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推进会上
的讲话
省监察厅副厅长 刘井石
(2011年8月9日)
同志们: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
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改善民生、加快解
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迫切需要。今年初,省政府下达了
2011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下发了《关于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又专门召开了全省保
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与各省辖市和有关
部门签订了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根据省政府
《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要求,省纪委、
省监察厅决定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列入
2011年全省行政监察工作要点,与省住建厅、省国土厅、
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
效能监察,明确以提高效率、效益为原则,以加强项目管
理、廉洁建设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通过开展
效能监察,督促各地保质保量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
省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今年7月,我们联合开展了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次督查,对13个省辖市、农垦、
林业、监狱管理局等系统的保障房工程进行了全面深入细
致的检查。从第一次督查情况看,全省各地各部门对这项
工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进度很快,全省开工率已达今
年任务的三分之二,部分市已超额完成今年开工任务。形
势喜人。
前一阶段,省林业局组织开展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
工程专项督查,省联合检查组也对高淳县、句容市国有林
场危旧房改造项目进行了抽查,从检查情况看,取得的成
绩是显著的,但存在问题也不少,一是一些地方重视程度
不高,责任意识不强,还没有切实承担起责任,摆上重要
位置;二是地方和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够,还没有形成相
互支持配合的整体合力;三是推动力度不够,进度不快。
由于土地供应等未落实,往往项目批准了,工程却进展缓
慢,总体进度落后于全省。这些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集中全力予以解决。上午,严宏生同志代表省林业局就
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这里,我代表省纪委、省
监察厅就如何加强监督,确保全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各
项任务顺利完成提四点意见:
一、加强督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是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国有林场危旧
房改造的各项任务不完成,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标任
务就不能圆满完成。从目前情况看,制约国有林场危旧房
改造工程的主要瓶颈是土地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国
有林场主管县(市、区)政府、国土部门、林业部门要加
强沟通协调,以大局为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采取有
力措施尽快加以解决,监察机关要加强督查,帮助这一问
题得到迅速解决。底线是:绝不能因此影响国有林场危旧
房改造工作的进展,绝不能因此影响今年全省保障性安居
工程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监察机关
一定坚决查处,严格责任追究,是哪个部门的责任就追究
哪个部门的责任,是哪个领导的责任就追究哪个领导的责
任!各级监察机关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监督检查
的着力点,把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加强监督和促进工作
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时序进度
要求,找准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督促整改
、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确保国有林场
危旧房改造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广大林场职工的民生
工程,不仅要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完成,还要确保工程质
量,充分发挥惠及民生的社会效益。为此,前不久省里专
门召开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效能监察工作会议,修订下发了
《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项目绩效评估表》,确定了3个一级
指标,29个二级指标,并明确了具体评估标准。这些指标
涉及保障房建设和分配两个方面,同样适合国有林场危旧
房改造工作。我想强调,在开展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效能
监察中,要结合实际,注意把握好以下四个重点环节:一
是严把政策落实关。要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