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瑜明、赵希婧、桂笑冬:人工智能时代
新闻传播事业的守正创新
发表时间:2019-12-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
心
【专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媒体融
合发展的重要论述】
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重要驱动,人工智
能对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诸领域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
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探索将人工智能运用在新闻
采集、生产、分发、接收、反馈中,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
力”。随着智能化浪潮席卷而来,准确把握人工智能的特点
与趋势,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新闻传播的融合发展,成为
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新课题。
1.立足国家战略,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
在新理论、新技术的驱动下,人工智能加速发展,越
来越多的国家在新闻传播领域积极布局、全面推进以人工
智能为支撑的新闻传播事业发展。借助人工智能的技术优
势,新闻传播已经超越了信息传递的单一范畴,成为关系
国家形象、国家利益、国家战略的重要领域,成为世界各
国综合国力和文化软实力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
从国家战略高度强调人工智能对于引领科技革命、推动产
业变革的价值和意义,并在实践中把握人工智能发展的战
略机遇,构筑人工智能发展的先发优势。具体到新闻传播
领域,就是加强研判、统筹谋划,以人工智能的发展推动
媒体融合。
重视以技术为核心的基础研究。技术是人工智能的核
心,媒介的发展与技术进步息息相关。加强针对关键技术
的探索和研究,加快建设以核心技术为支撑的研发平台、
应用平台,是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的基础所在。对于新闻
媒体而言,人工智能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对于人工智能而
言,将其应用于新闻传播意味着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合
作。因此,在新闻媒体领域进行人工智能的研发与应用
,需要科技人员与新闻工作者相互配合、协同创新,共同
探索针对性的理论、方法和工具,助力新闻传播领域人工
智能的前瞻布局,使其发挥激发媒体活力、提升媒体价值
的作用。
倡导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一方面,技术研发要与前
沿实践主动对接,巩固新闻媒体的技术实力,实现技术引
领下的媒介创新,加速新闻传播事业从数字化向智能化的
全面转变;另一方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掘
新平台、新终端服务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具体功用,以技
术为支撑,提升新闻媒体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国家战略的
能力和水平。以舆情应对为例,大数据技术对于舆情事件
的采集、监测、分析、预警、归档具有创新意义,有利于
媒体及时、客观、理性地看待舆论走势,进而把握相关报
道的时、度、效,为有效开展舆论引导提供助力。当下
,如何发挥人工智能的头雁效应,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
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应成为新闻传播学界、业界努
力回应的时代议题。
2.完善政策法规,打造规范化媒介空间
从刷脸支付到机器人写稿再到无人驾驶,人工智能已
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然而,技术的发展是一
把双刃剑。以新闻传播领域为例,尽管以人工智能为代表
的新技术使信息传播与互动更加便捷,但也极易造成舆论
“去中心化”,使媒介治理遭遇挑战。在新兴技术加快发展的
大背景下,必须完善制度与法律,重视基于人工智能的媒
介治理,为技术创新及其媒介应用“画方圆”。
将伦理意识与责任关怀注入技术洪流。人工智能不仅
加速了新闻媒体的智能化发展,也对新闻伦理、媒介素养
等提出了挑战。在2018年机器人与人工智能大会上,工信
部赛迪研究院发布的《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道德伦理宣言》
明确指出,无论人工智能的自主意识能力进化到何种阶段
,都不能改变其由人类创造的事实。换句话说,人类是科
技的主导,人工智能理应体现人类对于社会的应有之责。
在新闻传播领域,新闻工作者既要勇于进行技术创新,又
要避免技术迷信,既要激发人工智能对信息传播的创新动
力,又要对新技术进行伦理研究与责任反思,为技术支撑
下的新闻传播注入人性关怀,实现“善智”与“善治”相辅相成
。
使制度规范、法律建设匹配技术发展。人工智能改变
了传统意义的传播范式,使传播由时空偏向转为兴趣偏向
;大数据条件下,人们得以保护隐私的独立空间被压缩
……凡此种种,都呼吁切实有效的规范和制约。2017年国
务院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要在人工
智能领域初步建立伦理规范和政策法规。具体到新闻传播
行业,怎样规范新闻媒体对于人工智能的研发与应用,如
何对人工智能参与下的信息传播进行过程监管,能否规避
人工智能所引发的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等问题,将成为未
来制度建设与法规制定的关切要点。总之,面对新的技术
生产力,既需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