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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在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验交流会暨农广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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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在全国新型职业农民 培育经验交流会暨农广校工作会议上的讲 话 (2016年6月2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自2013年西安会议之后农业部再次专门研 究部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 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 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经验和 成效,研究分析“十三五”形势和任务,部署新阶段新型职业 农民培育和农广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加快培养现代农业 生产经营者队伍。韩长赋部长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高 度重视,刚才廖西元同志宣读了韩部长的重要批示精神 ,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这次会议 选择在苏州召开,主要是考虑江苏省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先 导区,江苏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创造了很好的经验。今天上午,我们参观了苏州市御亭 、吴江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体验 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很有代表性,值 得总结推广。刚才,苏州市政府陆留生副市长介绍了苏州 市农业农村发展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情况,相信大家听了 以后会留下深刻印象。财政部农业司陈有方同志对新型职 业农民培育提出了明确要求,7位同志分别从不同层次、不 同角度介绍了经验和做法,听了很受启发,值得学习借鉴 。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总结试点示范,充分肯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成效 近年来,我部与财政部一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部署要求,启动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示范工作,制 定了工作指导意见,各地结合实际,完善培育制度,强化 体系建设,增加经费投入,试点示范工作扎实推进。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2012年,我部在全国选择100个农业县开展了新型职业 农民培育试点工作。2014年与财政部共同启动实施新型职 业农民培育工程,在全国2个整省、14个整市、300个县开 展示范培育,主要任务是探索建立培育制度、开展示范性 培育和建立健全培训体系。2015年示范范围扩大至全国4个 整省、21个整市和487个县,并会同团中央、教育部启动实 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 在中央政策指引和国家试点示范推动下,各级党委政 府高度重视,陕西、湖南、安徽、云南、山西、广西、江 苏、四川、上海、山东等省(区、市)由政府或政府办公 厅出台了专门文件,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做出全面部 署。很多市县级党委政府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列为农业农 村重点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制定专门政策支持新型 职业农民培育。各级农业部门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扶持政 策,推动试点示范深入开展。一大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 主、合作社骨干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主动参加培训,提 高综合素质、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经过几年的努 力,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产业带动、农民主 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良好工作格局。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框架基本确立 各地按照中央部署和农业部、财政部要求开展试点示 范,在完善培育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在 培育环节上,坚持把教育培训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 点环节,突出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把规范管 理作为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重要手段,以素质能力、 生产规模、经营效益、带动作用为参考要素,分产业制定 认定条件和认定标准,将新型职业农民分为初、中、高三 级,开展认定工作,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把政策 扶持作为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重要保障,支持职业农 民创业兴业。在培育对象上,坚持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 主、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 为重点,兼顾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在培育 模式上,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即以产业发展为 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按 农业生产重点环节,分阶段安排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 观考察和生产实践,实现产业周期全程覆盖。这些农民田 间课堂、教学实训基地、培训示范区、创业联盟(创业园 区)打造的过程,也是促进知识技术加快转化集成应用的 过程,因为农民培育就是要将最新的技术成果传授给农民 。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民培育与农技推广是一个相互促进 互动并进的过程。在培育层次上,既有培训,也有学历教 育的试点。2015年农业部与教育部联合印发《中等职业院 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方案试行》,福建省、江苏省、浙江 省、河南省、北京市依托涉农职业院校和农广校,面向新 型职业农民开展中职、高职教育试点工作。经过近三年的 探索实践,基本确立了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 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三类协同 ”,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 框架。 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很多特色鲜明、成效显著、代 表性强的经验和做法。例如,江苏省委省政府将“新型职业 农民培育程度”纳入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省农委将新 型职业农民培育增长率纳入全省农业系统重点工作考核指 标,各市县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目标考核重点内容。 通过指标引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已上升为政府行为 ,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有力抓手。陕西省、湖北省和山西 省各级农业部门和相关机构深入村组开展摸底调查,了解 掌握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需求,建立培育对象数据库,实 现了培育对象的精准化。山东省临沂市、河北省平泉县、 河南省夏邑县将培育工作与主导产业紧密结合,根据产业 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安排培训内容,主要在农民田间 学校就近就地开展培训,实现了教学与生产过程有效对接 ,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三)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快构建 各级农业部门着力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积极 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涉农院校、科研推广机构、 企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了以农广校为主体、多方资源 广泛参与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各级农广校承担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门职能,负责 需求调研、学员遴选、认定管理、跟踪服务等基础性、长 期性工作,直接承担或组织了大量教育培训任务,是职业 农民培育的主导力量。例如,陕西省加强农广校体系建设 ,组建了5260多人的专兼职师资团队,2015年启动县级农 广校标准化建设,投入600万元,2016年增加到2000万元 ,有力提高了农广校体系建设水平。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技 推广机构发挥专家、成果和体系的优势,为新型职业农民 提供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跟踪服务。涉农院校发挥师资队 伍、教学设施、实训场所等方面的优势,主要开展青年农 场主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浙江、广西、山东、湖北等地依 托涉农院校建立职业农民学院(农民学院),创建“学历+技 能+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河南、重庆等地在农民 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建设农民田间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 育走进产业、服务产业。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农业企业等 社会力量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在教育部支持指导下,近两年来,中国现代农业、现代 畜牧业、现代渔业、现代农业装备和都市农业五大职教集 团相继成立,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联合培养农 业高技能人才、现代青年农场主与新型职业农民的路径和 模式。一些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承担新 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隆平高科与中央农广校、湖南省农 委合作,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指导服务,实现基地基 层联动、线上线下互补、育种育人一体。荃银高科在安徽 农业大学设立“荃银班”,探索培养本科层次的青年农场主。 中化化肥、金正大、中联重科、先正达等涉农企业也加强 与农业部门合作,建设农民田间学校,提供农资、农技等 服务,受到农民的欢迎。 (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费投入实现突破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工 程,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中央财政持续加大投入力度 ,支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2014、2015年分别安 排11亿元专项资金,每年培训100万新型职业农民,2016年 中央财政投入增加至13.9亿元,增长了26.4%,将进一步提 高补助标准、提升培训质量。 在中央财政的示范引导下,各地也纷纷加大新型职业 农民培育资金投入力度。如,近几年江苏省财政每年投入 1亿元,省内不少市县级财政也在加大扶持力度,去年苏州 市安排财政专项资金800万元。山西省财政每年整合1亿元 专项资金。陕西省财政每年投入4000万元,实施新型职业 农民塑造工程和县级农广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安徽省财政 过去2年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今年将新型职业农民 培育工作纳入省民生工程,整合各类资金1亿元。福建省财 政每年投入3000万元,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工程 ,今年新增3000万元,用于全省全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 育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两年省、市、县各级财政投 入资金超过20亿元。 (五)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在各地蓬勃涌现 随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深入开展,一批新型职业 农民逐渐成长起来。一批高素质的青年农民正在成为种养 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领办人,一批大学生、返 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加入到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一批“戴 眼镜”的新型职业农民正在涌现,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鲜 血液。据对2015年申报的1.3万青年农场主统计,其中高中 /中专学历占58.9%,大专及以上学历占34.7%,整体素质较 高。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兴业典型层出不穷,成为现代农业 发展历史进程中一道靓丽风景。这方面的成效值得进一步 加大总结宣传。 这几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值得充分 肯定,也积累了许多弥足珍贵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一 是坚持产业导向抓队伍。各地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优势特 色产业,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着力构建高素质现代农 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发育,引导主导产业发展。二是坚持机制创新抓效 果。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培育机制,培育对象由普通农民 聚焦到专业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内容由单一 的技术培训拓展到技术培训和经营管理并重,培训形式由 课堂教学转向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培训手段由面 对面培训转向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实行精准培育,提高 了培训效能。三是坚持过程规范抓管理。各地在培育过程 中,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建立信息管理系统,锁定培 育对象,制定培训指南,确定认定标准,加强资金监管 ,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 夯实基础抓能力。各地扎实做好对象摸底调查、师资队伍 遴选、优质教材开发、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建设等基 础性工作,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条件和能力。 这里我想引用刚才山东省临沂市鞠局长发言中的一段 话来概括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成效:实践证明,新型职业 农民从根本上提高了农业的内在潜力和发展动力,是推进 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典型代 表,成为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虽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的要求、现代农业发展的 需要以及广大农民的愿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认 识有待提高。部分省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还没有摆 上应有的位置。有的农业部门没有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 入“一把手”工程,甚至内部也没有形成合力。二是质量有待 提高。当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以“培训”替代“培育”的现象 ,有的就项目论项目,单纯完成培训任务,既不开展认定 管理和跟踪服务,也没有落实扶持政策,培育的质量亟待 提高。三是条件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培训手段单一,现代 化、信息化手段运用不足,教学设施简陋,基地建设滞后 ,师资水平不高,严重影响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效果。 四是典型宣传有待提高。有的地方不注重总结宣传,没有 形成良好氛围。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奋发有为 ,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的进展。 二、科学把握形势,明确“十三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 作面临的任务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加快推进 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面临着新形势新 情况新要求。我们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必要性、紧迫性 要有更深的理解,只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才能保 证针对性、精准性和高效性。 第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事关“三农”发展的重大战 略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 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把“谁来种地”作为“三农”工作的五个 重大问题之一作了战略性地深刻阐述,强调建立专门政策 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今年4月,在安徽小岗村召开的 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再次强调要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 职业农民为重点,加快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形成一支高素 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2012年以来,连续5个中央1号文 件,以及中办、国办多个重要文件都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作出了全面部署。特别是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单列一条强 调要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 农业的主导力量。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文件的 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在“三农”发展中的 战略性地位,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中央精神上来,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 作,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 第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事关农业现代化的方向 性问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都明确提 出,“十三五”农业现代化要取得明显进展。目前我国农业正 处在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 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