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披着金融创新外衣的非法集资
面对当前非法集资大要案件多发、裹挟群众多、损失
巨大等情况,司法部门及各级党委、政府应站在防范化解
重大风险的高度,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严惩各
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守护好人民群众的
“钱袋子”。
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
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施
行。该《意见》共十二条,针对当前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执
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主要从实体法律适用、诉讼程序、
政策把握和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作了规定。《意见》明确
,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单位和个人申请机构或者业务涉及非
法集资,仍为其办理行政许可或者注册手续,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而无孔不入的非法集
资也披着金融创新的外衣,向这一新兴领域迅速蔓延。借
助互联网进行非法集资,具有隐蔽性强、迷惑性强等特点
,这导致近年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持续高发多发,涉案金额
不断攀升。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
法集资案件1万余起,同比上升22%;涉案金额约
3000亿元,同比上升115%。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
形势十分严峻。
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名,借助互联网
不断变换作案手法,以P2P网贷、私募股权投资、理财
、众筹、虚拟货币、会员制养老等各种形式巧取豪夺。一
些案件涉案金额上十亿元甚至上百亿元,涉及人员众多
,严重侵害群众财产权益,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严厉打击
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犯罪,已成为当务之急。
此次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手出台有关指导意见
,对当前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全
面回应和规定。有关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罪与非罪的界限
,有利于正确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