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挑熟人收钱岂非掩耳盗铃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贾滋绿、李天舒单位
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
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只挑熟人收钱,只为熟人
‘办事’”的隐蔽性腐败案件。判决书显示,张德友帮助
其同学李天舒所在的企业承揽业务,并接受李天舒的“提
成款”435万余元。与那些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假公济私、
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相比,该案件的特殊性体现在,行贿
受贿双方的关系不一般,都是“熟人”。
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一些人深知“明目张胆”式
腐败的危险性,于是只为自己认为可靠的人办事,只收所
谓熟人朋友的钱财,以达到“安全腐败”的目的。
这样真的就安全吗?当然不是。辽宁省政协原常委周
连科认为与他多年“朋友关系”的商人十分牢靠,不仅收
下1栋价值120余万元的别墅,还由朋友出资90余万元扩建
并装修该别墅。直到最后,他才看清,正是他多年的“朋
友”给他带来了人生的毁灭。面对蜂拥而来的“送红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