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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则生:把握机遇深化改革推动林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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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机遇 深化改革 推动林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在全省设区市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福建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陈则生 同志们: 这次全省设区市林业局长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和全国林业厅局 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安排下半年 工作。这次会议在东山县召开,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按 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现 场学习谷文昌精神,争做“四有”干部;二是现场参观学习东 山县几十年如一日,弘扬谷文昌精神,一任接着一任干 ,推进以沿海基干林带建设为重点的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 好经验、好做法。刚才,各设区市林业局和平潭相关部门 的负责人都作了简要的汇报交流,各地工作都有新的亮点 、有新的举措,能够正视问题、努力破解瓶颈,并对下半 年进行认真研究谋划。在座的各位厅领导对分管的工作也 都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较强的具体部署安排;国家林业 局驻福州专员办尹刚强专员作了很好的指导讲话,既充分 肯定了我省林业生态保护的建设成效,也客观指出了我们 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 ,联系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这次会议的主题 ,我讲三个方面情况和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深化林改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   7月26-27日,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 在我省武平县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 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 汪洋强调,要深入总结推广福建集 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不断开拓创新,推动林业改革再 上新台阶。要进一步理顺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大政策 支持力度,推动农民多种树、种好树,全面提高林业生态 效益、经济效益。要逐步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 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积极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强化管理 和服务,发展壮大涉林产业。要坚持林地农民集体所有不 动摇,不能削弱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的基础性地位;坚持森 林生态保护红线不放松,不能以牺牲和破坏生态环境为代 价;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不能借改革之名与民争利、损 害农民合法权益。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林改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 ,认真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总 书记关于福建林改重要指示和全国深化林改现场经验交流 会精神,切实加强对深化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林改 机构队伍建设,确保林改有人抓、有人管。二是省委、省 政府即将下发《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 体林权制度改革 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各地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深化林改文件,认真做好组织实 施和细化落实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落实好 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1.认真做好联户林权份额 量化到户和集体统一经营林地股权量化到户工作,维护林 农合法权益;2.加快林权收储机构建设,尤其是今年有建设 任务的漳州、泉州、莆田、福州和宁德市,要抓紧建立收 储机构,确保完成全省50个的机构建设任务,切实防控林 权抵押贷款风险,促进森林资源资本化;3.大力培育林业专 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 高林业经营的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4.引 导林下经济科学发展,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建设林下产品 线上、线下两个市场,做大做强林下经济产业;5.切实加强 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确保林区社会安定稳 定。   二、关于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林业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 ,继续按照“三保、两推进、两提升”(即:保发展、保覆盖 率、保民生林业,推进依法治林、推进深化林改,提升林 业生态文明水平、提升森林质量和综合保护能力)的总体 工作思路,进一步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取得 了明显成效,得到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林业改革不断深化。一是继续高位推动集体林 权制度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林 改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通知要求,认真总结 15年林改经验,加大林改成效宣传,进一步营造深化林改 的浓厚氛围。全省新增林权收储机构1家、累计达38家;森 林综合保险参保面积9949万亩、参保率82.9%,设施花卉种 植保险范围扩大到全省、参保面积2534亩,保额3863.8万元 ;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89家、累计3916家,新增家庭(股 份)林场46家、累计600家,新增股份林场3家、累计185家 ,经营面积1152.3万亩;继续安排7000万元专项资金,促进 全省发展林下经济面积1199万亩,产值148.7亿元;各类林 业贷款发放额100.8亿元,同比增加0.68亿元,林权证抵押 贷款5.07亿元,同比减少2.7亿元。二是加快推进国有林场 改革。已全面完成各地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全省 省属国有林场由106个整合为88个,其中78个可望划为公益 一类,10个将划为公益二类;22个原为副科级的国有林场 全部升格为正科级。县属国有林场由109个整合为51个,其 中事业性质的林场18个。三是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涉林任务落实。继续推进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和林 业碳汇项目交易试点,累计完成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 革试点11.4万亩;完成7个林业碳汇项目申报评审,总面积 46万亩、碳汇量118万吨。同时,稳步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 体制试点工作,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正式组建并开始运 转,明确了财政体制,组织开展了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以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建设等基础工作。   (二)造林绿化进展顺利。一是植树造林任务全面完 成。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国土生态安全“四个着力”的新要 求以及国家林业局专题会议部署,召开了全省造林绿化现 场会,全面部署加快推进国土绿化,提高森林质量,创建 森林城市。全省共完成植树造林1 1 2 . 2万亩 ,占任务的 1 1 2 . 2 %。其中 “三带一区 ”造林 3 8 . 5 7万亩 ,占任务的 107.1%;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沿海基干林 带建设完成36.01万亩,占任务的100%。二是森林经营稳步 推进。编制了《福建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 案(2017-2021年)》,在顺昌县等7个县(市、区)实施 6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并抓好森林抚育补贴项 目实施。全省共完成森林抚育 1 5 2 . 6万亩、占任务的 50.9%,封山育林187.5万亩、占任务的93.8%。三是加快森 林城市建设步伐。新增省级森林城市(县城)4个、累计达 38个。南平、宁德、平潭申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获得国家 林业局批复,福州、泉州提交了“国家森林城市”申请验收材 料。完成全省古树名木普查成果汇总和总结报告,启动第 五批“福建树王”评选活动。四是种苗基础保障进一步夯实。 开展了全省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印发了《福建省林木种质 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2016—2020年)》,完成福建省林木 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定、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试点工作方 案等编制。全省新建林木良种基地6 1 5亩、占任务的 123%;新育造林绿化苗木1.89亿株,基本满足我省造林绿 化需求。   (三)林业生态保护得到加强。一是重大林业有害生 物防治力度加大。集中资金和力量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 ,共完成防治采伐改造 8 . 5 1万亩,占 1 0万亩任务的 85.1%;实施以菌治虫防治92.1万亩,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 2.33万个,超额完成年度防治任务。二是森林火灾持续控制 在低位。顺利开展春季航空护林工作,共发现森林火情5起 ,实施空中灭火支援4处。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27起,受害 面积1630.5亩,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分别为0.30次/10万 公顷和0.01‰,同比分别下降6.9%和50.86%,未发生重特大 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三是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加强 。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督促做好保护区相关问题的整 改。推进省级自然保护区视频监控体系(信息化)项目建 设,指导永泰藤山保护区申报国家级,福清兴化湾、沙县 观音山、浦城福罗山等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组织上报了 福建戴云山、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四是湿 地保护得到强化。认真抓好《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贯 彻落实,组织编制《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提出贯彻落 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 通知》的意见,以及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发布全省第 一批省重要湿地名录,开展第21届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 组织对永安龙头、长汀汀江等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进行 验收,申报政和念山、建宁闽江源2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 设,指导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际重要湿 地名录。五是资源监测管理力度加大。组织开发福建省森 林资源管理系统,举办了二类调查工作技术骨干培训班 ,基本完成全省二类资源调查的样地调查。完成邵武等 11个县(市、区)布局优化调整总体方案审核批复,完成长乐 等11个县(市、区)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和各地上报的生态公益 林因子变更申请审核批复。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理顺79个林业站的管理 体制,争取省发改委安排10个标准化林业站建设资金共 800万元。   (四)依法治林力度不断加大。一是林业相关立法进 程加快。《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省政 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审议,《福建省湿地公 园管理办法(草案)》《福建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草案 )》已上报省政府研究。同时,配合做好《福建省生态公 益林管理条例(草案)》一审前调研、《福建省沿海防护 林条例》修订调研等相关工作。二是林业法治建设取得新 进展。制定印发《福建省林业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和我厅 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落实林业普法任务,抓好林业 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今年 以来共办理行政行为被申请复议1件、被提起诉讼18件,未 出现败诉等情形。三是涉林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加大。 积极推动森林公安改革,组织起草《福建省深化森林公安 改革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第35届爱鸟周专项执法活动 ,推进“2017利剑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 源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共立刑事案件752起、侦破482起 (其中:挂牌督办重点案件51起,已侦破32起),查处林 业行政案件4736起。启动“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主题教育年活 动,修订下发了林业案件类型及裁量基准规定,有效规范 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四是林区和谐稳定有效维护。深入开 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活动和“缉枪治爆”“禁种铲毒 ”专项行动。指导各地调处林权争议89件、面积7545亩。共 办理人民群众信访事项207件,其中复核信访事项13件。化 解厦门会晤安保维稳涉林风险防范19起、稳控9起。   (五)绿色富民产业稳步发展。一是林业产值稳步增 长。据测算,上半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2175亿元、比增 6.05%,其中林业一产产值390亿元、比增5.12%。新增上市 林业企业3家(累计32家)。二是林业特色产业进一步做大 做强。继续实施好现代农业(竹业、花卉、木本油料)和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促进林农增收致富。新增花卉种植面 积6.8万亩,总面积达126.9万亩;新造改造油茶林等木本油 料10.3万亩;新完成竹山机耕道建设1734公里、竹林垦复抚 育23.5万亩、竹林灌溉13.3万亩。三是林业科技支撑能力得 到提升。加强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实施省级科技研究和 推广项目44个,建设省级科技示范园区5个和林业长期科研 试验基地2个,正式发布实施《生物防火林带作业设计技术 规程》《福建柏播种育苗技术规程》等2项省地方标准,举 办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6期,培训林农40多万人次。第十 五届“6·18”共征集林业企业技术需求95项,对接项目成果 71项,总投资16.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