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几点思考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兵
(2015年6月30日)
同志们: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高政府法律
顾问工作水平,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我们召开这次全省政
府法律顾问培训会。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
会议对“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
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
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
用”作出了重要决定,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高度重视政
府法律顾问工作,去年下半年以来,陈敏尔省长先后两次
对我省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出重要批示。2014年
10月27日在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上批
示,“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一事,要进一步总结提高
,既注重总体上的法律顾问,又重视个案的咨询。可适当
做些宣传报道。”11月17日在关于全省推进普遍建立政府法
律顾问制度工作情况报告上批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
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全省各
级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全力落实,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
在政府决策中的重要作用。”陈鸣明副省长也多次作出重要
批示和指示。省政府法制办专门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陈敏尔省长等省政府领导有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批示
的通知》(黔府法发〔2014〕34号),对认真贯彻落实陈敏尔
省长等省政府领导有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批示提出明
确要求。我们要以此为动力,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办
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今天,我现就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谈几点思考和
体会。
一、处理好贯彻行政首长指示与如何依法贯彻指示关
系
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贯彻执行行政首长指
示要求,是行政机关首长负责制的具体要求。这一点对于
政府法律顾问同样如此。但如何贯彻好执行好行政首长指
示要求,则是法律顾问的水平所在。具体来说,政府法律
顾问就是要结合工作实际,依法贯彻好执行好行政首长指
示要求。要通过我们的工作,努力使贯彻执行行政首长的
意志,增强行政机关执行力与维护行政首长依法施政有机
结合起来。
二、处理好敢于说不与善于说行的关系
长期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同志都知道,我们有两句话
叫:敢于说不,善于说行。政府法律顾问敢于说不,体现
法律顾问工作的原则性,是对政府工作认真负责的表现
,也是对行政首长负责任的表现。但如果政府法律顾问仅
仅会说不,还没有完全尽到法律顾问应尽职责,政府法律
顾问还应当引导政府工作人员依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
事,并且办成事,这就叫善于说行。这两句话缺一不可。
三、处理好维护政府公信力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关
系
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理所当然应当维护政府公信力
,这是担任法律顾问的基本条件之一。同时,法律顾问是
为人民政府当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在具体事项办理上必须
注意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