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我的足迹

石龙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加入Vip免费下载 立即下载
石龙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和改进镇党 委工作,规范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实现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 、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 的决定在我镇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 ,结合石龙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石龙镇党委班子决策重大问题。 第二章 议事原则 第三条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 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的宗旨,确保上级部门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 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 定”的原则,由镇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以会议表决形 式体现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 见等形式代替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二)对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 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 ,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做表 决。 (三)党委书记要敢于负责,有民主作风,善于发挥每个党 委成员的作用。每位党委成员既要从党委工作的全局出发思考问 题,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又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创造性地抓 好分管工作。党委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合作,做到分工不 分家,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爱护,加强团结协 作。 (四)镇党委班子决定重大事情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同群 众商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布置工作任务要向 群众讲请道理;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 群众负担。 第三章 议事的内容范围 第五条 党委议事的内容范围是: (一)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 政府决定的意见、措施;研究决定本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研究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完成工作 任务的措施、要求。 (二)研究和决定加强本镇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精 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包括: 1.讨论决定本镇开展的重大政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2.讨论决定本镇所属单位的人事任免及班子建设; 3.按有关规定讨论审批所属党组织的成立、变更或撤销,讨 论审批和处理处置党员; 4.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提出出席上级党 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讨论通过提交党员代表大会的工 作报告; 5.研究决定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