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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在“法治毕节”创建调度推进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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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毕节”创建调度推进会上的发言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 兵 2016年,省政府法制办按照省委“法治毕节”创建的决策 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毕节”创建动员会和工作推进会精 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和法治赫章建设,认真履行牵 头指导单位职责,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 如下: 一、强化领导带头,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程”重点 内容 一是及时成立创建工作指导组,发挥领导带头作用。 成立以办主任唐林同志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程指导组 和“法治赫章”督导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和专 题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和各处将创建工作纳入重 要工作日程和目标绩效考核; 二是强化任务分解,落实创建责任。制定了《“法治毕 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其任务分解表,出台了《帮扶毕 节市开展“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程的指导 意见》,建立工作台账,把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业务处室; 三是积极调动毕节市创建工作积极性。唐林主任多次 对“法治政府建设工程”作出工作指导批示,对毕节市“四项 措施保障行政案件质量见成效”、赫章县“运用‘六抓六促进 ’载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程”等工作批示给予肯定,指导相 关工作深入推进; 四是积极争取在毕节开展改革试点。积极向中央申报 毕节市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并获得国家批准,成为国家 级改革试点地区。 二、强化调研指导,抓准“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关键 环节 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程”相关工作调研。办领导 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深入毕节市开展立法、行政执法体制 改革、权责清单编制、规范性文件清理、重大行政决策、 政府法律顾问等工作调研指导累计20余次,帮助分析查找 薄弱环节,共同研究解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程”的具体措 施; 二是加强对重点事项指导。我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 庭应诉作为重点内容加以指导,多次派分管领导深入一线 调研,积极会同省高级法院在毕节市召开全省推进行政机 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现场会议。在我办指导下,毕节市 出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办法(试行)》; 三是加强相关业务指导。指导毕节市出台“权责”清单动 态管理办法,推动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印发《乡 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指导模本》,指导毕节市完成乡 镇“两单”编制公布工作。对毕节市政府报备的35件规范性文 件进行备案审查,积极指导毕节市制定了《毕节市规范性 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规定》等制度; 四是帮助提升法制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派员培训 宣讲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 2020年)》。推荐毕节市及七星关区、赫章县政府法制系统 8名干部分别赴山东、安徽、浙江等地学习考察,安排毕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