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我的足迹

杨春林同志在岗位设置管理业务骨干培训班上的讲话

加入Vip免费下载 立即下载
杨春林同志在岗位设置管理业务骨 干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今年在全省事业单位 中全面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在不 久前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 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同志对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作了重要指 示,彭崇谷厅长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 好贯彻落实。为便于大家做好具体实施工作,省厅专门举办 这次业务培训班,学习研讨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政策,明确 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和需注意的问题。待会,伏 先同志将对具体实施办法进行说明,借此机会,我先讲几点 意见。 一、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岗位设置准备工作情 况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整体改革的重要内容。其中,创 新管理体制是关键,转换用人机制是重点。要把聘用制度作 为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把岗位管理作为事业单位人事 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 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从 1996年起开始试点,1997年全面启动。期间,省委、省政府 于1997年和2002年两次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省委、省政府 及原省人事厅等单位陆续制定出台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包括人员聘用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 置及聘任、末聘人员安置、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内部收入分 配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各市州、省直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 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办法,对改革的顺利进行起到了很好的指 导作用。二是初步建立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全省75%的 事业单位和85%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三是新进人 员基本实行了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工作程序、考试考核办法 不断规范完善,做到了形式灵活、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原国家人事部于 2006年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 施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是实现人员聘用的 制度基础,是落实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重要条件,是搞活用 人机制的核心内容。从2007年起,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们 围绕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做了大量扎实的准备工作 。一是深入进行调研学习。在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文件的基础 上,多次深入市州县、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进行调研 ,听取意见建议,初步掌握了事业单位现有机构、人员情况 。并组织人员到中部省份考察学习,了解兄弟省市做法,为 全面启动岗位设置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二是在全省81家不 同类别事业单位开展了岗位设置摸拟工作,为全面启动积累 了有益经验,初步掌握了实施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三是 认真制定政策。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原国家人 事部审批后,于2008年5月出台了《湖南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 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湘政办发[2008]11号)。在此 基础上,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根据国家精 神、我省实际和兄弟省市经验,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多 次召开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 ,听取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在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会议上以讨论稿的形式下发。会后,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 ,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已形成了正式文件。 总之,有十多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 ,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制定政策,全面实施 岗位设置管理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时机已经基本成熟,实 施岗位设置管理已经成为下一阶段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 革的重中之重。 二、国家和我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主要政策 规定 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主要体 现在原国家人事部出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试行办法》、 《实施意见》,以及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的12个行业指导意见 中。我省的相关政策规定主要体现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中。我省 的《实施意见》是在广泛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 ,既坚持了改革方向,又做到了实事求是;既着眼于建立新 的管理制度,又注意了与现行政策相衔接;既加强了政府对 事业单位的有效管理,又充分落实了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 ,突出了原则性、通用性与可操作性。国家和我省关于岗位 设置管理政策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了岗位类别。事业单位通用岗位类别有三种 ,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岗位的 设置立足于增强事业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 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立足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与专业要求 ,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立 足于提高操作维护效能,满足单位业务工作实际需要。 (二)明确了岗位等级。管理岗位分10个等级,即一至 十级职员岗位,一一对应事业单位现行行政职务;专业技术 岗位分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7个等级、中级岗位3个等级 、初级岗位3个等级;技术工岗位分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 分等级。 (三)明确了岗位结构比例。一类是岗位类别结构比例 。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业管理 职责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一般应占岗位总量50%以上;主要 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工勤技能 岗位一般应占岗位总量50%以上。另一类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 ,主要体现在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如专业技术高 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全国及我省控制标准均为1:3:6,对高 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也提出了控制标准 。其中,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由国家统一控制,专业技术二级 岗位实行全省统一控制和管理。 (四)明确了岗位设置核准制度。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 行核准制度,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核。核准权 限在设区的市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其中,省直属事业单位岗 位设置方案报省人社厅核准;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 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市州直属事业 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报市州人社局核准;市州部门所属事业单 位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州人社局核准。县 市区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后 ,报市州人社局核准;县市区部门、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岗位 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乡镇及县市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后,报 市州人社局核准。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所属事业 单位岗位设置与调整方案,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人社厅 核准后,由省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党群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 岗位设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有专门文件,请按文件规 定执行。 (五)明确了岗位设置管理职责。政府人社部门是岗位 设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 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是岗位设置的 主体,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自主确定本单位具体工作 岗位和等级,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自主制定岗位任 职条件,自主聘用工作人员。 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上述政策文件,主要对岗位设置管理 的原则、权限、程序、范围、类别、等级、结构比例以及监 管等方面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为实施工作提供了基本政策依 据。但事业单位分布广、门类多、情况复杂,岗位设置又涉 及到人事管理的方方面面,实施中必然会遇到一些矛盾和问 题。对此,必须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区别 对待的原则来处理。针对实施过程中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 ,省里研究提出了相关处理意见: (一)关于实施范围。一是从单位范围看,由国家机关 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无论是全 额、差额,还是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纳入实施范围;参 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 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 ,不纳入实施范围。二是从人员范围来看,国家明确要求 “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 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因此,首次岗位设置时,凡是参 加了2006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以及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至首次设岗时,经党委组织部门 、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与 事业单位建立了正式人事工资关系的新进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不参加首次岗位设置。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 ,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在实施中,对人员范 围的认定,要注意把握两点,一是有正式的人事工资关系 ,二是组织人社部门正式认可。这样规定,既考虑了我省事 业单位现状,又坚持了规范用人的改革方向。 (二)关于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结构比例设置。我省事业 单位共有专业技术人员90多万人,高中初级结构比例为 0.8:4.8:4.4。 国家规定的目标是1:3:6。为确保实现国家规定的总体控 制目标,同时考虑我省不同行政层级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岗位内部结构比例差异较大的实际,本着有利于专技人才队 伍建设的原则,全省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结构比例总体控 制目标确定为1:3:6,同时按行政层级分别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内部结构比例控制目标,其中省属事业单位为3:4:3,市属事 业单位为2:4:4,县乡事业单位为0.5:3.5:6。不同行业、 不同层级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应有所不同 。为此,省厅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制定的《湖南省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设置方案(试行)》,以及国家规定 的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2-12级)的结构 比例,并综合考虑不同单位工作职能、人才密集程度、专业 技术水平等因素,制定了《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 构比例试行草案》,在这次培训班上下达给大家。需要强调 的是,结构比例一经确定,就要严格按结构比例设置岗位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不得突破。 (三)关于超结构比例人员聘用。根据国家规定,事业 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岗位结构不得突破现有人 员职务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 ,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超过岗位类别结构比例。一些 事业单位现有三类人员结构与单位应有功能和类别不一致 ,如部分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管 理、工勤人员比例偏大,现聘人员结构比例超过规定的岗位 结构比例。对于此类事业单位,在首次岗位设置中应按规定 的结构比例核定三类岗位的总量及其结构比例,现有人员在 首次聘用时所在类别岗位不足时,按照其现聘职务或岗位 ,在单位岗位总量内暂时占用其他类别空余的岗位职数予以 过渡,但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调整结构,加强管理,逐步 实现三类人员结构与三类岗位结构相一致。首次岗位设置聘 用完成后,坚持对岗聘用,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工勤 技能等级与岗位所需任职资格不符的,不得聘用相应等级 ,也不得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第二种是超过专业技术岗 位内部等级结构比例。对现有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超过核定 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的,现有在聘专业技术人员 按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职数竞争上岗,富余在聘 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现聘职务的最低等级岗位。由单位根据核 定的岗位职数、结构比例和实际情况,制定逐步消化的措施 ,经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实施。 (四)关于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国家规定 ,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但我省一 些事业单位,特别是教育、科研、卫生等专业性较强的事业 单位,由于其领导岗位及管理工作的特殊性,需要有一定的 专业技术背景,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较为普遍,形成 所谓“双肩挑”问题。在岗位设置过程中,因行业特点,管 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要注意把握三个条件:一是岗 位确实需要专业技术背景,二是确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 是确实完成岗位聘用合同规定的专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