止人为打造“重点校”、“示范校”,以学校标
准化建设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另一方面,要重视“软
件”与“硬件”同步改善,创造有利于教师安心从教的条件
,改善和提高教育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和能力。
其次,要立即行动,做好今年投资计划执行工作。最
近,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已经审议下达了2014年农
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专项投资计划。各省发展改革委要会
同教育部门,抓紧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对于落实今年
投资项目,我们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同步抓紧开展
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在暑假内全部开工;二是要
保证建设质量,落实建筑质量终身责任制,坚决杜绝“豆腐
渣”工程。三是要按“规矩”办事,在政府简政放权的同时
,有关部门要按程序办事,厘清责任,督促项目学校严格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