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公安机关“巾帼建功”活动表彰电
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韩英俊
(2007年3月16日)
同志们: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刚过、全国“两会”胜利召开之
际,我们隆重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巾帼建功”活动表彰电视电
话会议,主要是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激励和动员全
省公安机关女民警,积极投身于创建平安吉林、和谐吉林
的伟大实践。会议表彰了近年来在“巾帼建功”活动中涌现出
来的先进集体、标兵、先进个人,以及为公安工作无私奉
献的模范公安民警家属。在此,我代表公安厅党委向受到
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
“巾帼建功”活动,是在九十年代初,根据当时国家实
施“八五”计划的需要和城镇妇女自身进步的要求,在各行各
业广泛开展学习、劳动竞赛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公安
机关独立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得益于省妇联和各地妇联组
织的大力支持和热情指导。2006年12月,省公安厅同省妇
联会联合下发了《全省公安机关“巾帼建功”活动方案》,决
定在全省公安机关每两年开展一次“巾帼建功”表彰活动,并
且省妇联对“巾帼建功”标兵还授予全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各地妇联也相应授予“巾帼建功”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称
号,这将更加激励全省公安女民警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奋
发图强、建功立业。今天,省妇联主席杨湘岚同志、副主
席包晶华同志百忙之中出席了会议,湘岚同志发表了热情
洋溢的祝词。借此机会,我也代表公安厅党委向省妇联的
领导同志以及各级妇联组织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有女民警4312人,占总警力的
11.3%,分布在各个警种,是公安队伍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
要力量。自开展“巾帼建功”活动特别是公安机关相对独立开
展这项活动以来,全省广大公安女民警积极践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立足岗
位,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忠实履行 “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
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
社会责任,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中
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些女同志工作在行政管理、后勤保障
等平凡岗位上,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无私奉献;有些女
同志在打击犯罪、执法值勤一线岗位上,攻坚克难、英勇
善战、无怨无悔。仅2005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就有438名
女民警立功受奖,长春交警支队朝阳大队女子中队、通化
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资料室、东丰县公安局治安
警察大队副大队长何晶等 15个集体38名个人分别获得市地
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充分展示了巾帼不让须眉的人民女
警风采。可以说,因为有了女性,世界才显得美丽!因为有
了女民警,我们公安队伍才显得格外靓丽精彩。广大公安
民警家属为了支持亲人投身公安事业,以宽广的胸怀和坚
强的毅力,勇挑家庭重担,为广大民警减轻后顾之忧,以
实际行动为公安事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涌现出了一批
深受广大民警尊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