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会上的讲话
江振长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三周
年,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
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各县(市、区)发展农民专
业合作社的经验,促进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一
步提升我市农业组织化程度。市委、市政府对农民专业合
作社工作高度重视,陈荣凯书记在福建日报内参第38期《
福安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值得借鉴》上作出重要批示,要
求抓紧调查研究,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民专
业合作社工作开展。大家一定要认真领会,并结合实际抓
好落实。前面,大家实地参观了福安市立峰种植专业合作
社,相信大家对福安好的经验和做法都有了一个直观的感
受。刚才,福安、霞浦、古田等三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
人分别作了典型发言,市农业局局长张锦耀同志就全市农
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作了介绍。下面,根据市政府总体
要求,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提高认识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农
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推广,增强农民市场
竞争能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
段,也是我们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
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近年来,特别是2007年7月1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
下,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数量快速增长,为提
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农业组织化程度,推进现代农业
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农民专业合
作社的发展主要呈现出五个可喜的趋势:一是数量发展迅
猛。据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由2007年底的93家发展到现
在的1034家,实有入社农户由0.4万户发展到2.7万户,分别
增长了11.11倍和6.75倍。二是覆盖领域不断拓展。目前
,我市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等都已发展出各具特
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了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的各个领
域。三是服务区域持续扩大。一大批农民专业合作社随着
我市农业区域化布局的不断形成,服务范围已从本乡本村
为主转向跨乡镇、跨县域拓展,如霞浦县鑫联海带专业合
作社入社农户已发展到8个乡镇,农民成员500多户。四是
合作层次逐步提升。越来越多的合作社从生产领域合作
,向品牌、流通、加工等经营领域合作拓展,有相当一批
合作社实行了农资供应、质量标准、生产技术、品牌包装
、市场营销等统一服务。五是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各地不
断创新合作机制,呈现龙头企业领办型、大户领办型、村
干部领办型等多元化合作类型,通过示范带动,广大农民
看到了组织起来发展规模生产,联手应对市场促进增收的
优越性,大大激发了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的热情。
尽管近年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很大成绩,呈
现出良好发展势头,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一是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内部管理上,一些
合作社的章程缺乏实质性内容,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可
操作性差,约束力不强。有的长期未召开社员大会,有的
合作社产权不明晰。在生产经营上,大多数合作社服务功
能弱,带动能力有限,致使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
抗风险能力弱。二是整体发展不够平衡。首先是各县(市
、区)发展差距拉大,沿海县(市、区)发展明显好于山
区。福安市的合作社已发展到400多家,占全市的40%以上
,占全省的十分之一。而山区县发展缓慢,还存在一些空
白乡、空白村;其次是产业发展差距拉大,围绕种养业等
传统农业生产建立的合作社比重大,从事产品加工、仓储
、运销、资金互助等方面的合作社比例很小;第三是建设
规模差距拉大,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多的达到上百户,少
的只有几户,生命力不强;第四是获利能力差距大,效益
好的合作社出资总额达到百万、千万,户均收入上万元
,效益差的基本上没有什么资产,户均增收只有一二百元
。三是合作层次有待提高。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多为
松散型合作制,利益联结紧密的股份合作制的专业合作社
还很少,整体实力还不强,大部分只能以提供信息、技术
等中介或科技服务为主,而真正有实力建立自己的经济实
体,进入流通环节,还为数不多,能够投资进行农产品加
工的就更少。四是发展环境有待优化。各地扶持农民专业
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够完善,落实起来较难;合作社
缺少有效抵押物、实力弱,从银行贷款难、自身积累难、
引进资金难;合作社的带头人难寻,技术骨干难找,专业
人员难引;各级财政虽然给了合作社一些扶持,但投入少
、扶持面窄、效果有限。
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如不及时研究,尽
快加以解决,将会不可避免地制约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又
好又快发展。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
观的战略高度和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观念,充分认识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
农民收入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
责任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千方百计推进我市
农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二、明确目标,落实措施
为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今后一段时期
,我市要按照“加快培育一批、积极改造一批、努力规范一
批、着力提升一批”的思路,采取“宣传引导、培育改造、规
范提升、优惠扶持”等一系列措施,力争到“十二五”末,全
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有明显增加,质量有明显提升,机
制更加灵活,制度更加规范。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
达1500家以上,基本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一村一品”专业村
,农户成员覆盖面达到40%以上;有4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
作社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其成员
产品直供城市超市或通过合作社连锁店销售;60%以上农民
专业合作社有盈余分配,农户成员的人均收入比当地农民
人均收入水平高20%以上。就当前来讲,重点要推进以下四
项工作:
一要注重发展。发展不足是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的主要矛盾,因此,加快发展是第一位任务。要紧紧围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线,动员各界力量,鼓励各类
市场主体领办和创办合作社。要打破城乡、地域、行业和
所有制界限,推动多层次、多领域的联合与合作,重点选
择有一定产业基础、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优质粮、水果、茶
叶、蔬菜、食用菌、笋竹、花卉苗木、畜禽等为依托,发
挥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和龙头企业等多元主体的作用
,培育形成一批有经营活力、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
社,促进农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