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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发跃副主任: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质量年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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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发跃副主任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质 量年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2015年4月19日 同志们: 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质量年活动是全省人防系 统今年的一项重大活动,省办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2015年 第1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批准了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及 部分专项工作方案已印发各市。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 认识,扎实开展好安全质量年活动,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质量年活动 的重要性必要性 (一)开展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质量年活动是人防 工程建设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提升人防工程建设 质量的需要。“十二五”以来,我省人防工程建设呈现逐年快 速增长态势,2014年,我省人防工程建设实现了新的飞跃 ,全省新增人防工程竣工面积XXX万平方米,比2013年增长 30.7%;易地建设费收缴达到XXX亿元,比2013年增长 23.9%。截至2014年底,全省人防工程总量达到XXX万平方 米。据统计,2014年我省新增竣工人防工程面积全国第三 (第一江苏、第二广东),人防工程总面积全国第四(第 一江苏、第二广东、第三北京)。在我国经济发展转入新 常态运行的情况下,人防工程建设也要从追求高速增长 ,转到强调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有效益的增长上来。人防 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安全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开展人防工 程建设管理质量年活动,就是要以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管理 为手段,以提升建设质量和确保安全为目标,凝聚人防工 程建设、管理各方面的力量,强化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担 当意识,增强合作意识、沟通意识,密切配合把安全质量 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我省人防工程在数量快速 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建设质量和保证安全,推动全 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再上新水平。 (二)开展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质量年是深化行政 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 ,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启 动之年。我们一方面要认真总结、归纳“十二五”人防工程建 设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十三五”人防建设规 划;另一方面,也要深刻认识,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 深入发展、依法治国进程的深入推进,人防工程建设管理 的方式、手段、内容正在发生变化并将进一步深刻变化。 我们要以提升建设质量和保证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 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办法、措施和手段,把管理的 重点由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由注重宏观 管理向宏观微观管理并重、加强技术管理转变。2014年底 省政府公布了省级行政权力清单,把原来由省人防办行使 的27项行政处罚和5项行政监督权力扩大至省、市、县属地 管理,按照权责一致、法有授权必须为的法治理念,各市 、县要以质量和安全为总抓手,进一步加大人防工程建设 监督检查和对各方建设主体的管理力度,切实提高行政管 理水平和质量。 (三)开展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质量年活动是解决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安全问题的需要。最近几年 ,通过人防工程执法检查、县级工作调研、人防工程建设 督导、全省人防工程安全检查等活动,我们发现了人防工 程建设、管理、质量、安全方面长期以来存在的诸多问题 ,例如,大量人防工程(包括单建、结建)报建未建,一 大批单建工程建设程序不完善,县级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 不规范,一些工程不按图施工,建设单位存在随意改动设 计图纸的现象,一些设计单位内部审图机制不健全、少数 设计技术人员防护概念不清,一些施工图设计达不到设计 深度要求,一些审图机构责任心不强、人员配备不齐等。 开展全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质量年活动,就是要坚持 问题导向,针对问题查缺补漏,健全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和 办法,对发现的问题该通报的要通报,该整改的要限期整 改,该进行行政处罚的就要进行行政处罚,以规范管理、 严格检查,督促解决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安全方面的 问题和漏洞,保证人防工程建设实体质量安全和参建各方 主体质量、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 二、凝神聚力,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安全质量年活动工 作目标 省办《安全质量年活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项目 不多,但指标很明确,要求也很高,有的目标有一定难度 ,实现这些目标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贯彻落实国家规 定和要求。 (一)要建立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各设区市 要落实安全监督职责,加强与建筑安全、消防部门的配合 ,充分利用社会和自身安全监管职能,督导项目建设相关 主体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安全组织,配齐注册安全 工程师,严格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并对其进行贯彻工程 建设始终的、经常性的检查和抽查。省办安全监管与科技 处要强化工作调研,在充分听取市县意见的基础上,尽快 拟定健全全省人防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工作方案。 (二)要落实人防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 终身责任制。2014年8月住建部下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 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15年2月 ,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责任主体 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在建筑工程建 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检 测机构中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建设单位在办理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要将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签署 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 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 的,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从今年开始,人防工程 建设也要执行这方面的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程。对 已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要补签 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各项目负责人要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 任承诺书。未办理授权书及承诺书备案的工程,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不得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各级质监站要把好关 ,切实落实人防工程各方参建主体责任。 (三)要落实人防专业设计、专业审图、专业监理。 人防工程是具体特殊防护功能的建筑工程,与普通建筑工 程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山东省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 录中省办共有4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2项分别为乙、丙级 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资质申请、变更、延续 许可和乙级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资质申请、 变更、延续许可。人防审图机构资质只能由国家人防办审 批。这说明人防工程设计、审图、监理是独立的由人防部 门审批的资质。各级人防部门在人防工程建设中要严格资 质管理,理直气壮地坚持和落实人防专业设计、专业审图 、专业监理,没有人防资质的设计、审图、监理单位一律 不得承揽人防工程建设任务。 (四)要进一步提高人防工程报建率。省办确定 ,2015年全省人防工程报建率要达到70%。近年来,我省防 空地下室审批渐趋规范,但仍存在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 ,有的市、县凭开发商的意愿选择建设或缴费,没有严格 执行易地建设政策。各级人防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 管理,严格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规范审批程序、明确 审批依据,对不符合易地建设审批条件、拿不出易地建设 审批依据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易地建设,避免在易地建 设审批中出现失职、渎职现象。 (五)要落实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目前 ,我省各地防空地下室前置审批基本落实到位,但后置审 批,即竣工验收及备案阶段的审批大部分市、县不落实。 四部委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规定: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向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当出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 认可文件。济南、青岛等市的实践证明,落实防空地下室 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提高人防工程建设数量、保证人防工 程建设质量的一项有力措施。这一制度落实后,防空地下 室竣工验收、人防部门出具竣工验收意见后,住建部门才 能对建设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