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沟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
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
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 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廷扩散
,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
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
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
、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编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夹沟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新
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事件分级:根据感染人数及波及范围等情况,将事
件分为三级。
一级:我镇周边地区出现观察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病例;
二级:我镇发现观察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级:我镇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
五、工作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
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镇政府建立夹沟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
作机制,由镇政府牵头,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
毒疫情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符合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条件时,镇政府提请区政府
批准,启动我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在全镇联防联控工作
机制的基础上,适时成立夹沟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
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夹沟镇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镇新
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理工作。其组成如下:
总 指 挥:聂敬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张国云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权循哲镇党委副书记
周 静副镇长
成员:镇宣传办、镇党政综合办、夹沟中心校、夹沟中
学、泥河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镇农业农村办、镇综治
信访和安全管理办、镇司法所、镇财政所、镇自然资源与
规划所、镇统计招商与档案管理办、镇文化站、夹沟卫生
院、泥河市场监管理所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各村书记。
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静兼任。
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新型冠状
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在一級应急响应阶段,各有关部门按
照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在
二级、三级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联防联控工作
机制设立综合组、流动人口防控组、医疗防疫组、保障组
、宣传组、社会治安组等6个工作组,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必
要时集中办公。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一、综合组:夹沟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镇应急指挥
部牵头,镇司法所、镇农业农村办、 镇文化站、泥河市场
监督管理所、镇党政综合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综合协
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
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专家组的联系和协调;承办夹沟镇应
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流动人口防控组:由镇应急指挥部牵头,泥河派出
所、农业农村办、镇社会事务办、夹沟卫生院、镇文化站
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交通工具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流动人
口防控措施的落实;承办夹沟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
三、医疗防疫组:由夹沟卫生院牵头,夹沟中心校、夹
沟中学、泥河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负
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
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
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
,承办夹沟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四、保障组:由镇财政所牵头,镇统计招商与综合管理
办、镇农业农村办、镇社会事务办、泥河市场监督管理所
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
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
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
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
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维护市场秩序;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
管理;承办夹沟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五、宣传组:由镇宣传办牵头,镇文化站、镇党政综合
办、夹沟卫生院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
道和與论引导工作;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
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承办夹沟镇应急指
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六、社会治安组:由泥河派出所牵头,夹沟中心校、夹
沟中学、镇文化站、镇农业农村办、统计招商和档案管理
办、泥河市场管理所等相关部门组成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
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
,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
夹沟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三)监测与预警
一、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
①监测点设立:全区二级以上医院均为不明原因肺炎病
例监测医院
②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測: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明确
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 ( 1 ) 发热 ( 腋下体温
>38℃);(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
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4)经规范抗菌药物
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二、预警
镇级医疗机构发现有来自疫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即发
出预警信息。
(四)信息管理与报告
镇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
例后,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
辖区疾控中心,由医疗机构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或有关专家
组进行会诊和排查,如不能明确诊断为常见呼吸道病原体
所致的病毒性肺炎,应当及时采集标本按照规定送至市疾
控中心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病原检测不具备相应诊治条件的
基层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应立即将其转至
市级医院进行诊治,由接收病例的医院进行不明原因肺炎
病例的网络直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定点收治医院为淮南
市传染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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