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汇报
我县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省市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文件精神,按照“搬得出,稳得
住,有事做,能致富”的总体要求,坚持群众自愿、积极
稳妥的搬迁方针,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
,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人口1614人,其中**年实施433口人
(137户),**年实施1181人(325户),现已全部完成任务
,住房建成率100%、搬迁率100%。现就工作开展情况作个
简要汇报:
一、精准识别,确保“搬得出”
深入落实湘扶办发[* *] 1号文件和湘扶办联
[**]10号文件精神,按照“必须符合脱贫致富条件,必
须与就业和产业紧密结合,绝不能有安全隐患”的要求
,根据“先定地域后定人”的原则,精准识别有搬迁意愿
和安置意愿的贫困人口。我县实施的462户1614人涉及到
18个乡镇、109个自然村,涉及到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寨近
400个,主要是解决无房户贫困群众的住房问题,确定了以
“小集中、小插花分散安置”为主的安置模式,坚决杜绝
“就地重建”、“简单位移”、“从山顶到山腰”、“单
门独户”安置等现象。**年小集中和小插花自建安置137户
433人;**年镇区购房安置65户233人,小集中和小插花自
建安置260户948人。
二、精准施策,确保“稳得住”
深入贯彻“易地扶贫搬迁要着力加强产业配套和就业
安置”的中央精神,我县严格按照搬迁贫困人口人平0.5万
元的预算标准制定了产业后续发展扶持方案,针对不同的
易地扶贫搬迁方式,实施了15项产业扶持奖励政策,引导
贫困户发展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如欧阳海镇镇区
购房安置的24户86人,首先安排村党支部班干部外出学习
西红柿种植技术,回来后带动贫困户发展西红柿种植,当
地政府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租赁田土,用于种植绿色无
公害蔬菜和有机水稻,并在安置房顶发展光伏发电产业。
) **年,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230人以发展农业为主
,122人以外出务工为主,81人以社会保障兜底为主。**年
,政府帮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623人发展农业生产
,支持鼓励355人外出务工,对203人无劳动力的对象进行
社会保障兜底。
三、精准管理,确保“住得安”
我县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和住房质量监管,制定出台了
《关于做好**县**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县易地扶贫搬迁“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等重要文
件,扎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调度会达6次,项目建设进
展情况督查10多次。严格落实了政府和村支两委的主体责
任,有任务的村都成立了建房理事会,负责监督项目建设
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坚决执行面积红线不碰、自
筹资金不超、质量安全不减的“三不”工作要求。两年来
,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施工现场规范,施工期间未发生
任何事故,交房后未发生质量问题,搬迁贫困户非常满意
。严格落实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18年计划实施易地
扶贫搬迁基础设施与产业后续扶持项目总投资4035万元
,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的水、电、路、讯、机耕道等配套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2万元/人的标准投资,现全县
所有项目都严格按照财政评审、招投标等建设程序启动实
施,建成验收合格后交审计部门。
四、全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在本次拉网式全覆盖核查行动中,发现易地扶贫搬迁
工作中还存在些许问题,汇报如下:
1、个别乡镇存在搬迁对象不精准的问题。例如:舂陵
江镇苗元村清水平李龙,有人举报其亲戚为前村干部,存
在“优亲厚友”问题;莲塘镇沙泉村李道平,有人举报其
加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时已有住房,且并非危房;莲塘镇
潘家村4组彭美金,纳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时,把已经在建
房屋算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房屋。白水瑶族乡四合村
贫困户唐异安,按夫妻2人标准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规定面
积50平米,政府补助4万元,个人出资6000元。经现场查看
,目前唐异安家建房两层半,估算面积120平方。据唐异安
反映,自己只住一楼,二楼及以上属于他小儿子的房子。
存在疑似超面积、搭车建房嫌疑,有待进一步核实。
2、个别乡镇存在选址不合理、不科学以及住房安全隐
患的问题。例如:正和镇和谐村解放李家组李家村李祖名
,住房旁5米处有滑坡情况;白水瑶族乡江友村下洞坑组杨
齐祥,住房右后方20米处有山体滑坡情况;桥市辉山村茶
叶冲赵秋元,住房后方有山体滑坡隐患;白水瑶族乡四合
村14组李根华,住房旁有条小溪;桥市乡辉山村丝茅冲组
公路旁欧阳运生,住房旁3米内有电杆,电线穿过住房楼面
,存在安全隐患;桥市乡架珊村7组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