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系统为企业复产复工量身定制
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的复工复产比以往晚
了一些。
时间不等人。疫情防控不容松懈,生产、发展同样不
容轻忽。日前,国务院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有
关企业既要切实做好春节后返程和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工作,又要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尽早
恢复正常生产,并作出推动分批有序错峰返程返岗、加快
推进全产业链协调运行等8条具体要求。
2月11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
发展改革委秘书长丛亮表示,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要做好
“两条线”作战的准备:“一条线”是抗击疫情前线,防
止疫情进一步蔓延;“另一条线”就是经济发展前线,主
要任务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特
别是要为抗击疫情前线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
连日来,自然资源系统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促经济
发展,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疫情防控: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此次疫情来势迅猛,危急时刻能否及时、有序、充分
地调动资源进行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疫情防控的成败
。
2月1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
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
先行使用土地,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
要先行使用;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使用期满不
需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使用结束后恢复原状,交还原
土地使用者,不再补办用地手续。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
地的,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完善用地手续。同时,要做好被
占地单位和群众的补偿安置。
同时,自然资源部明确,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
计划指标。对疫情防控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应保尽保,计划指标挂账使用。地方计划指标不足的,疫
情结束后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形成项目用地批准
清单,由国家统一核销计划指标。
各地自然资源部门也纷纷从自身区域特点出发,及时
对疫情防控急需的资源要素进行统筹保障。
浙江、天津、新疆、四川、海南等地明确对疫情防控
急需用地进行全力保障。其中,浙江省宁波市明确对疫情
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和民生设施项目占用耕地,符合有关
规划的,由市级统筹协调解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紧急医
疗防控用地无法避让需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临
时占用的相关规定先行办理。优先做好疫情防疫和重大基
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重大产业项目等用地计划指标保
障。其中,新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所需用地计划指标
优先安排落实。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明确,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
用的土地,用地单位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对选址有特殊
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
大项目允许占用。使用期满不需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
,使用结束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补办用
地手续。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待疫情结束后及时
完善用地手续,涉及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同时
,要做好被占地单位和群众的补偿安置。
复工复产:帮助企业减轻压力
有序复工复产是保障经济稳定发展的必选项,是保障
物资供给和企业平稳运行的必然选择。
为驱动中国经济的马达逐步恢复马力,并加力运转
,自然资源系统针对不同行业、区域的特点,为企业复产
复工量身定制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快速发现并解决“病
灶”,把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矿业权审批登记申请有关事项,自
然资源部发函明确,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勘查许可证、采矿
许可证有效期和补正期限在2020年1月24日到疫情防控措施
解除前到期的,矿业权人可以在有效期和补正期限到期后
3个月内,提出延续、保留等矿业权审批登记申请或提交补
正材料。
此外,全国自然资源系统还从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力度、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等关键环节
提供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
工复产。
为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