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会议上的
讲 话
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 潘昌坤
一、全面总结,深入分析,客观评价上半年全省非
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
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税收入的完
成情况直接影响财政收入质量。上半年,全省各级财政部
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准确把握“稳中求
进”的工作基调,全省财政收入和非税收入完成情况良好。
全省财政收支完成情况:1-6月份,全省财政总收入完
成1255.9亿元,增长15.9%。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
880.4亿元,增长19%。财政支出完成1452.7亿元,增长
17%。1-6月,全国财政收入增长7.5%,财政支出增长
10.8%,我省收支增幅均高于全国。其中,我省地方财政收
入增幅列全国第6位,财政支出增幅列全国第6位。上半年
,全省税收收入完成996.4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79.3%,比
上一季度提高3.2%。
全省非税收入完成情况。1-6月份全省完成非税收入
774.95亿元,同比增长44.1%。其中: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
理的非税收入259.5亿元,增长21.8%;纳入基金管理的政府
性基金完成497.12亿元,增长60.4%;新增纳入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管理收入0.43亿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完
成17.9亿元,增长20.1%。刚才,各地市就上半年非税收入
收缴分析执行情况做了简要的汇报。我想,从全省上半年
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分析来看,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非税收入增长较快。1-6月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
1255.9亿元,增长15.9%,非税收入完成774.95亿元,增长
44.1%。全省11个市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增幅超30%的
有6个市,增幅最高的南昌市达到115.6%。但是,尽管南昌
市增长很快,但是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是最低的
,质量是最高的。各地市要引起重视,分析原因,在保证
收入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征管工作。
二是多数地市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偏高。全
省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
为29.5%。除南昌市16.9%、赣州市23%、萍乡市24.3%、景
德镇市27.7%、九江市29.7%外,省本级和其他地市,纳入
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均超
过30%。非税收入比重偏高直接影响我们财政收入的质量
,这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三是资源类收入带动非税收入大幅增长。在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
土地资源类收入的带动下,政府性基金收入增收187.2亿元
,增幅达到60.4%。其中涉及土地的基金收入完成441.2亿元
,增收167.1亿元,增幅达61%,占全省非税收入增收额的
70.5%,成为全省非税收入增长领头羊。另外国有资源(资
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8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7亿元
,增幅为125.5%。其中,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21.1亿元
,同比增加12亿元,增长132.4%。目前,在“正税清费”的大
环境下,这类资源类、产权类非税收入的大幅增长,将是
非税收入增长的新动力。
二、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争取早日出台《江西省政
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所有政
府收入。近几年,我省政府非税收入超千亿元,2012年
,我省政府非税收入达1339.51亿元,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
组成部分,在支持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等方
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考虑如何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法制化
轨道上来管理,我们动议将其纳入地方法规进行立法,做
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我想起码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推进财政改革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
非税收入既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部门预算的重要
组成部分。如果不把非税收入纳入财政统一预算,部门预
算改革将难以到位,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也无从谈起。
二是有利于规范国民收入分配秩序。过去,预算外管
理资金大量分散在各部门、各单位管理使用,容易造成部
门、单位之间收入分配不公、非税收入资金支出效益不高
等等问题。那么,我们将其纳入法制化管理,进行立法
,就能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有效堵塞征管漏洞,可以避免
部门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三是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受传统观念和
部门利益的驱动,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和单位将非税收入
视为自有资金,谁收谁用、多收多用,削弱了政府的宏观
调控能力。《条例》明确规定非税收入“国家所有、政府使
用、财政统管”,同时也明确了“部门预算、收支分离”的预
算管理模式。
四是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随着财政收支“两条线
”管理和《条例》的出台,可以更好地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
,防止出现“小金库”等现象,对于防治腐败具有重要的作用
。
五是有利于治理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有效遏制“三
乱”现象,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及政策环境。有利于从源头
上规范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