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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陈达新:用工匠精神立管用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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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匠精神 立管用之法 铜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达新 (2018年10月) 铜仁市自2015年10月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始终坚持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 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 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立良法为己任,探 索立法新思路,创新立法新机制,大力发扬工匠精神,开 展精细化立法。已先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铜仁市 锦江流域保护条例》和《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两部法 规,有力推动法治铜仁建设。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 。我们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把牢 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围绕大局编规划。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 动作用,主动把立法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思考和谋划 ,编制了《铜仁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并 报请市委审定同意。在五年立法规划中,我们紧扣立法权 限,收集到了53件立法项目,按照“急用先立”的原则进行比 对筛选,通过反复调研、座谈、论证,将党委最关注、群 众最关心、发展最急需的项目纳入立法规划,确定铜仁市 梵净山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8个项目列入五年 立法规划。特别是针对梵净山保护,我们提前谋划,顺势 而为,在梵净山成功列入世界自然遗产仅两个月时间,就 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为 守住世界级宝贵资源提供了法治保障。 重大问题先请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加强立法工 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并认真执行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 制度。在《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和《铜仁市梵净山 保护条例》制定中,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和广泛的利益调 整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在法规草案提交市人大常 委会第一次审议和第三次审议通过前,常委会党组都就立 法中有关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坚决贯彻市委意图 ,使法规更加体现党委的主张、符合人民意愿。 争取支持强保障。我们主动争取市委的重视和支持,建立 地方立法机构,成立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 法制工作委员会,配强专门立法人员,立法队伍不断壮大 。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80万元立法专项经费,保证了立法 工作的经费需要。高度重视立法能力建设,每年在国内政 法类高校举办2期全市立法干部培训班,有力提升了队伍素 质。 二、坚持精细立法,彰显地方特色 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按照质量为先、体现特色的立法 思路,坚持人大主导立法,大力推行精细化立法,保证了法 规既有特色又有质量。 自主起草精雕细琢。面对艰巨的立法任务,我们坚持以培 养立法队伍、保证立法质量为出发点,敢于担当,主动作 为,探索自己起草、自唱主角的模式,以常委会法工委为 主体组建起草组,其他专委会配合,分别从市直相关单位 抽调人员到市人大机关集中办公,牵头开展法规的调研、 起草、论证等工作,保证了起草出来的法规既兼顾职能部 门的业务工作之需,又防止部门利益化倾向,使法规既立 足于长远,又解决现存的实际问题。法规起草前,为精准 了解情况,我们在立法调研上狠下功夫,仅锦江流域保护 立法起草组就进行了16轮次综合调研和18次专题调研,梵 净山保护立法先后20多次深入实地调研、召开了120多次群 众院坝会,真正做到了情况清底数明。法规文本在起草和 审议中,我们结合调研和审议情况,按照精益求精的原则 认真推敲、反复修改,锦江流域和梵净山保护两部法规草 案起草组都分别集中讨论修改60次以上,做到了字斟句酌 、逻辑严密。 从严把握务求管用。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立得住 、行得通、真管用”的立法技术要求,精心设计法规内容,从 严明确法律责任,确保所制定的法规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 题。比如,在锦江保护的立法过程中,针对中心城区能否 建设水源热泵问题,多方面征求有关专家、利益相对人和 群众的意见,经反复权衡利弊关系,为保护好锦江水生态 环境,作出了“禁止在锦江流域中心城区范围内抽取河流地 表水用于水源热泵系统,已建成的水源热泵系统取排水设 施限期拆除”的规定。同时,针对锦江流域河流沿岸规划建 设无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