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毕节”创建调度推进会上的发言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 兵
2016年,省政府法制办按照省委“法治毕节”创建的决策
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毕节”创建动员会和工作推进会精
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和法治赫章建设,认真履行牵
头指导单位职责,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
如下:
一、强化领导带头,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程”重点
内容
一是及时成立创建工作指导组,发挥领导带头作用。
成立以办主任唐林同志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程指导组
和“法治赫章”督导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和专
题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和各处将创建工作纳入重
要工作日程和目标绩效考核;
二是强化任务分解,落实创建责任。制定了《“法治毕
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其任务分解表,出台了《帮扶毕
节市开展“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程的指导
意见》,建立工作台账,把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业务处室;
三是积极调动毕节市创建工作积极性。唐林主任多次
对“法治政府建设工程”作出工作指导批示,对毕节市“四项
措施保障行政案件质量见成效”、赫章县“运用‘六抓六促进
’载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程”等工作批示给予肯定,指导相
关工作深入推进;
四是积极争取在毕节开展改革试点。积极向中央申报
毕节市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并获得国家批准,成为国家
级改革试点地区。
二、强化调研指导,抓准“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关键
环节
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程”相关工作调研。办领导
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深入毕节市开展立法、行政执法体制
改革、权责清单编制、规范性文件清理、重大行政决策、
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调研指导累计20余次,帮助分析查找
薄弱环节,共同研究解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程”的具体措
施;
二是加强对重点事项指导。我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
庭应诉作为重点内容加以指导,多次派分管领导深入一线
调研,积极会同省高级法院在毕节市召开全省推进行政机
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现场会议。在我办指导下,毕节市
出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办法(试行)》;
三是加强相关业务指导。指导毕节市出台“权责”清单动
态管理办法,推动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印发《乡
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指导模本》,指导毕节市完成乡
镇“两单”编制公布工作。对毕节市政府报备的35件规范性文
件进行备案审查,积极指导毕节市制定了《毕节市规范性
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规定》等制度;
四是帮助提升法制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派员培训
宣讲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
2020年)》。推荐毕节市及七星关区、赫章县政府法制系统
8名干部分别赴山东、安徽、浙江等地学习考察,安排毕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