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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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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 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 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 如下。 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 才资源开发管理和使用的前提。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 机制,对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引导人才职业发展、 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具有重要作 用。当前,我国人才评价机制仍存在分类评价不足、评价 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用人主 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亟需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 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 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发 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现就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 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实 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学分类为基础 ,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目的,加快形成导向明确、 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 才评价机制,建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人才 评价制度,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 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使优秀人才脱颖而 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 、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进一步加强党对人才评 价工作的领导,将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作为人才工作的 重要内容,在全社会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容才聚才之风 ,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 ——坚持服务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 求,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正向激励作用,推动多出人才、出 好人才,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人 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坚持科学公正。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突出品德、 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分类建立体现不同职业、不同岗位 、不同层次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才 ,让各类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 ——坚持改革创新。围绕用好用活人才,着力破除思 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保障落实用人主 体自主权,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 评价主体作用,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评价制 度环境。 二、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 (三)实行分类评价。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 ,健全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 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坚持共通性与特殊性、水 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分类建立健 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 、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加快新兴职业领域人才评价 标准开发工作。建立评价标准动态更新调整机制。 (四)突出品德评价。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 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加强对人才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 业操守等评价考核,倡导诚实守信,强化社会责任,抵制 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等不良风气,从严治理弄虚作假和学 术不端行为。完善人才评价诚信体系,建立诚信守诺、失 信行为记录和惩戒制度。探索建立基于道德操守和诚信情 况的评价退出机制。 (五)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 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注重考 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 际贡献。着力解决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合理设置和使用 论文、专著、影响因子等评价指标,实行差别化评价,鼓 励人才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作出贡献、追求卓越。 三、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 (六)创新多元评价方式。按照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 求,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 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基础研究人 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加强国际同行评价。应用研究和 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由用户、市场和专家等相关 第三方评价。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价重在同行认可和社会 效益。丰富评价手段,科学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 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 示等不同方式,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七)科学设置人才评价周期。遵循不同类型人才成 长发展规律,科学合理设置评价考核周期,注重过程评价 和结果评价、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克服评价考核 过于频繁的倾向。探索实施聘期评价制度。突出中长期目 标导向,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评价考核周 期,鼓励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 (八)畅通人才评价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 所有制、身份、人事关系等限制,依托具备条件的行业协 会、专业学会、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等,畅通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职业等领域人才申报评价渠道。对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建立评价绿色通 道。完善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申报评价办法。 (九)促进人才评价和项目评审、机构评估有机衔接 。按照既出成果、又出人才的要求,在各类工程项目、科 技计划、机构平台等评审评估中加强人才评价,完善在重 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急难险重工作中评价、识别人才 机制。深入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树 立正确评价导向,进一步精简整合、取消下放、优化布局 评审事项,简化评审环节,改进评审方式,减轻人才负担 。避免简单通过各类人才计划头衔评价人才。加强评价结 果共享,避免多头、频繁、重复评价人才。 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 (十)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制度。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 和世界科技强国目标,结合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科 研诚信为基础,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 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着重评 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 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 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 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 献等。对从事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的 人才,重在评价考核工作绩效,引导其提高服务水平和技 术支持能力。 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 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改变片面将论文、专利 、项目、经费数量等与科技人才评价直接挂钩的做法,建 立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 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适应科技协同创新 和跨学科、跨领域发展等特点,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团队 评价办法,实行以合作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为重点的整体性 评价。对创新团队负责人以把握研究发展方向、学术造诣 水平、组织协调和团队建设等为评价重点。尊重认可团队 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 (十一)科学评价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坚 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为人民做学问的研究立场、以人 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注重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继承性 和民族性、原创性和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相统一,建 立健全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评价体系 ,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 体系建设,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 。 根据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不同学科领域 ,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艺术表演创作等不同类型 ,对其人才实行分类评价。对主要从事理论研究的人才 ,重点评价其在推动理论创新、传承文明、学科建设等方 面的能力贡献。对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