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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汇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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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汇报 我县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省市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文件精神,按照“搬得出,稳得 住,有事做,能致富”的总体要求,坚持群众自愿、积极 稳妥的搬迁方针,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 ,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人口1614人,其中**年实施433口人 (137户),**年实施1181人(325户),现已全部完成任务 ,住房建成率100%、搬迁率100%。现就工作开展情况作个 简要汇报: 一、精准识别,确保“搬得出” 深入落实湘扶办发[* *] 1号文件和湘扶办联 [**]10号文件精神,按照“必须符合脱贫致富条件,必 须与就业和产业紧密结合,绝不能有安全隐患”的要求 ,根据“先定地域后定人”的原则,精准识别有搬迁意愿 和安置意愿的贫困人口。我县实施的462户1614人涉及到 18个乡镇、109个自然村,涉及到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寨近 400个,主要是解决无房户贫困群众的住房问题,确定了以 “小集中、小插花分散安置”为主的安置模式,坚决杜绝 “就地重建”、“简单位移”、“从山顶到山腰”、“单 门独户”安置等现象。**年小集中和小插花自建安置137户 433人;**年镇区购房安置65户233人,小集中和小插花自 建安置260户948人。 二、精准施策,确保“稳得住” 深入贯彻“易地扶贫搬迁要着力加强产业配套和就业 安置”的中央精神,我县严格按照搬迁贫困人口人平0.5万 元的预算标准制定了产业后续发展扶持方案,针对不同的 易地扶贫搬迁方式,实施了15项产业扶持奖励政策,引导 贫困户发展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如欧阳海镇镇区 购房安置的24户86人,首先安排村党支部班干部外出学习 西红柿种植技术,回来后带动贫困户发展西红柿种植,当 地政府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租赁田土,用于种植绿色无 公害蔬菜和有机水稻,并在安置房顶发展光伏发电产业。 ) **年,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230人以发展农业为主 ,122人以外出务工为主,81人以社会保障兜底为主。**年 ,政府帮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623人发展农业生产 ,支持鼓励355人外出务工,对203人无劳动力的对象进行 社会保障兜底。 三、精准管理,确保“住得安” 我县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和住房质量监管,制定出台了 《关于做好**县**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县易地扶贫搬迁“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等重要文 件,扎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调度会达6次,项目建设进 展情况督查10多次。严格落实了政府和村支两委的主体责 任,有任务的村都成立了建房理事会,负责监督项目建设 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坚决执行面积红线不碰、自 筹资金不超、质量安全不减的“三不”工作要求。两年来 ,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施工现场规范,施工期间未发生 任何事故,交房后未发生质量问题,搬迁贫困户非常满意 。严格落实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18年计划实施易地 扶贫搬迁基础设施与产业后续扶持项目总投资4035万元 ,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的水、电、路、讯、机耕道等配套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2万元/人的标准投资,现全县 所有项目都严格按照财政评审、招投标等建设程序启动实 施,建成验收合格后交审计部门。 四、全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在本次拉网式全覆盖核查行动中,发现易地扶贫搬迁 工作中还存在些许问题,汇报如下: 1、个别乡镇存在搬迁对象不精准的问题。例如:舂陵 江镇苗元村清水平李龙,有人举报其亲戚为前村干部,存 在“优亲厚友”问题;莲塘镇沙泉村李道平,有人举报其 加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时已有住房,且并非危房;莲塘镇 潘家村4组彭美金,纳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时,把已经在建 房屋算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房屋。白水瑶族乡四合村 贫困户唐异安,按夫妻2人标准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规定面 积50平米,政府补助4万元,个人出资6000元。经现场查看 ,目前唐异安家建房两层半,估算面积120平方。据唐异安 反映,自己只住一楼,二楼及以上属于他小儿子的房子。 存在疑似超面积、搭车建房嫌疑,有待进一步核实。 2、个别乡镇存在选址不合理、不科学以及住房安全隐 患的问题。例如:正和镇和谐村解放李家组李家村李祖名 ,住房旁5米处有滑坡情况;白水瑶族乡江友村下洞坑组杨 齐祥,住房右后方20米处有山体滑坡情况;桥市辉山村茶 叶冲赵秋元,住房后方有山体滑坡隐患;白水瑶族乡四合 村14组李根华,住房旁有条小溪;桥市乡辉山村丝茅冲组 公路旁欧阳运生,住房旁3米内有电杆,电线穿过住房楼面 ,存在安全隐患;桥市乡架珊村7组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