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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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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 导、落实和规范疫情预防处置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 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具体 安排,根据《张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方案》(张政办发〔2020〕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 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去年12月开始,湖北省武汉市等地陆续发生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止目前我县尚未发现感染者。 但从全国疫情形势看,因传染源尚未确定,传染途径还不 明确,呈现局部暴发态势,加之正值春节,人员流动处在 高峰期,传染机率高,风险隐患多,防控形势严峻。各镇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 和李克强总理批示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按照 国务院常务会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市委 常委会会议、市政府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及县委常委会会议 、县政府防控工作会议、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 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 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 明、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务院“将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 控制措施”的要求,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严格筛查,严 密管控,建立台账,全力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 、早隔离和集中救治”的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 众健康,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严防输入性病例发生 (一)启动发热旅客排查。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在汽车 站、火车站等重点场所配备体温监测设备,对武汉等疫情 发生地来高人员进行体温筛查,如果发现体温超过 37.3℃的人员,立即依法采取分检隔离、留观措施,并及 时向定点医院报告和移交。 (二)对疫情发生地来高人员严格管控。各镇负责对 辖区内来自武汉等重点疫情地区的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摸 清人员基本信息,做好科普宣传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执行 居家观察14天的要求,每天监测体温,了解其身体健康状 况。 (三)及时做好发热人员报告和移交工作。各镇对火 车站、汽车站等场所及武汉等重点疫情地区来高人员居家 观察筛查出的发热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发现、谁负 责”的原则,就地隔离,并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第一时 间移交定点医院隔离诊疗。县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辖区内 汽车站、火车站等重点区域监测发现的发热人员交接工作 。要设立发热病人留观点(站),对隔离观察人员进行集 中留观。 三、全面加强疫情监测和治疗工作 (一)实行预检分诊和定点治疗。筑牢体温监测和发 热门诊筛查两道防线。县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辖区各级医 疗机构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严格按照《医疗 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办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 测方案》,做好预检分诊工作。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 要求,县上已确定高台县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定点医院 要成立医院救治专家组,按照就地原则,做好治疗准备工 作。 (二)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定点医院对各医疗机构 发现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及时派专人专 车(符合感染防控要求)护送到定点医院,由医疗救治专 家组会诊并确认。经诊断组确认的病例,按照《全国其他 省份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认程序》上报 ,并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 进行积极治疗,一般不得转诊;确需上转的,由医疗救治 领导小组报告上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经综合评估后再行上 转。 (三)强化业务培训和安全防护。卫生健康部门要通 过举办培训班、编印防控知识手册、疫情通报分析等多种 措施,及时全面加强医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各级医疗机 构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全面落实医疗卫生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注意 个人卫生和物品消毒,防止医源性感染和传播。定点医院 要严格做好病区探视管理,控制人流量,严防院内交叉感 染。 四、加强疫情防控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管控 市场监管、商务、农业农村、林草、公安等部门要加 强从野生动物养殖到餐桌消费全流程管理,坚决禁止活禽 销售,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抓好可能是疫情源头的防 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餐饮消费环 节的监管。教育部门要加强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回高大学 生的监测掌握和返校学生的宣传引导。文旅部门要劝阻来 自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的旅游团队,我县旅行社近期不得 组团前往上述地区旅游。交通、铁路、公路等部门要做好 交通工具及候车室等重点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 公共场所及汽车、火车、高铁等密闭交通工具通风、消毒 等措施。 五、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和舆情管控 (一)规范疫情信息发布。按照“依法发布、公开透 明、科学规范”的要求,疫情信息由省政府统一安排,省 卫生健康委统一发布。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需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确认后及时发布,其他任何 单位、组织、个人均不得对外发布疫情信息。 (二)强化舆情应对。宣传、网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舆 情监测应对工作,强化舆情应急值班值守,定期召开舆情 碰头会,及时分析研判,线上线下联动,确保舆情平稳。 要严明宣传纪律,对恶意炒作、夸大事实、发布不实言论 的媒体,宣传、公安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三)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 编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科谱知识问答,在官方 网站进行权威发布。要组织专人及时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 传和答疑解惑工作,引导群众科学防控,消除社会恐慌。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县上成立县委副书记、县 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 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 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一办七组”,负责全县疫情防控的 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一办七组”要确保24小时信息联 络畅通。各镇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也要成立相应的 组织机构,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 的责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完善防控工作方案 ,全力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工作。 (二)靠实部门责任。全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 “一办七组”组长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 确分工,细化任务,靠实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 挥好统筹协调、沟通衔接、督导调度等职责。各成员单位 要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形成联防联控、 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工作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足 额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卫生健康、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 要加大防护、消杀灭、药品、器械、设备等防控物资采购 储备,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提供有力保障。市场监管部门 要加大物资调配,严厉打击囤积抬价等违法行为,保障防 控物资市场有序供应。 (四)加强群众引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 “非必须、不举办”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大型公共活动 ,尽量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各镇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各 自基层组织作用,全面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近 期尽量减少与重点疫情地区的人员往来。要发动群众广泛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境卫生,倡导群众讲卫生、除 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 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工作督导。县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要组建专家团队,加大对各镇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及 时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指导科学防控。对发现的问 题,要及时通报并跟踪督促整改。要强化监督问责,对在 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渎职、失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 查处,严肃问责。 附件:高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附件 高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 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力做好我县疫情防范和 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高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筒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专责组。 一、领导小组人员及职责 组 长:刘伟红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龚建荣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张作忠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振成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吉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邢宗雄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田玉龙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国辉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蔺增加 县教育局局长     黄文刚 县科技局局长     侯 海 县民政局局长     刘 权 县人社局局长     万更乐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文 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局长     盛国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程继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爱善 县商务局局长     盛兴荣 县文广旅游局局长     王林春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邓 鹏 县林草局局长     周国勤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雷秀玲 县医保局副局长     程志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郑伏英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廷海 县工信局副局长     赵 海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丁在蕾 县网络信息主任     王永进 高铁高台南站站长     熊吉明 高台火车站站长     李玉珍 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统一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