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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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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 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区委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查处侵害群众利 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刚才,鹿苑街办、通远镇、 农林局纪检组、第一纪检组、第三纪检监察室分别进行了表态 发言,军胜常委对我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工作进行了部署。下面,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讲四点意见。 一、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精神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 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部署。习总书记特别强调:“相对于 ‘远在天边’的‘老虎’, 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叫的 ‘蝇贪’,感受更为真切。这些‘蝇贪’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 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王岐山书记在工作报告中将“坚 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今年的 一项重要任务作了安排部署。3月10日,省纪委专门召开会议 ,及时部署安排。3月24日,市纪委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进行 全面部署落实。4月6日,华商报等省内各大媒体同时报道,查 处群众身边“微腐败”不力,25家单位49名党委、纪委负责人 被市纪委约谈。等等这些,都充分给我们传递了一个信号:中 央、省、市对查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高度关注、立场坚 决、态度坚定,绝不容忍“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 现象再发生! 但是,对标中央和省、市的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的更高 期盼,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特别是一些单位思想还不重视 ,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查处的力度还不大、质量还不高,在一 些领域、行业、部门以及村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 象依然突出,强大的震慑力还没有真正形成。因此,我们要自 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和区委的部署上来,聚焦 问题、夯实责任,迅速行动、持续用力,真正让“微腐败”成 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坚决打赢新一轮正风反腐的“攻坚战 ”,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抓早抓小筑牢思想防线 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之所以屡屡发生,根源在于我们对基 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还存在“宽、松、软”的现象,一些基 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漠。因此,从对基层党员干部负责的角 度出发,我们必须要从实教育提醒、从严管理监督,真正让干 部“不想腐”。 一是要强化纪律教育。要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 、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组织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 》《准则》以及《纪律处分条例》,推动纪律教育向“神经末 梢”延伸,使党规党纪刻印在基层党员干部心上。区纪委及各 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好“一基地七展厅”的载体作用,用“身 边人身边事”强化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同时,要把家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督促党员干部既管好自 己,也要管住亲属子女。 二是要运用好“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来 ,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基层党员干部严抓严管 ,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防微杜渐;对那些触碰党规党纪 底线的,要及时处理和纠偏,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在运用 “四种形态”上,要消除三种误区:一是要防止“误判”,党 中央对腐败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运 用“四种形态”,绝不是要在数量和力度上放缓反腐败节奏。 二是要防止“误解”,“四种形态”要求纪委把监督执纪问责 的战线前移,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 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 了。三是要防止“误处”,既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仅处 理少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干部,也不能把涉嫌违法犯罪问题 “大事化小”,对“极极少数”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该深查 的要深查,该移送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时,按照区委要求,我们还要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 积极性,要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三个区分”, 即严格区分工 作失误与明知故犯、无意过失与违纪违法、探索实践与有规不 依的界限,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积极为干部澄清是非,坚决 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 三是要强化监督和制度约束。各镇街、各部门要强化对基 层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把组织监督、派驻监督和舆论 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织密监督网络,让广大党员干部习 惯在“聚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