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
严肃会风会纪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
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基层减负年精神
以及省市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有关要求,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确保全县各单位集中精力开展工作,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精简政府会议、严肃会风
会纪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无会周”制度。严格执行每月第2周“无会周
”制度,当周不安排县政府全体会、常务会、廉政工作会
,各部门不以县政府名义召开全县性会议及本部门系统工作
会。中省市明确要求召开或上级交由我县承办的会议,以及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需立即进行研究部署的会议
,不受“无会周”制度限制。各部门每月底前须向县政府报
备下月拟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月度计划(详见附件),经分管
领导审定后,于每月5日前将计划送至县政府办公室。
二、严格控制参会范围。严格执行县政府会议未经县政
府主要领导批准不得要求各镇(办)主要负责人参会的规定
。除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廉政工作会外,县政府其他
会议不要求各镇(办)主要负责人参加。县政府各部门召开
的春训会、年度总结安排会等系统内部会议不邀请县政府领
导出席,不要求各镇(办)负责同志、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
责人参加。
三、合理安排会议时间。县政府邀请各镇(办)负责同
志参加的会议,原则上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