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的批复
国函〔2016〕143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
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以下简
称《建设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
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
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
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
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进一步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积
极探索海岛旅游开发新模式,构建以旅游业为支柱的特色
产业体系,促进两岸经济文化社会深度融合,形成两岸合
作新局面,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构建对外开放新体制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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