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我的足迹

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在农民合作社发展论坛上的讲话

加入Vip免费下载 立即下载
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在农民合作社发展论 坛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十周年,9月4日,农业 部、全国人大农委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了法律实施十周 年座谈会。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农民合作社发展论坛 ”,总结经验,把握机遇,展望未来,很有意义。我代表农 业部,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祝贺!向关心和支持农民合作社 事业发展的同志们表示感谢!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事 业发展,坚持把合作社作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 效载体。2004年以来,连续14个中央1号文件,都对扶持发 展农民合作社作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 在黑龙江视察时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农户增加收 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把合作社进一步办好。这次农交会开办农民合作社展区 、举办农民合作社发展论坛,正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 精神,推广合作社、办好合作社的务实之举。我们要深刻 领会中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指示精 神,科学把握合作社发展规律,引导支持合作社发展壮大 。今天,期待大家集思广益、畅所欲言,为合作社发展献 计献策。下面,我先抛砖引玉,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   一、农民合作社十年发展成效斐然   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农民合 作社走过了十年方兴未艾的发展路。到今年7月底,在工商 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93.3万家,是2007年底的 74倍,年均增长60%;实有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约占全国 农户总数的46.8%;产业涵盖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等主 要产品生产,并扩展到农机、植保、民间工艺、旅游休闲 农业等多领域;在专业合作的基础上,农民群众探索出股 份合作、信用合作、合作社再联合等多种形式和业态。农 民合作社正在成长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 建设的中坚力量,在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脱贫致富中发挥 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第一,合作社已成为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 体系的牢固纽带。从成员构成看,合作社集新型经营主体 与传统农户于一身,普通农户成员占82.2%,囊括198万个 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以及54万家农业企业和社会团体,搭 建起多元主体融合的组织框架。从组织功能看,合作社融 生产与服务于一体,提供耕种收储运多环节农业社会化服 务,开展土地、资产、技术多资源要素合作,真正起到了 组织农民、服务农民、提高农民的中坚作用。   第二,合作社已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有效载 体。合作社准确把握规模经营的主攻方向,发展土地规模 经营和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双管齐下,有效提高了规模经营 水平。2016年,家庭承包耕地流转入合作社的面积为1.03亿 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1.6%。全国有10.3万家土地股份合作 社,入股土地面积2915.5万亩。超过一半的合作社提供产加 销一体服务,服务总值达1.1万亿元。通过共同出资、共创 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组建联合社7200多家,安徽、甘肃 等一批省级合作社联合社应运而生。   第三,合作社已成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 要力量。合作社立足市场、创新供给、激活需求,组织农 产品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生产。 在“镰刀弯”地区玉米 结构调整中,以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调 减玉米结构的主力军。到2016年底,有17万家合作社实施 标准化生产、注册产品商标,4.3万家合作社通过“三品一标 ”农产品质量认证。4万多家合作社创办加工实体、开展“农 社对接”“农校对接”,有的还进行直销配送、会员制消费、 认购式销售等营销创新,不仅仅局限于卖产品,而且在努 力卖服务卖体验卖感受;不仅仅有品牌讲新鲜讲正宗,而 且还有故事有文化有情怀,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了 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四,合作社已成为带动农民发展产业脱贫增收的主 要渠道。合作社在节本增效上找出路,在分享产业化经营 利益上作文章,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发展现代农业。合作 社社均可分配盈余8万—10万元,每个成员当年分配盈余 1600元。特别是合作社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载体,能够积 极发挥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强化与贫困户的利 益联结,在促进贫困农民就业增收方面作用明显。据统计 ,有10.6%、约744家国家示范社位于297个国家级贫困县中 ,带动成员22.8万户,户均收入比非成员农户高出20%。   农民合作社发展取得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亿 万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 视,得益于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我们在坚持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与时俱进,综合施策,初步 构建起法律法规、指导服务和扶持政策“三大体系”。   一是农民合作社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形成。按照农民专 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 记管理条例,农业部、财政部、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制订 了合作社示范章程、财务会计、登记办法等规章制度 ,19个省份出台了地方性法规,15个省份制定了推动合作 社规范发展的具体意见,逐步形成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 核心、地方性法规为支撑、规章制度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 系。   二是多层级指导服务体系初步建立。2013年7月,经国 务院批准,农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水利、税务、 工商、林业、银监、供销等部门和单位建立了全国农民合 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依法推进合作社发展 的强大合力。大多数地方陆续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制度,湖北、安徽、江苏等地成立了指导服务合作社的专 门机构,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各地打造省、市、县三级 辅导员队伍,开展“千人带万社”“专家一对一”等结对帮扶 ,为合作社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是扶持政策体系日臻完善。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 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出台意见,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 、示范创建。农业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依法 为合作社的组织建设、登记注册、税务管理提供指导服务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银监会等部门充分发 挥职能作用,在项目支持、财政扶持、税收优惠、金融信 贷等方面专门制订了支持政策。今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 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 》,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保险支持、 市场营销、人才培养等6个方面,进一步系统构建了支持农 民合作社的扶持政策体系。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申报期 ,通过对农民合作社直接减免,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 农民合作社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抵扣进项税额,共实现减免 增值税203.44亿元。   二、农民合作社发展面临新的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 强领导下,农业农村工作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绿色生态可持续的 发展取向,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向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 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