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8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征收防洪工程建
设维护管理费暂行规定〉等5项规章的决定》已经2019年
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陈吉宁
2019年5月6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征收防
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暂行规定》等5项规
章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5项规章:
一、北京市征收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暂行规定
(1994年9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1号令发布)
二、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2001年12月6日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