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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勇: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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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 讲 话 黄 勇 (2012年3月1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 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家林业局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回顾总结2011年全省林业 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究林业系统反腐 倡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2012年工作任 务、目标和要求,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林业系统反腐倡廉 建设。厅党组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专题听取汇报,并提 出具体要求。等一会,厅党组书记、厅长金小麒同志还要 作重要讲话,希望与会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 彻落实。 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1年,全省林业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 风廉政责任制,以构建反腐倡廉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 进林业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林业系统各级纪检监察 机关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紧密围绕林业 建设的中心工作,努力为落实“两加一推”主基调和“工业强 省、城镇化带动”两大战略及“三化”同步提供纪律保障,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抓部署,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认 真落实。 1.及时部署工作,深化思想认识。在省纪委第十届六 次全会和2011年全国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束 后,厅党组于2011年4月28日,在贵阳召开了全省林业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了2011年工作任务 。会上,厅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厅领导与分管部门(单 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会后 ,全省林业系统普遍以党政班子会、领导干部会、支部生 活会等形式,学习贯彻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议精神,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努力做到把思想和行动 统一到围绕林业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拓宽思路,创新方 法,狠抓落实上来。 2.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及时将上级分解到 我厅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并于 2011年4月7日下发了《省林业厅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任务实施方案》(黔林党通〔2011〕7号),要求 厅机关各部门和厅直各单位,结合实际,把分解到的责任 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 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 实。 3.认真考核,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在一年的工作中 ,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 年底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由驻厅纪检组组织人事、机关 党办等部门组成综合检查组对部分厅机关处室、厅直单位 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 ,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对其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写出专题报 告。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单位在加快现代林业建设的同 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 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层层签订了责任状,积极开展反腐倡 廉各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较好地贯彻落实 。 (二)精心安排,加强监督,确保“三个建设年”活 动及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1.对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省“三个 建设年”环境建设办公室的要求,我厅认真组织实施行政审 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和调整工作,行政许可事项从45项减 少到27项,减少40%,高于省“环建办”提出力争减少30%的 目标。非行政许可事项保留9项,取消5项,下放3项。减少 比率达到47%,同样高于省“环建办”提出力争减少30%的目 标要求。2011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39项、办结339件 ,提前办结率达100%。 2.简政放权,切实做好服务。一是将出省木材运输审 批权限下放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二是自2011年4月 1日起,将永久征收征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0.3333公 顷以下,永久性征收征用其他林地0.6667公顷以下,或永久 性占用征用林地面积分别在前述标准的50%以下的建设项目 占用征收林的审核;临时占用征收林地审批和国有森林经营 单位(厅直属国有林场除外)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 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的占用林地审批,委托市(州 )林业(绿化)局以省厅的名义办理。 3.抓督促检查,整顿机关作风。纪律上拖拉懒散、迟 到早退是厅机关工作作风中的一大顽症,有的甚至过了9点 半,才慢慢提着早餐来上班。严重损害了林业干部队伍形 象,作为全省林业行业首脑机关,没有在作风建设上给全 省林业行业基层单位作好应有的表率,影响了全省林业发 展环境。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厅党组严格按 照省委、省政府“三个建设年”的要求专门制定了《贵州省林 业厅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厅机关 作风建设成立了整顿机关工作纪律领导小组,在厅机关开 展“三查三看”,即查工作纪律情况,看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 律;查服务意识情况,看是否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的宗旨意识;查服务环境情况,看办公环境和秩序是 否存在杂、乱、脏现象。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 期方式,对厅机关考勤进行了抽查。驻厅纪检组专门对缺 勤严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考勤结果经 厅党组研究,纳入2011年职工的年度考评和评优参考。通 过整顿,机关干部职工纪律观念明显增强,除特殊情况外 ,基本没有迟到早退现象,服务态度也进一步端正,对办 事群众以礼相待,热情周到。 (三)加大“三公消费”治理力度,巩固党政机关厉 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省里有关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省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规 范“三公消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厅机关因公 出国(境)、公车购置使用、公务招待工作。2011年全厅 公款出国(境)支出为23.81万元,比预算数减少22.19万元 ,减幅率达48%,公务接待在全年CPI上涨5.4%的情况下 ,支出为128.63万元,比预算减少1.37万元,减幅率达 1.05%。 1.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成立了厅公务用 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贵州省林业 厅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关于开展党 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党政 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政策解答(二)》的要求 和标准,对厅机关31辆一般公务用车和7辆执法执勤公务用 车逐一进行认定,最终认定超编车12辆,超标车7辆(其中 5辆为海关进口,2辆为价格超标)。已向省公车办报送了 清查认定情况和初步处理意见。同时,实行编制数量、配 置标准、审批程序“三明确”,推行加油、维修、保险“三定 点”,规范车辆更新、旧车核销、旧车处理“三程序”。 2.坚决纠正因公出国(境)违规问题。针对厅机关前 几年因公出国(境)管理比较混乱,存在组团邀请方式、 半年内重复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及考察的内容等方面 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情况,对省国际森林旅行社和厅有 关部门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强调今后组团必须严格执行中 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 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按照《贵州省 林业厅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及《贵州省林业厅涉外 工作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把好计划申报、部门会审、主 要领导一支笔把关、厅长办公会议审批等程序关口,做好 人员审核、行前教育、国外管理等工作。 (四)在抓好信访处理和案件查办的同时深入开展 “三访”活动。 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做好登记,按干部管理权限 ,分级办理,努力做到及时阅、及时转、及时查、及时复 。同时,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一年来,全 省各级林业纪检监察机构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12件(次 ),党政纪处分29人,科级3人,科级以下26人。在省“三访 ”活动电视电话会后,结合全省林业工作实际,驻厅纪检组 监察室及时采取强有力措施在全省林业纪检监察系统开展 了“接访、走访、回访”活动,在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构筑起 了一道和谐“心桥”,“三访”工作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 有人管”。“三访”活动期间,开展接访活动19次,接待上访 群众56人次,受理调查信访问题6个,接到省纪委转来信访 件4件。每个信访件均作了大量调查核实工作,10起案件均 已办结。特别是在省纪委转来的四起信访案件的办理上 ,驻厅纪检组高度重视,一是及时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重 大问题给厅党组书记、厅长金小麒同志汇报;二是迅速对 反映的问题作调查了解,精心组织协调、认真指导督办 ,争取当事人对办理结果和办理过程的满意。通过“三访”活 动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增进了群众对林业部 门的理解,也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 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教育功能,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取 得新成效。 一是深化教育活动。2011年,各级林业纪检监察机构 结合林业工作季节性强、干部下乡多、不易集中等实际 ,采取集中组织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全方位加强领 导干部学习教育,在思想上筑牢廉洁自律堤防。组织党员 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全面落实《关于领 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 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二是进行警示教育。对典型案例认真进行剖析点评,有 针对性地以案普法、以案说纪,强化广大干部的法纪观念 和风险防范意识。由厅党组主要领导带队参观了“法制与责 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贵州巡展 ”和“贵阳市反腐倡廉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党员 干部从中获得更多深层次的启示和警醒。三是反腐倡廉制 度体系不断完善。省林业厅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编印了《贵州省林业厅制度汇编》,修订完善《贵州省 林业厅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等44项规章制度,进 一步规范厅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有效地纠正了不正之风 。各地林业部门也结合本地林业改革和发展实际,广泛深 入开展调研,制定实施了一大批制度和措施,促进了权力 运行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一些地方林业纪检监察 机构还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如黔南州林 业局印发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制 定工作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惩防 体系建设,取得了宝贵经验。 (六)紧紧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2011年3月中旬,驻厅纪检组会同相关业务处室组 成8个组,对35个国有林场2010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 进行了核查验收,完成了省级核查验收报告。二是2011年 5月上旬,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 共12人分4个组,对2009年~2010年我省农业综合开发19个 涉林项目进行了省级综合检查,完成了省级综合检查情况 报告。三是2011年5月中旬,组织有关人员对遵义市的相关 单位2010年度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及贴息资金进行了检查。 四是结合2011年天保工程复查,组织省、市(州)、县三 级共16名财务人员,于2011年5月底至6月初对湄潭县等 16个天保工程实施单位2010年度的天保工程建设、资金到 位、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稽查。五是2011年7月中旬,按 照国家林业局稽查办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2010年 国家下达的林木种苗工程、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 金开展了检查。六是2011年11月中旬,配合国家林业局驻 贵阳专员办对2010年和2011年中央林业投资及配套资金的 落实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开展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七)积极探索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途径 新办法,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 厅党组在新形势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国家林 业局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 神,在全省林业系统开展了“三个建设年”及林业工程项目建 设综合巡查,通过县级自查、市(州)级巡查、省级抽查 三种方式,实现了对全省基层林业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 节权力运作过程的有效监督。9个市(州)林业局共对24个 单位开展了巡查。部分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还针对自身巡查 中发现的问题,对少数干部职工进行了诫勉谈话,对群众 反映比较集中的个别基层林业站及时进行了组织调整,把 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省厅巡查组先后对凤冈县林业办、汇川区林业局、沿 河县林业局、三穗县林业局和遵义县农林畜牧局开展了综 合巡查。共对5个县局的28名班子成员廉政和勤政情况进行 了民主测评;与5个县局的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基层林 业站站长、离退休老同志及服务对象代表等共计172人进行 了个别谈话;调阅、查看了5个县局近三年来的有关文件、 会议记录、纪要等有关资料;实地延伸巡查了15个基层林 业站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情况。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 问题69个,涉及班子队伍建设、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政 策执行等方面。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省厅巡查组注重 探索和总结有效方法和运行机制,抓基础、促完善,抓规 范、促提高,摸索出一条巡查与“三个建设年”活动、班子执 政能力建设考核、林业工程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监管、信访举报核查、国家林业局驻贵 阳专员办工作督查等“六位一体”的综合巡查新路子。 在巡查过程中注重巡查成果的运用,实现了巡查工作 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了监管工作由事后被动监督向事 前主动预防,由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一是针对地方 政府在机构改革中林业机构不顺的问题,及时将巡查中干 部职工意见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被巡查单位及当地党委 和政府反馈,促进地方政府领导提高对林业工作的认识 ,为重新理顺林业机构起到了推进作用。如今被巡查的凤 冈、遵义两县已将林业局重新单列了出来。二是在涉及重 大职务犯罪及强农惠农项目中严重侵占老百姓利益的问题 上,及时向省纪委领导作汇报,争取立案查办。例如沿河 县谯家林场的“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存在严重违纪问题 ,现阶段此案正在办理中;凤冈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 建设中,存在严重侵占老百姓的利益问题,省纪委纠风室 和驻厅纪检组已组成联合工作督查组,责成凤冈县拿出切 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老百姓的合法利益得 到保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林 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仍然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在 执行林业行业的强农惠农政策上,部分地方还存在一些问 题,伤农、坑农情况没有根本遏止,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严 重侵占群众利益现象。涉林职务犯罪问题仍然突出 ,2011年全省林业系统1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 责任7人。二是林业执法监察的任务依然繁重,2011年全省 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1700起。与2010年10909起相比 ,又有上升趋势。三是治理公路“三乱”有抬头现象,养鱼执 法、以罚代法现象严重,损害了贵州林业的发展环境。四 是林业行业在依法行政上还需要进一步的强化,个别地方 还存在不依法行政或乱作为的现象。森林公安队伍的执法 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五是各级林业系统 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中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 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有的瞻前顾后,得过且过,开展监督 工作不够大胆,放不开手脚;有的开展监督的思路不清晰 ,缺少有效管用的实招,监督流于形势;有的警觉性不高 ,对已经存在的问题耳不聪、目不明,缺乏发现问题的能 力;有的甚至放弃职守,对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广为人知 的问题,既不查处也不向上级纪委报告,监督作用形同虚 设。 二、总结回顾2011年林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体 会 (一)要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