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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性跨越(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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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性跨越 (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 姜明安 ( 2018年09月26日)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40年来,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成 为我们党的一项方针到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 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加强法制到 依法治国再到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党对全面依法治国与改 革开放伟大实践、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伟大事业之间密切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对社会主 义法治建设规律的把握日益深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 要保障,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成为我们在新时 代新征程上坚定不移厉行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 思想之基和动力之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 ,也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改革开放既产生了对社会主义法 治的迫切需求,也形成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强大动 力;依法治国为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提供制度规范和法治 保障,促进改革开放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改革开放的 40年,是依法治国不断深化、法治中国走向成熟的40年。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成为党的一项方针   新中国一成立,我们党就高度重视国家的法制工作。 在百废待兴、国家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不仅制定了“五 四宪法”,颁布了婚姻法,还出台了许多国家机关的组织法 和各种行政管理法规。但后来由于受错误思想影响,我国 法制建设走了一段弯路。“文革”之后,邓小平同志认真总结 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经验教训,指出“现在的问题是法律 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他已经深刻意识到 国家治理必须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并明确提出“为了保障 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 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全党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并提出“必须加强社会 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标志着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已经成为我们党的一项方针 。我们党遵循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不断完善民主法制,以 政策和法制手段协同推进国家治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后仅仅半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就通过 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人民法 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法等多部法律。1982年通过的宪法正式写入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 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 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可以看出 ,我们党已经认识到法制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并在 各项工作中更加强调运用法治手段。   当时,虽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已成为党的一项方针 ,但由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还处于初期阶段,我们党对法 制与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关系的理论认识也 刚刚起步,许多问题的处理还必须同时依靠法制之外的其 他方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不可能一步到位。既靠政策 ,又靠法制,向法制“逐步过渡”,这是由当时整个国家的政 治、经济、社会条件决定的。比如,当时的立法数量还不 能充分满足依法办事的需要,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 素质还不适应全面实行法治的要求。社会主义法制必然要 经历一个逐步建立健全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进入上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 步确立,面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客观需要,社会主义 法制建设按下快进键、进入快车道。公司法、担保法、国 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一大批适应改革开放要求的法律 法规相继出台。扎根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 伟大实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奋斗目标,社会 主义法制建设深入推进。在这一时期,我们党对法治运行 规律的把握不断深化,认识到依法治国对推动经济持续健 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保障国家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 要的意义,将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确立为我国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一个重要部 分。   这一时期,我们党对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认识达到 一个新高度,这集中反映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虽 然在此之前,已经有多个党和政府的重要文件提出了依法 治国的概念,但党的十五大报告以更为权威的形式系统全 面地阐述了我们党的依法治国理论,指出:依法治国,就 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 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 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