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利剑应慎用
近日,有记者调研发现,有的地方问责走样,存在简
单以问责数量衡量整治效果、为了凑数而问责;有的问责
过多过滥,导致问责效果不佳;甚至有个别县,问责力度
很大,几乎所有乡镇、村负责人都被问责,个别村支书竟
被处分过好几次。如此问责“怪象”,令广大党员干部疾
首蹙额。
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方法,其目的在于唤
醒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确保各级党组织把
责任扛起来,推动从严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然如此
变形走样搞问责、甚至“为了凑数而 问责”,不仅挫伤了
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与创造性,还有损问责机制的政
治性、权威性、严肃性和原则性,也折射出个别地方党委
与执纪机关“大棒乱挥”“板子乱打”的权力任性。
古云说,“凡事皆有度,过犹而不及”。问责说到底
只是手段,若不加以约束,像“脱缰的野马”,突破底线
“为了问责而问责”,甚至“不分青红皂白”,肆意妄为
“爱问责谁就问责谁”等。漠与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
整改的初衷相悖,难免会让党员干部产生两种极端的“被
问责心理”:一是把问责当“纸老虎”,以为问责随随便
便如“儿戏”,于是“惶惶然无恐”,不断试探问责的下
限;二是把问责当“母老虎”,认为问责毫无征兆如“炸
弹”,于是“颤颤然若噤”,渐渐丧失干劲和斗志。
其实如何掌控问责的“火候”,之前中共中央办公厅
印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