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底线思维应用的基本逻辑
底线思维能力,就是客观设定最低目标,立足最低点
,争取最大期望值的能力。底线思维最突出的实践效用在
于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水平。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掌握
并自觉应用这一方法论武器。
底线思维的实践应用有其内在固有的基本逻辑,具体
而论,可从几个角度对其加以把握。
从客观规律角度看,底线是临界线。底线通常为人们
所指的红线、下线,也是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临界线,一
旦触及或突破临界线,事物的性质便会发生根本变化。不
论在自然界还是社会中,这些临界线都以客观规律的形式
广泛存在。比如,在自然界,冰点把水和冰区分开来;在
社会中,党纪国法把守法公民、合格党员和违法乱纪分子
区分开来。这些临界线是事物本质规定性的分界点,一旦
突破,某样事物“是其所是”的根本依据就将荡然无存。
就如同一旦违背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也就谈不上社会主义了;还如同一旦丧失了共产主
义远大理想,共产党员也就必然名不符实、蜕化变质了。
由此,在实践上,就必须对决定事物属性根本分野的临界
线给予准确认知,这是在实践中用好底线思维的认知前提
和逻辑基础。
从主体目标角度看,底线是目标线。底线通常都是临
界线,但并非所有的临界线都会成为底线。底线的生成是
和主体最低实践期望与基本实践目标的划定紧密相连的。
因此,就目标尺度而论,底线是实践主体根据客观规律以
及主体的基本需求间的综合作用而生成的。显然,目标底
线的产生并不是天然存在的,而是主体在把握规律基础之
上,根据历史方位以及实践条件作出的能动选择。科学划
定目标底线离不开实践主体的科学研判,一旦目标底线的
设置脱离实际,不论落后阶段或是超越阶段,都会给我们
的事业带来损失甚至灾难。这就要求我们在设定目标底线
时,既要考虑目标底线是否符合当前发展阶段水平,又要
考虑目标底线是否能够获得实践能力以及实践资源的充分
支撑,更要考虑目标底线是否符合价值规范的基本约束。
从行为界限角度看,底线是警戒线。仅将思维和实践
的深度停留在目标层面的底线,是无法有效确保目标底线
实现的。就如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正所谓“动员千遍
,不如问责一次”。没有行动作保障,任何目标底线都无
法筑牢,也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