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林副会长在“第十三届沪台经贸法律
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上的致辞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李清林
2013年7月19日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应邀参加由上海市法学会和台湾“两岸经贸交流
权益促进会”共同主办的“第十三届沪台经贸法律理论与实务
研讨会”。在此,我谨代表中国法学会对本届研讨会的举办
表示热烈祝贺!对前来参加会议的两岸专家学者,特别是
远道而来的台湾同胞表示诚挚问候!
这是我第二次参加“沪台经贸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两年前我第一次参加研讨会也是在上海,研讨会的成功
举办令我印象深刻。在沪台两地专家学者的不懈努力与精
心培育下,“沪台经贸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作为两地法学
研究与交流平台,成功举办了12届,历经风雨20余载,目
前已成为沪台两地法学法律界公认的“品牌”。研讨会始终面
向两地法学、法律界开放,许多知名的法学家、法官、检
察官、律师,甚至是企业家都曾参与其中。每届论坛都紧
紧围绕两岸经贸往来中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展开,有力
地推动了两岸法学、法律界的学术交流,为两地同仁增进
了解、加强合作、扩大交流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对促
进两岸法学研究与交流、服务两岸经贸往来与发展发挥了
积极的作用。
研讨会的举办使两地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越来越
紧密,两地专家学者的往来越来越频繁,血浓于水的亲情
越来越浓烈,这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趋势密不可分。
过去五年来,两岸关系进入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两岸在反
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方面确立了共同的政治基础,增
强了政治互信;两岸两会恢复协商,签订包括“两岸直接双
向‘三通’”在内的多项协议;两岸人员往来总数持续增加,自
08年以来每年约增加100万人次,到2012年底总数已接近
800万人次;在经济领域,两岸贸易往来持续繁荣。去年
8月,两岸成功签署《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并
于今年2月1日起已正式生效。“台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