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云南滇中新区的批复
国函〔2015〕141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云南滇中新区的请示》(云政报〔
2014〕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云南滇中新区。云南滇中新区位于昆明
市主城区东西两侧,是滇中产业聚集区的核心区域,初期
规划范围包括安宁市、嵩明县和官渡区部分区域,面积约
482平方公里。云南滇中新区区位条件优越、科教创新实力
较强、产业发展优势明显、区域综合承载能力较高、对外
开放合作基础良好。要把建设云南滇中新区作为实施“一
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总体战
略的重要举措,打造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
支点、云南桥头堡建设重要经济增长极、西部地区新型城
镇化综合试验区和改革创新先行区。
二、云南滇中新区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
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
策部署,突出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主题,坚持高
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注重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注重
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以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培
育现代特色产业、推进新型城镇化为支撑,激发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热情,不断提高经济综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