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
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
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桂政电〔
2018〕70号)精神,为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我局高
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政府性债务情况自查,现就自
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性债务情况
我城区2017年度无新增政府性债务。截止至2018年7月
26日,2018年度暂无新增债券,政府债务余额为5424万元
,均为一般债券余额。项目均为南宁市“市带县(区)”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贷款。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制度建设,为防范债务风险提供制度保障
。2017年以来,青秀区相继出台了《关于成立青秀区政府
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青政办〔2017〕146号)、
《关于印发<南宁市青秀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的通知》(青政办〔2017〕190号)等文件,覆盖限额管
理、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应急处置以及日常监督等各个
环节,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了城区的政府债务管控工作
。
(二)坚持壮大财源,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财力
是一切工作的根本保障,聚财也是财政部门工作的重中之
重,青秀区财政局以完善征管机制为落脚点,以财政收支
管理为抓手,做好“五稳”财力保障,切实促进财政收入增收
、提质,推动了城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青秀区财政收入
从2012年的78.35亿增长到2017年度184.14亿元,年均增长
22.5%,连续多年位列广西各县区中排名第一,财政首位度
进一步提高,有力支撑了稳增长、保民生和保运转等各项
刚性支出需要。
(三)规范举债行为,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根据
上级部门批准的政府债务规模限额,严格实行债务规模控
制,坚决做到不突破批准限额。将一般债务与专项债务分
类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准确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和财政中
长期偿债滚动预算,确保未来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支出得
到保障。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
制隐性债务增量。
(四)贯彻落实文件,积极对照要求自查整改。
2017年以来,我城区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等6个单位《关于贯
彻执行财政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
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预〔2017〕105号)和《广西壮
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