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硬知识
一、武汉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是什么?
冠状病毒是自然界广泛存在、非常普通的一类病毒的统称,来自武汉
的2019-nCoV是一种新型冠状病毒,主要引起呼吸道系统的感染。1月
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按
甲类进行管理;同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
疫传染病。
二、人感染冠状病毒后会有什么症状?
主要症状:发热(≥37.3℃) 乏力干咳;
严重症状:呼吸窘迫、脓毒血症、代谢性酸中毒、凝血功能障碍
目前研究发现,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发生重症和死亡的比
例低,其传播力和致病力目前均低于2003年的SARS疫情。
三、可能被感染的途径有哪些?
现有的证据显示:
1、通过咳嗽或打喷嚏在空气传播;
2、没有安全防护情况下与病人密切接触;
3、触摸被污染的物体表面,然后用脏手触碰嘴巴、鼻子或眼睛等。
4、接触到可疑的被感染的动物。
四、出现发热、乏力等症状怎么处理?
1、出现上述症状不一定感染冠状病毒,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详细告知个人症状和近期活动情况。
2、如果发病前14天内曾在武汉旅行;或发病前14天内接触过来自武
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小范围的聚集发病。应到当地指
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排查,也可联系本地疾控中心进行咨询。
五、去医院就诊时要注意什么?
1、详细告知大夫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要告知近期是否有武汉
旅行史,以及是否与可疑患者或动物有接触史。
2、诊疗过程应佩戴外科口罩,保护自己和他人。
六、如果是密切接触者怎么办?
1、与发病病例(疑似和确诊病例)有如下接触之一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
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
其陪护人员;(4)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5)现场调查人员调查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2、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主动配合好卫生部门居家隔离14天
,期间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