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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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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业 务工作的公告 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朋友们: 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 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广大车主、驾 驶人和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做好疫 情期间公安机关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和省交警总队《关 于切实做好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驾管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要求,现将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 业务工作公告如下: 一、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科目一、科目 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包括各区县科 目一考试。 1、对已预约成功的考生,由交警支队统一办理取消考 试。取消考试的,不计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 间。 2、对已经提交预约申请但未确认预约成功的,考生可 通过“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交警支队统一 取消。取消考试的,不计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 时间。 3、对学习驾驶证明临界到期的,将统一延长有效期限 。 二、暂停全市范围内“满分学习教育”和“审验教育 ”业务。 三、您可以选择“网上办”“自助办”办理部分车驾 管业务。 1、通过“交管12123”APP或电脑登陆sd.122.gov.cn,可 以网上申请办理补领机动车驾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 申领六年免检标志等车驾管业务,市内免费送达; 2、关注“淄博车管”微信,可以网上办理申领六年免检 标志、遗失补领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和驾驶人联系方式等 车驾管业务,邮递送达; 3、拨打“电话车管所”(0533-2136789),可以在线申 请办理补领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和驾驶人联系方式等车驾 管业务,邮递送达; 4、到市及各区县的车管所自助服务大厅和自助服务区 可以现场办理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和驾驶人联 系方式等车驾管业务; 5、对于社会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您可通 过“淄博车管”微信内的“微车管”电动车登记模块,网上自助 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