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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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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31日 ,省委第二巡视组对隆阳区进行了机动巡视。2018年4月 19日,省委巡视组向隆阳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 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 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1. 针对“组织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 一是在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 区委常委就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作出了深刻对 照检查。二是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加强区委理论学习中 心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制定了《区 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选题计划》,把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必学内容 ,今年以来开展集中学习7次;组建区乡两级宣讲团,深入 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开展党的十九大精 神宣讲1121场次;组织全区干部积极订阅《党的十九大报 告辅导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系列读本2万余册 ,编印《党的十九大精神暨新党章学习手册》《党的理论 和政策常用名词及解释》等学习材料供党员干部学习。三 是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区委主要领导针对十九大学习宣 传氛围营造问题集体约谈了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并责成区委宣传部实地到点督促跟进抓落实;开展形式 多样的氛围营造,在城区显著位置制作党的十九大精神宣 传展板843块、悬挂标语87条、设置宣传栏125块,发放宣 传海报3.56万张、对联3.76万幅,喷写字模标语2000余条 ;打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长廊,在高速公路和主要公路 沿线,制作大型公益广告63块、大型永久性宣传标语5处、 墙面宣传标语83条;打造文化长廊,在汉庄镇、辛街乡道 路沿线制作造型牌120块、墙体画180幅、墙面宣传标语 54条;在区级媒体平台、新闻网站及微信开设学习宣传贯 彻十九大专栏,刊载稿件200余条,播出新闻1400条次。 2. 针对“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意识不够”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 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纳入全区 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了2次区委 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月以来区委常委会每月至少研 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1次。二是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要求 。严格执行《隆阳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实施细则》《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 责任规定(试行)》,制定《隆阳区申报创建国家级生态 文明示范区工作方案》《隆阳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环境保护工作的法治 化、精细化水平切实提高。三是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 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区 级媒体平台设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专栏,今年以 来刊载相关稿件246条次。四是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加大环 境监察执法力度。区委领导约谈了负有监管责任的区林业 局局长、分管副局长,责令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强化属 地责任,加大各园中园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履行 监督职能,提升监管能力;严格执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 批程序,依法查处了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海产养殖基地违 法使用林地行为,陶学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伐林木案 ,已依法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金45430元、补种树木1125株 并处罚金7372.4元的处罚,4月9日昌宁园海产养殖基地建 设项目取得了省林业厅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3. 针对“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在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区 委主要领导、区委组织部部长就活动场所建设落实不到位 问题作出了深刻对照检查;区委领导约谈了区委组织部分 管副部长、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浦发项 目协调办主任,责令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加快推进 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后续扫尾工作,全区258个村民小组 活动场所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并按“十有”标准配备齐 全,4月15日通过市级验收。三是强化活动场所管理使用 ,切实发挥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的主阵地作用,将活动场所 建设、管理、使用等相关信息上传至综合服务平台,全部 建立电子台账。 通过整改,全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四个意识 ”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 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明显增强,以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树得 更牢。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使用更加规范 ,功能效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 针对“区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在区委常委班子巡 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区委常委就意识形态工作不 到位问题作出了深刻对照检查;严格落实区委常委会每年 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的要求,4月26日区委常 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隆阳区贯彻落实党 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及时调 整充实了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区委领导约谈了意 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局、 团区委主要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全区各级党 组织及时成立和调整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 了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痕迹管理 ;5月4日召开区委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区意识 形态工作,区委书记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党 组织书记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压实意识形态工作 责任。二是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严格落实每季度分析研判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要求 ,2月28日召开了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会议 ,研究制定了第二季度工作方案;将意识形态纳入巡察范 围,4轮巡察共对27个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的意识形态 工作开展了巡察监督,被巡察单位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 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三是及时向市委编办申请成立区委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交了工作方案 ,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暂未批复,待批复后迅速成立。 2. 针对“执行宣传纪律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 整治行动,举办全区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 ,集中销毁非法光盘27950张,非法书刊杂志1800本,非法 印刷品250份,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加强干部宣传教育 ,将“扫黄打非”宣传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二是规范宣传报道。针对区纪委四届二次全会报道失实问 题,给予撰稿记者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时 任区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诫勉谈话的问责;修订了《隆阳 区委宣传部审稿审片制度》《隆阳区委宣传部宣传纪律制 度》,进一步改进新闻报道工作;加大宣传纪律教育力度 ,统筹安排全区宣传干事到市、区媒体平台学习,强化纪 律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坚决封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 和有害信息传入,区委组织部对今年以来参加涉外活动的 15名干部开展了提醒教育,确保严格遵守党的外事纪律。 3. 针对“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纪律有偏差”问题 一是在区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区 委主要领导和区委副书记、区委统战部部长就落实党的宗 教政策和纪律有偏差问题作出了深刻对照检查。二是强化 政策学习,进一步深化对宗教自身规律和宗教工作规律的 认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三是加强对宗教团体的 管理和引导。强化《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开展“四个一 ”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宣讲 培训6次;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法律法规专题宣传7次 ;召开全区民族宗教领域形势定期分析研判联席会议6次 ,形成了《隆阳区民族宗教领域形势研判报告(2018年第 一季度)》;区级领导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走访调研3次。四 是及时整改了宗教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委主要领导约谈 了区委统战部负责人,区纪委给予时任区委统战部常务副 部长、区民宗局局长书面诫勉的问责;对区委统战部常务 副部长、区民宗局分管副局长、区民宗局经办人员进行党 纪政务立案审查;认真落实宗教事务管理“一网两单”责 任,以自然村为单位,全面推进宗教网格化建设和管理。 通过整改,区委和各党委(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 工作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 管理权和话语权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得到贯彻,宗教界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 (三)关于“脱贫攻坚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较为明显 ”的整改情况 1. 针对“责任担当不够”问题 一是压实各级领导责任。将2018年确定为“脱贫攻坚 完成年”,研究制定了《隆阳区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对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区级责任领导、牵 头部门、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负 总责、五级书记抓扶贫”的责任制,区委书记和有脱贫攻 坚任务的乡镇(街道)和主责部门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状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压实责任。今年以来,区委召开专题 述职汇报会2次、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3次 ,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 要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政策2次,区扶贫 开发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3次,开展了乡镇(街道)和挂 包单位半年评价1次、驻村工作队员季度评价2次,“五个 一批”牵头行业部门共召开专题会议79次;开展了2次脱贫 攻坚现场督察调研,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片带队对脱 贫攻坚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行实地督察检查,在一线发 现问题、督促整改。二是针对辛街乡龙洞村2016年整村推 进项目花椒种植实施不力问题,将辛街乡龙洞村267亩花椒 种植项目资金收回区财政,纳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 围,结转结余资金得到盘活使用,区纪委给予负有领导责 任的辛街乡乡长诫勉谈话的问责,责成辛街乡给予负有直 接责任的辛街乡林业站站长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的问责 。 2. 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及时开展自检自查。4月26日对各乡镇2017年一、 二、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情况开展了自检 自查,重点对丙麻乡、瓦窑镇、瓦渡乡、瓦房乡、杨柳乡 、蒲缥镇进行了实地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限期 整改;自6月7日起至8月30日结束,开展乡镇和区直有关部 门财政扶贫资金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二是进一步规范 扶贫资金监管。在资金安排、分配、支出、监管等各环节 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修订了《隆阳区脱贫攻 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和《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 办法(试行)》。三是针对杨柳乡财政所易地扶贫搬迁资 金未按规定在财政专户中设置专账问题,已责成杨柳乡按 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撤销了“村级资金专户”和“收入汇 缴专户”,所有财政扶贫资金统一纳入财政所“专项资金 专户”储存;区委领导约谈了杨柳乡乡长,责令在乡党委 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查;7月初将组织开 展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各乡镇(街道 )、区直部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强审 计监督。5月20日制定了《隆阳区2018年扶贫资金全覆盖审 计工作方案》,拟于7月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实现审计 监督全覆盖。 3. 针对“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开展 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贪污 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今年以来 共函询了结问题3件,问责处理干部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 分10人。二是严肃查处瓦窑镇原副镇长、老营社区原党总 支书记李宗岗违纪违法一案,4月16日给予李宗岗开除党籍 、开除公职处分,涉及违法问题已按程序移交区检察院依 法处理,并在全区进行了通报;给予老营社区原党总支副 书记罗吉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