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我的足迹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加入Vip免费下载 立即下载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 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 定本条例。第二条 乡镇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含总支、党委,下同)是党 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 领导核心。 第三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 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努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乡镇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第五条 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 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村,或党员人数虽不足50名,但村办企业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村 ,因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 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村党委受乡镇党委领导。村党支部、总支部和党的基层 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的单位,应当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这些党组织,除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受乡镇党委领导。 第七条 乡镇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坚持精干高效,加强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 原则,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村干部误工补贴人数和标准的确定,应当从实际出发,从严 掌握。 第三章 职责任务 第八条 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 织决定的问题,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 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 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 生育工作。 第九条 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 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 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 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 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党支部,可以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开 展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检查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和执行支部委员会、党 员大会决议的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章 经济建设 第十一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 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指南 (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 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发展多种经营要同支持和促进粮 食生产相结合。发展乡镇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同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和建设小城镇相结合。 (三)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领导制定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村党支部领导和 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逐步壮大集 体经济实力。 (五)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应用科技发展经济。    第五章 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二条 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