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
为促进萝北县纪委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
事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
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萝北县纪委第十七届常务委员会工
作规则》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县纪委书记办公会是沟通情况、酝酿协商的一种议事
形式。
二、书记办公会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一)人事任免事项;
(二)纪律审查情况;
(三)其他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
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县纪委常
委会讨论决定的,可召开书记办公会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
县纪委常委会报告情况。
四、书记办公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书记召集并
主持;确需开会而书记因故不能出席时,由书记委托常务副书
记召集并主持。
五、书记、副书记是书记办公会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由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