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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在全省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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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洪 (2015年4月23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会议,会议的主 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食品药品稽查与投诉举报工作会 议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总结2014年以来全省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表彰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15年重点 工作,推动食品药品稽查与投诉举报工作再上新台阶。受 杨杰局长委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勇于担当,全省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成效明显 2014年以来,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稽查部门按照国家总 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执法监管,深入开展专项 整治,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严惩重处各种违法行为 ,有效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守住了不发生重特大食品 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 好,有力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2014年我省 稽查工作在国家总局稽查局组织的全国食品药品稽查工作 考核中综合排名第十六位,超过了部分沿海经济发达地区 和中部人口大省,在西南地区排名第二。希望全省食药稽 查系统的同志们继续努力,力争取得更好成绩。 (一)稽查机制不断完善创新。 一是行刑衔接机制不断完善。省局与省公安厅签署《 防范和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经济违法犯罪协作规定》,在建 立联合打假协作机制的基础上,根据行刑衔接推进中遇到 的新情况、新问题,多次与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召开行刑衔 接座谈会,就案件查办中存在的鉴定难、取证难、打击难 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协商探讨,防止案件查处不深入、 问题产品不追溯、案件移送立案难的问题发生,进一步推 动了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中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 衔接。2015年1月,省局与公安厅经侦总队针对昆明周边冷 库冻肉制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各州市 局在行刑衔接上也做了许多探索工作,如保山市在市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了“保山市公安局警务联络室”,大 理州在公安局治安支队设立了食品安全犯罪侦查大队,进 一步健全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了对食品 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是稽查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省局先后印发了《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 指导意见》、《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 药品投诉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食品药品违法 行为举报奖励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执 法制度,稽查工作不断规范。 三是专项整治不断深入。为加强我省重点旅游地区餐 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15年2月在红河州弥勒县、曲靖市 罗平县开展了重点旅游地区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遏制餐 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这一专项整治活动得到了国家总局 和云南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四是稽查机制不断创新。省局制定下发了新的《云南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案件合议办法》,对重大复杂 案件的查办更加严谨、更加科学;稽查局建立了案件查办 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州市及全省“四品一械”案件查 办情况进行通报;大理州组建了2个副处级的食品和药品稽 查支队,从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上为稽查工作打下了坚实 基础;普洱市稽查支队采取直接办案、交叉办案、联合办 案等方式,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保山市局统一了全市稽 查文书的格式和填写规范,玉溪市局建立了案件承办人负 责制,红河州局出台了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丽江市制定 了稽查办案通用流程图,这些地区和单位为进一步做好稽 查工作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创新,值得学习、借鉴。 (二)稽查力量不断增强。 一是稽查机构不断健全。全省各州市级基本完成了前 期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履行食品药品监管稽查职能,州市 成立了稽查支队,县区成立了稽查大队,乡镇组建了食品 药品监管所922个,稽查机构不断健全,监管触角不断延伸 。 二是稽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制定了稽查形势分析和 典型案例评析制度,省市县三级分别按3个月、2个月、1个 月频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及时防控化解风险 隐患。采取请进来送出去、基层机关双向学习交流、集中 培训等方式,全面加强稽查队伍培训;强化队伍廉政建设 ,签订了“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确保了稽查队伍安全 。 (三)案件查办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查办案件数量大幅提升。2014年,全省共查处 “四品一械”违法案件15736件,移送司法机关45件,捣毁 “黑”窝点186个,吊销《经营许可证》6家,罚没款 5183.376万元,销毁过期失效药械和问题食品货值金额 1672 万余元,有力地维护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二是重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大。去年以来,省、州市稽 查部门集中力量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份子的嚣张气焰。省局稽查局“6.30”复方可待因流弊案 ,案件涉及昆明、版纳、德宏、大理、玉溪等8个州市、 20多家批发企业,案值近2亿元,吊销了4家企业《药品经 营许可证》。曲靖罗平“8.4” 冷冻肉制品专案,查扣销毁 货物362.453吨。省局稽查局“10 .10” 冻肉制品专案,查 扣销毁货物300吨,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宜良县 “12.8” 冷冻制品专案,查扣销毁货物551.16吨。昭通制 假售假团伙案,捣毁制假食品犯罪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 人7名,批捕4名,收缴仿真钢珠枪1支、制假设备4套,涉 案货值金额共计152万余元,并联合公安机关向公安部申请 发起覆盖云南、贵州、四川、广东等省打击食品安全领域 犯罪的集群战役。 (四)投诉举报渠道不断畅通。 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食药监部门除大理设置了独 立的正科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外,其余地区均在稽查 机构设立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开通了“12331”投诉 举报电话,部分地区还开通了“12331”公共微博微信、 QQ投诉举报平台,建立了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省局划拨 50万元作为投诉举报专项奖励基金,鼓励公众举报食品药 品违法行为。全省稽查系统以“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 查必果、有果必复”和“有案必立、 立案必查、违规必究 、违法必惩”为原则,将投诉举报工作与稽查执法密切结 合起来,实现稽查执法与投诉举报工作的有效衔接,保持 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14年,全省共 办理投诉举报9059件,比去年增加7590件。 同志们,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全省稽查工作取得了较 好成绩,这是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正确领导的结果 ,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食品药 品稽查战线上的每一名干部职工团结奋斗、锐意进取、扎 实工作的结果。更难能可贵的是,在机构改革的特殊时期 ,我们每一位同志,在面对监管体制调整、人员划转、队 伍整合,机构改革的复杂局面,坚守岗位、积极作为,付 出了艰辛的努力,经受住了考验。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 ,向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各州、市、县、区党委 、政府,各有关部门,向奋战在稽查工作战线上的全体干 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稽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 感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认清当前食品药品 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制约食品药品安全的因素依然存 在,今后一个时期,遇到的困难、挑战还将更多、更大 ,要解决的问题与矛盾将更加棘手、更加复杂。面对新形 势、新要求,稽查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 (一)充分认清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地位。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基本民生、关系经济发展、关系政 治稳定,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 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还有 不少不满意的地方,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过程保障食品 药品安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李 纪恒书记、陈豪省长、高峰副省长多次作出批示和指示 ,要求我们一定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 强机构建设、加强领导力量、加强专项治理、加强社会监 管。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 建议虽有所下降,但仍多达400余条,涉及行政执法方面的 意见建议有90余条,主要是建议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 行为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党和政府 的重视、关心,人民的期盼,给我们创造了机遇、搭建了 施展才能的平台。各级要充分认识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敢于担当、敢 于作为,保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下猛药 、出重拳,绝不姑息。通过不懈努力,使我省食品药品安 全水平实现较大提升。 (二)深入分析当前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特征。 当前,我省经济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食品药品 产业基础仍然薄弱,“多、小、散、乱、差”一时难以根 本解决,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违法主体呈现多样化。部分持证企业主观故意违 法时有发生。少数企业主为追求不法利益,道德诚信下滑 ,想尽一切手段逃避监管。制假售假“黑窝点”屡禁不绝 。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由于监管面广、线长、点多 ,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导致食品药品制假“黑窝点”屡打 不绝,有的甚至逐步形成了地下产业链。一些非食品药品 企业参与违法。主动为食药企业提供非法原料或添加违禁 物质。 二是违法手段更加隐蔽。网络销售食品药品成为监管 的难点。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网络销售数量庞大,但我们 的监管能力和相应的法规滞后于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网 络销售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不断出现。有的不法分子从原料 采购、委托加工、包装说明书印制、仓储销售,整个违法 过程全部实现网络化运作,稽查部门在查处这类案件时面 临调查难、取证难、查处难等诸多难题。部分不法企业钻 标准漏洞逃避监管。故意使用不在禁用名单或没有检验方 法标准的违法添加物,以逃避抽检。如何破解这些难题 ,加强监管,需要我们共同探索。 三是执法查处更加困难。食品领域,由于监管对象点 多面广量大,准入门槛低,经营者法治意识薄弱,安全保 障水平低,特别是大量的食品小摊贩、小餐饮无照经营 ,这些经营者又多是下岗职工、残疾人、困难群众等弱势 群体,经营收入是唯一的生活来源,既不能依法许可,又 无法取缔,在执法时困难重重,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社会矛 盾。 (三)清醒认识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改革进入攻坚期。今年,省局直属事业单位将进 行机构改革,县区面临综合执法改革,深化改革任务繁重 、艰巨。一方面建立综合执法机构,职能职责急剧扩大 ,工作任务庞杂繁重,队伍稳定面临新的考验,执法监管 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另一方面监管体制的多样性,对行政 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不积极研究对策,完善工作机制 ,容易出现力量分散、执行力下降等问题。 二是法规标准还不健全。执法过程中,面临着立法滞 后、不同法规之间存在不协调、检验标准不完善等问题。 如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存在法规不健全、送检程序复 杂、基层监管困难的情况;食品标准体系不健全,很多食 品没有建立检测标准,监管查处十分困难。 三是稽查执法能力不足。首先是监管网络不完善。农 村地区的监管机构、监管力量不足,当前,设立食品药品 监管所的乡镇监管人员只有2—3人,有的乡镇未设立食品 药品监管所,无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无法监管到位。其次 是基层稽查队伍与执法任务不适应。县区一级和乡镇大部 分稽查执法人员为兼职,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任务仍由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业务股室来承担,人员数量、能力素质 无法满足繁重的工作需要;有的地方去年的机构改革还未 完成,机构、人员尚未到位。有的地方人员专业素质参差 不齐,新人多,专业知识、法律知识欠缺,执法办案能力 有待提高。第三是稽查工作技术支撑力量薄弱。目前,基 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受软件硬件条件和人员素质能 力制约,还无法全面为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 术支撑。第四是稽查工作经费和执法装备保障不足。机构 改革前,全省共配备17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19辆药品 安全快速检测车,保证每个州市至少有1辆;配备了151套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确保每个州市、县有1套。机构改 革后,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各级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同 ,各地对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投入也不同。保障好的地区 ,如曲靖、大理为基层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照相 机、食品检验器材、冷藏柜、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 等稽查办案必要的装备。但也有一些地区,特别在县区一 级,出现了食品药品稽查投入不及时、不足,稽查执法装 备配置水平落后的困难,基层执法车辆、快速检验设备、 办案取证工具、信息化稽查执法装备等较为短缺,严重制 约了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的开展。 四是案件查办方式方法不得当。有些地区案件查办不 是主动去发现、挖掘案件线索,而是习惯于“等”案件 ,甚至交办的案件,也不认真查办。有的地区稽查办案方 式单一、僵化,方式方法不灵活,查不出问题,办不成案 件,有的地区甚至出现1个月查办案件数为零的情况。 五是稽查工作运行机制还不完善。主要表现在,稽查 工作信息化建设滞后,稽查信息资源还没有实现共享,上 下联动、区域协作、部门配合的“大稽查”执法格局还没 有形成;稽查工作考核奖惩机制还未建立,“奖优惩劣 ”、“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还未形成;稽查工作制度建 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共治格局还需进一步强化;行政 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有待进一步完善,如去年,全省共 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45起,公安机关立案21起,立 案率不到50%。 六是稽查信息上报不积极。有的地区存在不按时上报 、不按要求上报案件查处信息的情况;有的地区上报的案 件查处信息,信息量少,寥寥数语,应付了事。有的地区 还存在不报、漏报的情况。给全省稽查案件信息统计工作 造成被动,而这些信息需要通报全省,指导全省稽查工作 ,需要上报国家总局稽查局,纳入全国稽查工作考核内容 。 同时,投诉举报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 是全省投诉举报机构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多数投诉举报机 构属于挂靠,编制、人员不明确。二是人员专业知识需进 一步提高。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具有很强的社会性、政 策性和法规性,涉及面广,要求从事这一工作的人员需具 有较全面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才能稳妥完成当前数量 增多、实例复杂、诉求各异的投诉举报工作。而现有的工 作人员多为兼职或临时招聘人员,差距还比较大。三是承 办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存在投诉举报交办困难 、办理超时限、交办后没有回复的情况。 以上问题与困难的存在,迫切需要我们改革传统的理 念、惯性的思维,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治理能力现代化要 求的体制机制、制度办法,尽快增强稽查执法能力水平。 三、拼搏进取,努力开创全省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新局 面 面对当前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严峻形势和不断出 现的新情况、新挑战,做好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