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倡议书
2020-01-26
根据国家、自治区、地区卫健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
时保障您和您的家人及全社会的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现就福海县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做如下倡议:
一、凡2019年12月10日后从武汉返回福海县或去过武
汉等外省市相关人员,请及时到您所居住生活的村(社区
)报备您来的时间、车次(车牌、航班号)、车厢、座位
号,近期(抵达福海后20日内)每日的大致活动范围和接
触人员范围等相关信息。主动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
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后果的,将依
法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您出现发热现象,及时到定点医疗
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
断、早治疗”。如您无发热,也应主动按照要求进行医学观
察不少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