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琚健: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管工作着力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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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管工 作  着力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省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  琚  健 (2017年11月1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贯彻落实《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工作现 场会暨经验交流会议。上午,各位与会代表实地看点,观 摩了澄江县凤麓农贸市场、柿花园蔬菜批发市场、云兰蓝 莓基地在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取得的成效。 刚才,省政府食品安全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 记、局长陈洪同志,对加强全省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作了 重要讲话,参会同志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 实。同时听取了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玉溪市农业局、 澄江县人民政府和昆明、曲靖、昭通、楚雄等州(市)食 品药品监管局就如何履职尽责、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交流了经验,希望各位参会代表认真学习,积极 借鉴。下面,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 《办法》推进工作,补充强调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事关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 。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 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工作开展两年以来,各级食品 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食用 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切实转变监管工 作理念,创新监管思路和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 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主体责任,开展批发市场专项治 理,进一步规范批发市场经营行为,不断探索监管有效路 径,监管工作初见成效。 (一)摸清底数,强化监管。为认真贯彻落实《食用 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 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的通知》(食药 监食监二﹝2016﹞71号)精神,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 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批发市场销售行为 ,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认真开展了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摸底排查工作,对所有农 贸市场和批发市场进行全覆盖排查,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 场和农贸市场的区位分布、地理位置、市场性质及开办主 体等信息进行调查和统计。截至今年6月,全省共登记各类 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1628个,其中批发市场109个,零售市 场1519个,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经营者有近20余万户。 (二)明确目标,工作推进成效显著。按照总局《食 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办法>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 ,省局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为 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制定并印发《关于食 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办法>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省 政府食安办今年印发《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办法>专 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工作的目标、任务及要求 ,明确了市场开办者要履行的11项义务和入场销售者的 10项义务。玉溪、昆明、曲靖等州市食药监管局相继制定 印发《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办法>工作推进方案》。 特别值得肯定的是澄江县人民政府食安办印发《澄江县食 用农产品市场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副县 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农业、工信、公安 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机关,切实加强对监管工作的组织领 导和统筹协调,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和顺利推进。 (三)争取资金支持,促进工作推进。省局紧紧抓住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利契机 ,进一步加强同省政府、省财务部门的汇报、沟通和协调 ,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切实帮助基层解决食用农产品市场 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基层食用农产 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及全省州市、县(区)食用 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两年来,省级投入食用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专项资金8415万元,用于解决全省128个县级和 367个乡镇市场监管所配置快速检测设备。昆明市投入 200万元,补助县、区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昭通市投 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273万元用于食用农产品监 管。玉溪市局在县城所在地在全省率先探索和推进批发市 场和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工作,争取市财政给予专项补助支 持,采取以奖代补安排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每个批发市场 和农贸市场补助5万元购置快检设备,开展农药农残快速检 测工作,有效的落实了市场开办者检验主体责任。 (四)健全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为推进工作的 有效开展,各级监管部门紧扣省局《工作方案》要求,成 立组织机构,加强对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加强部 门之间的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确实落实市场开办者和入 场销售者责任。澄江县、元谋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食用农 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制、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 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等12项规章制度,采取 “六项措施”即:实施承诺制、落实责任制、建立备案制 、建立公示制、实行约谈制、启动衔接机制推进监管工作 和责任的落实。 (五)突出问题导向,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 2017年全省共安排监督抽检计划34800批次,截至2017年 9月,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区)完成食用农产品监督 抽检  19686批次,完成计划数的  56.57%,合格率为99.56 %,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各地均按照规定开展了后处置工作 。 (六)建立产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有效防范风险隐 患。各级监管部门结合近年来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风险 监测结果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指导市场开办者 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和《食用农产品风险 品种项目清单》,加强沟通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隐 患排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澄江县市场监管局指导凤麓 农贸市场、柿花园蔬菜批发市场开办者建立《食用农产品 安全事故处置预案》,为食用农产品安全事故处置建立了 防控机制。 (七)是加强沟通协调,推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 接。各地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食药监局、省农业厅联 合印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 知》和两部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 要求,推动制定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探索建立 追溯体系,从生产、销售监管两个角度发力,按照“四个 最严”的要求,两手抓,两手硬,严监管,保障食用农产 品质量安全。玉溪、红河两州市的食药监、农业和林业部 门积极加强沟通协调,在我省率先制定出台食用农产品产 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动了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 的有效衔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监管格局 初步形成,开创了监管工作新局面,我省食用农产品产地 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迈出新步伐。 (八)强化宣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各级食品药品 监管部门紧紧围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监管人员、市场开办者、入场销 售者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市 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知法守法意识,监管人员深入农贸 市场、批发市场采取现场咨询、面对面解答、发放宣传资 料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日常监管、安全知识宣传,法制 观念增强,守法经营意识提高。昆明、昭通、曲靖、玉溪 、楚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