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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建明副厅长:在全省煤矿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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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建明副厅长在全省煤矿建设座谈会上 的讲话 省煤炭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牛建明 (2017年3月3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组织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 集团公司分管煤矿建设管理的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召开煤 炭基本建设座谈会暨全省煤炭基本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 设工作会,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煤炭工作会精神和 省煤炭厅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建设 矿井管理的相关工作。为推动我省煤炭建设有序进行 ,促进全省煤炭行业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积极努 力。 一、我省煤矿基本建设情况 从2009年煤矿兼并重组工作以来,全省现有788座重 组整合矿井截至2016年底,累计完成矿井的初步设计审 批760座,占重组整合全部矿井的96.4%;累计完成开工 审批731座,占重组整合全部矿井的92.8%;累计验收 377座,占重组整合全部矿井的47.8%。  截至2016年底,全省在建矿井143座,其中整合改造 矿井134座;新建、升级改造矿井9座;尚有22座矿井正 在进行联合试运转;停缓建矿井200多座。 煤矿兼并重组以来至2016年底,全省累计共完成单 项工程质量认证515个,其中煤矿建设项目474个,选煤 厂建设项目38个,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3个;在已认证的 煤矿建设项目中,兼并重组整合项目394个,新建项目 10个,改扩建及水平延深等项目70个。2009年以来,全 省共有97个项目工程被评为煤炭行业优质工程,68个被 评为煤炭行业“太阳杯”工程,潞安集团高河矿、同煤集 团同忻矿荣获国家工程建设最高奖——鲁班奖。2016年 ,全省有8个项目工程被评为煤炭行业优质工程,8个被 评为煤炭行业“太阳杯”工程。 二、当前建设矿井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几年,我省煤炭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山西煤 炭行业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在工作中,我们也 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地质报告审批下放后,有些主体企业把关不严 ,导致出现地质资料数据不全、精度不准、质量不高、 勘探程度不够等问题,不足以作为矿井建设的依据,致 使初步设计多次变更,建设工期一拖再拖。 二是初步设计变更增多,有些矿井设计标准有所降 低。受矿井地质报告勘探精度不够的影响,有些矿井实 际条件与原地质资料不符;有些矿井受建设资金不足的 影响,存在降低设计标准的问题。 三是建设过程中,个别项目单位违规批小建大,擅 自组织生产出煤现象还未杜绝。有部分矿井原来存在持 证改造过渡期生产系统,但吊销了其相关证件或证件到 期后,仍未及时关闭旧生产系统。 四是部分矿井建设进度缓慢,建设任务不能按期完 成。受资金短缺,股东意见不统一,与当地村民矛盾冲 突等原因,一些煤矿建设工期一拖再拖;有的煤矿不进 行建设,既不申请延期,也不报送停建缓建,等待观望 ;还有部分煤矿,调查摸底时都是正常建设,但建设多 年后,矿建工程还处于二期工程初始阶段,甚至有个别 煤矿一期工程还未全部结束。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 了全省煤矿的整体建设进度,也为强化建设管理增加了 难度。 五是多种原因致使证照办理不到位等影响建设。一 方面受兼并重组方案变更、资源价款拖欠、股东意见不 统一等原因影响。另一方面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办〔 2015〕52号文件规定,煤矿生产规模、工业场地、生产 工艺等变更时,必须进行环评报告变更,一些矿井在设 计变更时却未履行环保批复手续,影响建设进度。 六是在工程质量监督方面:一是质监机构不完备。 目前,我省个别矿区站处于空编、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 状态,有的地方站至今没有一名正式人员,有的地方站 在编人员专业不对口,还有一些站被改为基层管理单位 ,监督经费不能保证,这中状况不符合国家对质监机构 的定位,也不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二是日常监督检查 缺位,工程质量认证不够规范。三是有些建设单位在开 工前,不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注册,在施工过程中,重 视进度、轻视质量,对监督人员提出的质量问题不能及 时组织整改,把问题一直拖到质量认证,给认证工作造 成极大困难。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我省煤矿建设工作的有序 推进和健康发展,必须引起各市、各集团公司的高度重 视,需下大力气进行解决。 三、针对上述问题,对建设矿井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肃认真执行初步设计及设计变更 一要确保地质资料的准确性。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 、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原始资 料,地质勘查单位必须对提供的勘查报告真实性、准确 性负责。 二要加强初步设计变更管理。初步设计变更必须有 合法合规的变更理由,初步设计变更原则上应当由原设 计单位进行编制。 在建设过程中发现设计存在重大缺陷、影响安全施 工的,或因新颁布的规程、规范、标准等规定或政策不 符的,应及时申请变更初步设计。由于建设规模调整 ,导致初步设计变更的,必须有合法有效的批复或立项 文件。相关证照过期后不得办理设计变更。 三要严格监管建设过程中是否按初步设计进行建设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必须在日常检查或申请 联合试运转时,严格对照设计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 问题;煤矿不得以任何理由弄虚作假,隐瞒与设计不符 的设备和工程;投产前设计单位应核实矿井井上下各系 统生产能力的情况,出具各系统环节生产能力核算表。 四要严禁批小建大。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是当前国 家和我省重要的产业政策,也是当前的重要任务。批小 建大,既涉及产能调控,又涉及安全责任,各单位必须 高度重视。 建设单位必须落实法定代表人建设安全第一责任人 的责任。对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的相关单位进行全面、统 一协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程 和标准要求,组织项目施工;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配 全机构和人员,对国家及我省下发的有关煤炭产业政策 以及生产、建设、安全等各方面的文件要认真组织学习 ,对出台的新要求和新规定要及时掌握并严格遵守,切 实尽到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 设计及各专篇设计的内容及标准组织矿井建设,严禁擅 自变更设计,严禁擅自扩大系统能力,严禁擅自选择提 高设备能力。 必须把好立项、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竣工验收 的每一个环节。受企业委托的煤田地质勘查单位要按照 《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勘探规范》等要求,做好项目地质勘查工作,确保地质 资料的精度不低于勘查程度要求,对勘查成果负责。项 目设计单位要对设计负责,严格按照《煤炭工业矿井设 计规范》、《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煤矿安全 规程》和煤矿安全标准编制初步设计,详细论证开拓开 采方案、认真比选设备。因地质条件影响的设计变更 ,必须要求建设单位补充真实、准确、审批程序齐全的 地质资料。项目监理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监督建设单 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施工。如果 建设过程中发现违反设计、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事故 隐患的建设施工行为和工程,如果无法制止,必须上报 上级管理部门。 各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各集团公司要加强建设过 程中的事中监管,防止企业以任何理由批小建大。严厉 打击非法违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