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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冀平:团结和引领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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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和引领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 奋斗 ——在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3年11月29日) 陈冀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向大会作报告,请 审议。 这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 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念 ,牢记使命,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 律工作者,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历史进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 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来,中国法学会和 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在党的领导下,全面履行职责 ,坚持奋发有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发挥了 积极作用,开创了崭新局面。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 者的引领作用 5年来,中国法学会一直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作为首要政 治任务来抓,把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和方针 政策摆在突出位置,引领法学界、法律界始终保持与党中 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 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中国法学会及时向各地方法学会、各 研究会发出通知,在法学会系统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 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举办全国法学会系统学习贯彻党的 十八大精神专题研修班,进一步用十八大精神统一思想、 凝聚力量、指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历年全国“两会”、政法 工作会议精神,引领和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 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献智献力。举办省级法学会会长研讨 班、全国地市级法学会干部培训班,召开全国法学会工作 座谈会、中国法学会研究会会长会议,提高了政治和业务 素质,提升了引领和组织能力,最大限度汇集起法学界、 法律界在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工 作合力。 始终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学研究,举办以社会 主义法治理念为主要内容的法学理论骨干研讨班,组织专 家学者参与编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编辑出版《 马克思恩格斯论法》,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进 课堂,“双百”活动坚持突出宣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多次举 办国情报告会,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把握经济社会 发展大势,增强对实际问题的关注,提高法学研究的针对 性。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二届 “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及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 活动,表彰“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 者当中树立了一批政治信念坚定、治学态度严谨、学术成 果突出的典型代表。天津、河北、内蒙古、山东、广东、 四川、云南、重庆、青海等法学会及法理学、环境资源法 学、董必武法学思想等研究会也积极开展优秀人才和优秀 成果评选活动,营造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二)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组织开展法学研究 精心组织实施《法学研究十大专项规划》。这是中国法学 会加强重大问题研究、着力推出学术精品的一次创新实践 ,也是提升研究层次、加强联合攻关、加速应用转化的重 要举措,中央领导同志充分肯定,中央政法委积极支持 ,法学界、法律界广泛关注。规划于2010年初启动,包括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纲要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律体系研究等10个项目,我国法学界、法律界百余位知 名专家学者直接参与了研究。在3年左右时间里,各项目组 立足现实国情,着眼法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实证 分析,撰写了总数超过600万字的研究报告,形成了一批有 创新理论观点、有重要实践价值的学术精品,提出了100多 项有针对性的法律对策建议,为中央及相关部门决策提供 了重要参考。特别是,项目很好地发挥了人才积聚效应和 人才培养功能,一批拔尖人才通过课题研究涌现出来,一 批年轻学者逐步成长为中坚力量。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 ,注意加强立项评审、期中检查、督促推进、成果评审等 各环节工作,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落实制度,保证了全部 工作的高效、有序、规范。 切实抓好重大问题、热点难点问题研究。通过课题、研讨 会、论坛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 的研究,积极推动理论研究成果在法律实际工作及法学学 科建设、教学科研中的应用和转化。5年来,中国法学会共 通过课题招标方式确定了966项部级研究课题。制定《关于 新时期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制定并完善《部级 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召开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工作会 议,课题研究的长远规划、规范管理和制度建设取得长足 进步。每年举办“中国法学家论坛”、“六大区域论坛”,举办 多期“中国法学创新讲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成为服务 科学发展、推动法治实践、繁荣法学研究的有效途径,也 成为培养法学、法律人才的重要平台。召开“联合国海洋法 公约座谈会”,为国家处理涉我主权和海域争端提供对策意 见和法理支持,习近平同志在中国法学会报送的《关于南 海争议与钓鱼岛问题对策的调研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 ;加强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案例指导制度与司法统一 ”、“中外律师管理体制比较”等问题的研究,所提多项建议 被中政委采纳;举办“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诚信法治 保障论坛”、“执法公信力论坛”等,召开“社会管理创新与法 治建设”座谈会、“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专题座谈会等,研究成果得到中央领导同志高度评价与有 关部门充分肯定。不断深化与拓展合作研究、委托研究 ,加强与中政委、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合作,围绕公正 司法、互联网治理、一国两制与基本法、未成年人健康成 长法治保障、醉驾入刑等问题组织研讨,都取得了很好的 效果。 地方法学会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开展法学 研究取得新的成效。5年来,各省(市)、副省级城市法学 会共确定研究课题2000余项,推出了一大批服务当地经济 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研究成果。每年都有相关地方法学 会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举办论坛,加强了区 域间的横向联合,论坛的质量也不断提高。如:北京市法 学会围绕加快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 略,加强对以建设世界城市为目标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辽宁省法学会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法律问题的研究成 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河南省法学会积极探 索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深化了对调解制度 、信访制度的研究;上海市法学会“社会管理创新与检察机 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研讨会的成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 团中央采纳;浙江省法学会关于《海洋法治——经济转型与 社会管理创新》的系列研究成果,为国务院批准的舟山群 岛战略新区建设提供了法理论证和法规设计;江苏省法学 会“江苏社会管理创新法律问题研究”的课题成果,为江苏省 制定《关于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实施方案》提供了重要参考 ;安徽省法学会围绕省委关于“法治安徽”决策部署加强研究 ,从完善立法、建设法治政府、保障司法公正等方面提出 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湖北省法学会“社会发育制度研究”课题 成果,在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福建省法 学会关于“强制执行制度比较研究”的相关建议,全国人大通 过《法制工作简报》作了转发;山西省法学会《积极探索 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新路》的成果 ,省“两办”以文件形式印发;陕西省法学会提出的《省人大 2013—2017年立法规划意见》,受到省人大的好评;甘肃省 法学会围绕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提出的对策建议,省 委领导给予高度重视;贵州省法学会积极参与贵州省委组 织开展的“四帮四促”活动,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哈尔滨市法学会《行政复议组织形式与运行方式研究和 探索》重点课题成果试点应用后,国务院法制办在哈尔滨 市召开工作现场会进行推广;厦门、广州市法学会深入研 究如何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提出了建立劳动纠 纷联动联调机制的建议;长春市法学会积极参与立法咨询 论证工作,先后为各级立法机关提出400多条立法建议,等 等。 研究会作为法学研究主阵地和主力军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5年来,各研究会通过年会、研讨会、论坛等,广泛开展 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取得了一大批高质量研究 成果,推动了法学学科建设与创新发展,促进了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学的进一步繁荣。如:宪法学研究会围绕宪法 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现行宪法实施三十年 等开展深入研究;立法学研究会配合全国人大制定五年立 法规划,提出了《2013—2017年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专家建 议》;刑法学研究会加强了对社会管理创新模式下刑事司 法理念发展转变的研究,积极参与《刑法修正案(八)》 的起草论证工作;民法学研究会加强了对民法典立法、人 格权法立法及侵权责任法实施等问题的研究,组织专家参 与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论证工作;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就 深化刑事司法改革、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完善开展研究,积 极推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 会加强了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适用问题的研究;行政法 学研究会重点研究了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法的实施、行政 救济制度的完善等问题,提出了修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 讼法的建议;商法学研究会重点研究了商事审判法律适用 中的疑难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商法 发展等问题;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加强了对国家创新体系 的法律保障、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等问题的研 究;经济法学研究会重点研究了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与法 律互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背景下的制度完善等问题;社 会法学研究会加强了对社会安全、社会建设、民生保障等 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财税法学研究会加强了对税收制度 、预算制度改革等问题的研究;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加强 了对国际经济与金融新秩序、国际贸易法发展等问题的研 究;法学教育研究会加强了对法学教育改革和法律人才培 养问题的研究,牵头制定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审判理论研究会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理论科 学体系建设加强了研讨;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就中国加 入世贸组织十周年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能源法研究 会就加强能源立法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等等。 (三)加强法学社团管理和服务 全面履行国务院授权全国性法学社团业务主管单位职责。 5年来,新批准成立了6个专业研究会,接收了10个原司法 部主管的法学社团。截至目前,中国法学会主管的全国性 法学社团共有57个。出台《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 ,切实担负起法学社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根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要求,结合《全国性 法学社会团体规则》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循序渐进,引 导、协调和指导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到民政部注册登记。 目前,大部分研究会都已完成筹备登记的前期工作,制定 了章程,选举产生了拟登记研究会负责人,并按照要求完 成相关核准手续。以全国性法学社团管理体制调整为契机 ,引导研究会建立健全以章程为基础的民主选举制度、会 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活动 备案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保障法学社团规范运作 。加强对法学社团的监督管理,制定《设立全国性法学社 团分支机构的意见》,指导监督已登记的法学社团设立分 支机构。加强法学社团的党建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分类 指导、有序推进原则,采取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党组织 设置形式,积极探索在法学社团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 5年来,地方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建设也有了很大发展,在 活跃已成立研究会工作的同时,新成立了一批地方特色明 显、实际工作需要、体系结构合理的专业、专门研究会 ,并通过不断加强研究会工作制度、活动机制、领导班子 等建设,使研究会发展充满活力,有力地促进了法学会各 项工作。截至2013年10月底,全国32个省级法学会共有学 科、专业、专门研究会561个。 (四)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 继续精心组织实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5年来 ,全国各地共举办“双百”报告会1877场,直接听众131万人 次,“双百”活动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注 重总结经验,创新形式,召开观摩交流会、调研座谈会、 常态化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参与宣讲专家集体备课,增 强了活动的实际效果。江西省法学会以电视电话形式设立 分会场,扩大了“双百”宣讲的受众面。连续5年发表《中国 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及时向国内外介绍我国法治建设的 新进展;新疆、宁夏、南宁等地法学会也结合自身实际 ,组织撰写并发表了当地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爱祖国、 学法律、创和谐”大型青少年普法活动组织了百城千校青年 普法志愿者活动、书画摄影和网络动漫大赛、港澳与内地 青年法律交流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等 ,成效显著,反响良好。 召开中国法学会宣传信息工作会议,制定《关于加强宣传 信息工作的意见》,举办“全国法学会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培 训班”、“法学会所属媒体处以上干部和采编人员培训班”等 ,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坚持舆论导 向、服务工作大局的能力,提高法学会系统宣传信息工作 科学化水平。注意保持并加强与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 电视台、法制日报等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全面宣传中国 法学会组织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法学理论研究成果。 中国法学会和各地方法学会、各研究会主管、主办的报刊 积极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办刊办 报特色,注重提高报刊质量和宣传社会效果。《中国法学 》杂志和《中国法律年鉴》创办了英文版,为开展国际法 学交流搭建了新的平台。法学会系统网络建设步伐加快 ,基本实现了相关信息的准确、全面、快速发布,点击次 数不断增加。 (五)地方法学会建设和会员工作取得新进展 地方法学会组织建设实现新的突破。制定《关于实施新〈 章程〉、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召开贯彻实施 新《章程》座谈会,提出贯彻落实中政委5号和18号文件精 神、推进地方法学会组织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以抓好省 级、副省级法学会换届、理顺体制为重点,大力推进地方 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地方法学会参与地方平安 建设、法治建设,服务当地中心工作的能力,推动了法学 会工作的整体跃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5年内共新成立 134个地(市)和297个县(市)法学会。5年来,一些地方 法学会在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方面有不少好的做法,如:辽 宁省法学会联合省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加强市级法学会党 组建设的意见》,推动14个市法学会全部建立了党组;浙 江省法学会将市级法学会建设列入省委政法委对各地市政 法委工作的考核目标;黑龙江省法学会被纳入省社会管理 综合治理暨“平安龙江”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广西壮族自治区 百色市在全国法学会系统率先实现所属县(区)全部建立 法学会等。 加强对地方法学会工作指导。制定《关于加强法学会工作 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办好“六大”区域法治论坛的意 见》,召开“全国地市级法学会建设及会员工作座谈会”、 “部分省级法学会推进地市法学会建设座谈会”,举办“全国 省级、副省级法学会专职领导干部培训班”,对省级法学会 开展工作绩效考核,对地方法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 行表彰。推动地方法学会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召 开“全国地方法学会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总结推广 北京市法学会“法律服务基层公益行”、吉林省法学会“法律 专家服务站”、哈尔滨市法学会“社区法律诊所”等典型经验 。 会员发展、服务、管理工作迈出新步伐。修订《会员管理 办法》,制定《中国法学会会员服务工作规则》、《中国 法学会会员信息档案管理规则》、《中国法学会会员联络 员职责和管理办法》、《中国法学会团体会员管理办法》 ,举办全国省级法学会会员工作培训班,召开在京直管会 员联络员座谈会、全国法学会会员工作座谈会,举办“会员 沙龙”活动等,会员发展、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服务广大会员的方式和手段更加丰富。各省级法学会普 遍启动会员管理软件系统,建立了会员文字和电子双档案 。截至2013年10月,全国各级法学会共有团体会员9610个 ,个人会员19万8千多人,法学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 一步扩大。 (六)对外法学交流取得新成绩 5年来,中国法学会共组织出国出境900多人次,接待 2300人次来访和出席会议,主办、协办和参加国际会议 30余次。截至目前,中国法学会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的 800多个法学法律组织建立了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并与 其中87个国家的122个法学法律组织签署了《双边合作备忘 录》。 多边法学交流更加活跃,以我为主导的区域法律合作机制 日益完善。倡议发起的七大区域法律论坛,即中国—东盟法 律论坛、中国—亚欧法律论坛、中国—拉美法律论坛、东北 亚法律论坛、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中国—欧洲法律论 坛以及东亚—拉美法律论坛,服从、服务于对外法学交流的 整体布局要求和经贸合作重点,为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 ,加强务实合作,促进国家关系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的法学法律界共同筹建“金 砖五国法律论坛”,区域法律合作进一步加强。主办第24届 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大会,组团参加第八届世界宪法学 大会、国际法律学协会第60届大会、国际刑法学协会理事 会、毛里求斯国际仲裁大会等国际会议,进一步扩大了中 国法学家在国际学术会议上的发言权和影响力。 继续加强大国互访,深化交流内容,创新交流形式。开展 “中美法律交流日”、“中法法律交流日”活动,与美国律师协 会共同开展中美司法调解项目,举办“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 判研讨会”,与俄罗斯国际法律家联盟举办友好合作20周年 庆祝活动,召开“中国—独联体国家法律研讨会”,积极参与 中国与西班牙的合作项目中西合作论坛并成为重要组成部 分。通过组团访问、共同主办国际会议等形式,继续加强 了与德国、英国、奥地利、瑞典、意大利、加拿大、澳大 利亚、新西兰等国法学、法律界的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 强同周边国家的务实合作,举办4期东盟学员培训班,建设 中国—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实施东北亚法律人才交 流项目,创建环宇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中国—东盟自 由贸易区(重庆)商事调解中心、中国东南亚南亚金融及 资本市场法律实务中心等,多次派团访问俄罗斯、印度、 日本、韩国、蒙古、哈萨克斯坦和东盟国家等。 不断深化和扩大与港澳台地区法学法律界的合作与交流。 成立“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加强对两岸关系各领域法 律问题的研究。与台湾中华法学会、中华比较学会、台湾 法曹协会、香港律师会、香港法律论坛、澳门特别行政区 法务局等组织或机构建立稳定交流关系。举办“内地与港澳 法律研讨会”、“两岸法律院(校)长论坛”、“两岸和平发展 法学论坛”和“两岸法学交流研讨班”、“两岸法律风险管理研 讨会”等,组织“台湾法政专业青年学生夏令营”、“内地与港 澳青年法律交流周”、“香港青年律师内地法律制度研修班 ”等有亮点、有影响的活动。 召开中国法学会第二届“全国外事工作会议”,谋划了对外 法学交流工作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指导和支持各研究 会、各地方法学会依照规定开展多形式、多领域的对外法 学交流,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推进对外法学交流体系化 建设。5年来,一些地方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也 积极开辟渠道,创新交流方式,在开展对外法学交流方面 做了不少有意义的工作。 (七)中国法学会机关自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