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
“‘一票否决’多得我几乎都记不清到底有多少了
,只要有一项没做好,无论其他工作做得多好,一年都白
干了。”对这种“一票否决”被滥用的现象,中办近日发
出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
确提出,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不能动辄签“责任
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对基层的考核只有科
学精准、务求实效,才能避免滥用“一票否决”的依赖症
、避免责任推卸和激励扭曲,进而形成正向的传导机制。
“一票否决”不是一个筐,不能啥菜都往里装。本意
来讲,它指的是干部考核多项任务里,若有一项或某几项
未完成,则认定为整体不合格。应当讲,这一倒逼机制有
利于突出中心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夯实重大责任。但凡
事过犹不及,据报道,有乡党委书记亲手签订20多份“责
任状”,道路交通、森林防火、动物防疫一旦不达标,所
有成绩都归零。这不仅背离了“一票否决”制的初衷,还
涉嫌公权力的越界,令人头痛又无奈。不仅如此,一些地
方和部门为了完成任务,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浪
费了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更抵消了政策效力、助长了形
式主义作风。
究其根源,“一票否决”被简单粗暴地滥用,本质上
仍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作祟。对治理者而言不够科学
,对考核者却相对省事,一些存在“庸懒散”错误思想的
领导干部,对此便特别推崇。“责任状”一签了之,出了
事大不了“处理几个干部”,其实并没有真正地冲着解决
问题去;貌似“动真”、仿佛“碰硬”,不过是为了追责
而追责,挫伤了基层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正因此,去年
10月,中办印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明确要求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
项要减少50%以上,就是规范考核给基层减压。
矛盾有主次之分,事情有轻重之别。如果抓工作不分
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