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知名品牌培育
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
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加快实施知名品牌培育工程,推进供给侧改革,推动现
代省会、经济强市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
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实施质量兴国、知识产权
保护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指导,以知名品牌培育工程
为抓手,坚持层级培育、布局优化、突出重点、主攻薄弱
,将创建、扶持、运用、宣传、推广和保护有机结合,着
力提升我市自主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充分发
挥知名品牌在引领企业转型升级、参与市场竞争以及扩大
消费、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知名品牌
培育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知名品牌培育、管
理和保护工作机制;品牌意识显著提高,商标品牌的注册
、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商标数量持续增加
,自主品牌的市场价值明显提高;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
务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
新兴产业等领域中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的知名品牌。
(一)商标总量快速增长。到2020年,力争国内注册
商标总量与我市总体经济规模相适应,市场主体拥有注册
商标数量进一步增加,全市有效注册商标年均增长10%以上
,总量突破10万件;国际注册商标数量与全市对外贸易地
位相适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商标的出口产品和服务占对
外贸易的份额大幅提升,实现年均增长20%;地理标志商标
跨越式发展,年均增长3件以上,达到20件以上。
(二)知名品牌稳步增长。到2020年,中国驰名商标
年申报3件以上,驰名商标达到60件以上;知名商标持续、
稳定增加。
(三)建立完善知名品牌培育梯次和发展机制。年均
新增注册商标向市知名商标转化率达到1%以上,知名商标
向中国驰名商标转化率达到2%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区域性知名品牌建设。按照京津冀协
同发展的要求,全面对接京津、借势京津、服务京津,差
异发展,优化我市产业布局和产业链条。借助京津冀品牌
协同发展优势,重点在产业和资源优势突出的县(市、区
)中培育知名品牌,推动我市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向高端
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加快产业集群从产品经营、资
产经营向品牌经营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产业集聚发展
水平。
(二)做大做强支柱产业与战略新兴产业知名品牌。
把知名品牌培育工程与全市产业政策调整有效结合,以打
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高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节
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重点,对具备潜力的品牌
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引导企业改进竞争模式,提高品牌
质量,加强技术创新,促进此行业知名品牌实现价值升级
,增加品牌附加值,实现优势行业重点支持,重点行业重
点发展。
(三)精心打造现代服务业知名品牌。按照供给侧改
革要求,引领新消费,增添新动能,大力推动新兴服务业
、文化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企业落实“互联网+”发展,加
强新产品、新动能产品知名品牌培育,提高现代服务业品
牌的比重。促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引导信息
、物流、商业连锁企业申请服务商标,打造和培育一批服
务业驰(知)名商标。突出我市红色旅游、生态游、民俗
文化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和山水特色游,围绕我市旅游景
区,培育特色旅游知名品牌,提升旅游服务品牌内涵和品
位。
(四)加大小微企业知名品牌培育力度。按照阶梯培
育、层级发展的原则,对小微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品牌培
训,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品牌支撑。将重点培育知
名品牌与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相结合,支持科技研发、电子
商务、绿色农业、新型环保、知识产权服务、商务服务、
会展等行业的小微企业注册商标,培育自主品牌。对上述
行业的小微企业申报知名商标,在商标注册时限、经济指
标等方面放宽条件和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