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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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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 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 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国务院关于扎实 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 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庆阳市贯彻落实扎实稳 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落地落实,高效统筹疫 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完成 “六保”任务,充分释放政策聚合效应,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 展,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政策 (一)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1.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及时退还 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 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企业 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等行业存 量留抵税额,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负责) 2.落实扩大留抵退税行业范围后的“批发和零售业”“农 、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7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及时退还新增行业留抵税额,增量 按月全额退还,存量一次性全额退还的留抵退税政策,建 立增值税留抵退税风险防控和审核机制,依法严惩留抵骗 税、出口骗税等行为。(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负责) (二)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3.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列入年初预算资金全部下达到预 算单位,对于情况发生变化已无需执行或短期内不具备执 行条件的项目预算,及时收回财政安排用于急需资金的重 点项目。在接收到上级转移支付5日内分配下达项目单位 ,未明确到具体单位的切块资金督促主管部门30日内上报 资金分配计划后下达到项目单位。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 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基本建设和政府采 购的,履行有关程序,做好相关要素保障,确保资金一经 下达即可支出。(县财政局负责) 4.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对2020年5月底之 前,上级下达专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 进行全面清理,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主要保障“三保”及乡 村振兴等刚性支出。(县财政局负责) 5.强化库款监测和保障。加强对库款运行的监测和统计 分析以及对未来一段时期库款运行态势的预判,及时制定 应对预案,防范风险隐患。加强库款资金调度保障,库款 优先用于“三保”、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直达资金、债 券资金等支出。(县财政局负责) (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付范 围。 6.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2022年 已下达我县专项债券额度,6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所有项 目全部开工建设,8月底前基本完成支出。(县财政局、县 发改局负责) 7.加强专项债券穿透式检测,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分部 门分项目提出8月底前基本完成支出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计 划,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每月通报专项债券支出使用情况 ,每半月集中研究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展,及时协调解决 项目建设问题,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县财政局、县发改 局负责) 8.对确因项目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以致短期内难以推 进建设或债券资金需求少于预期等原因形成资金闲置的项 目,及时将闲置资金按程序调整用于其他符合要求的成熟 项目。(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负责) 9.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和引导驻县金融 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 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衔接。(县金融办 、人行镇原县支行负责) 10.密切跟进国家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的政策 ,在现有符合发债条件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 、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 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 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围绕国家新增确定新型基础设施、新 能源等领域,提前启动明年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尤其 加强可用于资本金的债券项目谋划,做深做细前期工作 ,全力做好债券资金争取。(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责) (四)积极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 11.建立健全风险补偿和奖补支持机制,积极申请上级 专项,统筹县级财力,对符合条件的支农支小融资担保、 再担保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代偿补偿和适当担保费补贴 。(县财政局、县金融办负责) 12.积极配合市财政把我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纳入国 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体系,全面开展再担保合作业务。 主动与省农担公司加大深度对接沟通与合作,拓展融资担 保、首贷担保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不断扩大合作贷款 规模,为市场主体争取更多更优惠的资金支持。对单户担 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 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 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在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 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本地小微企 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缓解本地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和 经营成本,帮助企业减负减压、保持正常生产。(县财政 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金融办负责) (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13.坚决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降 低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企业只 需提供承诺函或者信用担保,可参加我县的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 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县财政局、县 发改局负责) 14.提高采购份额预留比例,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 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 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 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明确价 格评审优惠政策,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 扣除优惠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 3%提高至4%-6%。(县财政局负责) 15.加快政府采购款项支付,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 ,在合同中约定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中小 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50%以上。在甘肃省政府采 购网专栏公示预算单位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 行情况,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县财政局负责) (六)进一步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 16.实施降低费率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 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底。(县人社局、县 财政局负责) 17.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 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养 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至 2022年12月31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 18.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将餐饮、零售、旅游、公路 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扩大至符合条件的17类制造业 ,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 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 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 进行补缴。(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 19.简化社保费缓缴办理流程,按照中小微企业和受疫 情影响地区认定标准,对生产经营困难、所属行业类型等 适用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实现缓缴“即申即享”。(县 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负责) (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20.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12月底前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 )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 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还返。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 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根据受 疫情影响程度以及基金结余情况,拓展至餐饮、零售、旅 游等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 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 照此实施。落实“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切实做到精准发放 ,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 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所需资金从失 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 21.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 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 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 风险疫情地区的,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 的所有参保企业和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 、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以及社会 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 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 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 责) 22.对今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 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 纳就业补贴;凡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 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 ,给予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此项政策实施期限截止 2022年年底,补助资金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安排,与一次性 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 23.继续落实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企业新录用 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 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 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与企业签订12个月以 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参加 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 格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按不超过就业技能培训同 类职业(工种)的60%标准补贴。对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 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参加企业岗 位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给予企业每人150元的职 业培训补贴。对按规定参加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 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不同等级给予职工个人或 企业1000-3500元的培训补贴。对企业组织在职职工开展企 业新型学徒培训,培训后取得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的,按照规定给予企业每人每年50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 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县人社局、县财政 局、县教育局、县退役军人局负责) 二、货币金融政策 (八)落实金融机构贷款及优惠政策。 24.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货车 司机等特殊群体,实施延期还本付息,通过展期、续贷、 延付利息等方式,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 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年底。(人行镇原县支行、县金融办 负责) 25.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 贷款等,在不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 收罚息的情况下,采取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 期还本等灵活方式调整还款计划,首套房、二套房下调贷 款利率;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国家汽车企业商用 货车消费贷款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政策。(人行镇原县 支行、县金融办负责) (九)加大涉农小微信贷支持力度。 26.争取和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及额度;深入推 进高风险机构化险,争取地方法人机构达到使用“支农支小 再贷款”条件,积极争取季度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的 资金支持;督促地方法人机构低利率贷款“增量”,加大普惠 小微贷款的投放;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林、水和受 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指导金融机构 严格落实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人行镇 原县支行、县金融办负责) 27.优化对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的融资、结算等金融 服务,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 仓单等权利和动产质押、活畜、活禽抵押等融资业务。 (人行镇原县支行、县金融办负责) (十)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28.督促指导各金融机构用足用活金融信贷工具,在切 实用好国家前期降准资金、扩大信贷投放政策的基础上 ,及时跟进和研究央行支持政策相关实施细则,不折不扣 地落实好国家金融货币支持政策;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督 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利率下调效果实实在在传导至贷款端 ,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新增贷款利率下降不低于 50BP,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人行镇原县支行、县金 融办) (十一)支持企业上市发展。 29.加快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立足全县经济发展 优势和产业特点,力争将圣越农牧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运营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的优势骨干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 业资源库。开展后备企业分层梯次培育,支持企业到主板 、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企 业在“新三板”或甘肃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县金融办负责 ) 30.加大上市企业信贷资金支持。引导驻县金融机构重 点支持拟上市企业和后备企业贷款融资,并在担保质押、 信贷规模、资金结算、金融租赁以及资产证券化等方面提 供高效服务。对拟上市期间暂遇困难的企业,驻县金融机 构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优先安排贷款,贷款期限能延尽 延,不得抽贷、断贷、压贷。(县金融办、人行镇原县支 行负责) 31.给予企业上市补助奖励。对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支付的券商保荐费、会计审计费、法律服务费、资产评估 费等中介费用,在完成辅导备案、申报材料、上市发行等 环节给予补助奖励,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县财政局、县金 融办负责) (十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支持 力度。 32.充分利用政银企对接机制、甘肃“信易贷”平台机制 ,开展重点项目“递单子”对接活动,发挥政府桥梁作用,畅 通“资金池”和“项目池”。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大 信贷投放力度,灵活创新金融工作,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 资金。紧盯我县“十四五”规划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 目和重点领域,充分运用金融政策工具,加大金融支持力 度;持续跟进我县光伏、职中建设项目等全县重大项目 ,积极争取协调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中长期 贷款投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 目量身定制金融信贷产品;引导各金融机构在碳减排、煤 炭清洁高效利用、科技创新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人行 镇原县支行、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负责) 33.加大保险宣传力度,创新保险产品,指导保险机构 创新开发特色优势产业保险品种。深化银政、银保合作 ,探索“保险+银行”融资新模式。(人行镇原县支行、县金 融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商 务局负责) (十三)建立金融支持政策清单台账。 34.深化政银企合作,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与金融 机构定期融资需求推送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及早介入、充 分对接,提高企业融资获得率;加大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力 度,确保政策收益主体不漏户、不漏人地清晰了解和应享 尽享;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市场主体敢贷愿贷 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简化贷款程序,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扎实开展“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百名干部帮百企”活动,做 好一对一精准金融服务,营造良好金融生态,促进金融经 济良性循环。(人行镇原县支行、县金融办负责) (十四)放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效益。 35.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甘肃信易贷)将 水电气暖、仓储物流、纳税、社保、不动产、公共资源交 易、住房公积金、科技开发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纳入共享 范围,支持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接入机构,共 享涉企信用信息,综合评价中小微企业信用水平,利用线 上批量化对接提高普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发放比例 ,实现在上年发放基础上翻一番,提升信用服务中小微企 业融资能力。(县发改局、人行镇原县支行、县市场监管 局、县金融办、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自然 资源局、国网镇原县供电公司负责) 36.鼓励企业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 自身信息,扩大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履约践约覆盖面。大中 小微企业注册“网上国网”申请“电e贷”,支持保险、银行等 接入机构,共享涉企信用信息,提升信用服务大中小微企 业融资能力。鼓励企业利用手机通过“网上国网”App申请 “电e贷”,输入营业执照名称等信息申请贷款。(县发改局 、人行镇原县支行、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县税务局 、县人社局负责) 三、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十五)推动工业企业达产达标。 37.深入实施“强工业、强县域”行动,对11户规模以上 工业企业实行专人专班包抓,助力企业扩大排产计划,对 接华北、长庆两户石油企业,通过新开井场、老井场新布 油井等方式,全面扩能上产,充分发挥压舱石和主力军作 用;引导地方规上工业企业做好原料收储、新产品开发、 市场拓展、资金筹措等要素保障;衔接主管部门引导在建 项目使用规上企业的商砼,助力规上商砼企业产值产量双 提升;加大规上企业培育力度,对金星啤酒、天润禾草业 、中能绿地油污泥处理、盛原旺禾有机肥、锦运泰声学装 备制造、振泰砂矿6户企业实行月调度,确保全年上规入库 2户,力争完成3户;对接省市工信部门,为锦运泰声学装 备制造(甘肃)有限公司绿色环保声学装备科研生产基地 和甘肃立达尔生物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天然产物 精深加工项目,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以及省级专项 资金,支持尽快建成投产。对接华北、长庆两户石油企业 ,抢抓油价上升机遇,加快临时用地、林地和环审审批实 效,积极协助油田企业扩能上产。(县工信局、县石油办 、县发改局负责) (十六)保障生产要素供需平衡。 38.梳理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目录和问题清单,对照问题 清单逐项落实,重点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帮助龙 头企业和关键节点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确保重点“白名单”企 业稳定生产、增产扩产;在省列“白名单”企业(圣越农牧 )基础上,推荐上报嘉仕乳业、解语花、中盛华盛、金星 啤酒、天欣堂作为备选企业,全力保障“白名单”企业产业链 供应,全面推广“点对点”运输、不见面交接、绿色通道等细 化实化服务,协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同时 ,积极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企业在复工 达产、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各方面全方位 服务,切实减少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做好工信领域 企业《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衔接上报,对纳入产业 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优先推荐办理,对注册地在县内的工 信企业衔接上级部门应发尽发,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畅 通稳定,定期发布重大项目和工业企业电网侧、客户侧建 设进度。(县工信局、县交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金融 办、国网镇原县供电公司负责) 39.开展镇原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小微企业创 业孵化基地二期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 金和项目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建设,不断完善县域工业园 区基础设施水平和服务水平;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引进资 金或项目对现有部分僵尸企业、闲置企业实现“腾笼换鸟 ”,提高闲置工厂、厂房、土地利用率;探索在现有工业用 地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 改造、内部土地整理等途径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 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 县交运局、县石油办、县发改局、国网镇原县供电公司负 责) (十七)强化工业调度和服务机制。 40.坚持运行调度机制。落实领导包抓制度,督促县域 规上工业企业,提前做好原料、资金及劳动力等生产要素 的调度保障,确保满负荷生产。落实“百名干部帮百企”机制 ,强化部门协调会商机制,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促进 上中下、大中小、产供销协同发展。加强对县域企业疫情 防控指导,强化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 方面服务,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工业生产平稳运行。 (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交运局、县统 计局负责) 四、抓项目稳投资政策 (十八)加快推进县列重点项目建设。 41.落实县列重点项目县级领导包抓机制,加强调度研 判,60个县列重点项目有序实施,其中,38个新建项目全 部开工,且完成年度建设任务;15个续建项目全部完工 ;7个前期项目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县发改局会同相关部门 负责) (十九)加强项目谋划储备。 42.做好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论证工作,加强新型基础设 施、新能源等领域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力争更多项目纳入 国省项目盘子予以支持。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102 项重大 工程和省市“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立足长远、适度超前谋 划基础设施项目,建立上下对应的项目库,争取更多项目 纳入国省建设规划。(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 责) (二十)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 43.各类财政性建设资金及债券资金重点保障在建项目 和具备招投标条件等前期工作比较成熟的新开工项目。建 立用地保障计划清单,对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全程跟踪帮办 ,用地计划和占补平衡指标优先保障县域重点建设项目 ,全力保障项目落地。(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发 改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一)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44.加快实施吴家沟水库综合利用工程工作力度,力争 7月份开工建设,全力推进陕甘宁盐环定扬黄镇原北部引水 、五台山水库引水和白龙江引水镇原县配套等重点工程前 期,争取尽快立项审批,尽早争取建设资金并开工建设。 (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县 林草局负责) 45.进一步完善用水设施,对金龙工业集中区进行供水 管网配套建设,做到工业用水应供尽供;年内完成农村供 水保障建设改造项目,解决北部殷家城、方山、三岔、马 渠4乡镇分散用水户用水不稳定问题;对开边灌区实施续建 配套和节水改造,恢复灌溉面积4629亩,做好灌区农业用 水应灌尽灌;推进智慧水务建设,对县域水务信息化管理 系统进行开发,建立全县智慧水务信息化调度中心,对全 县流域治理、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时限智能化管理 ,完善管水“一幅图”、供水“一张网”,实现治水、管水、供 水、工程建设现代化、生产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服务信 息化的工作目标。(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 46.加快实施江河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工程 ,积极争取蒲河王山至新庄段、北石窟至石咀子段、白家 川河段、洪河惠沟至南坡段4处河道治理工程等已批复项目 建设资金;全力推进茹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洪河南坡至寺沟段河道治理工程立项审批工作,争取年内 完成前期工作。实施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落 实新修梯田建设任务,推进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工程,有效 控制水土流失,保护黄土塬面;重点实施新建淤地坝和淤 地坝除险加固工程,蓄水保土减少入黄泥沙。(县水务局 、县水保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负责) (二十二)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项目。 47.积极争取城区污水处理厂和三岔镇污水处理站2个尾 水人工湿地工程项目资金,加快推进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和新城镇郭沟圈村农村 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主要工程内容建 设。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林草重点计划任务项目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储备 林等项目进入国家规划。(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县自 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林草局负 责) 48.精准排摸地质灾害威胁区、河湖管理范围区、地震 灾害危险区、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和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内需要避险搬迁的群众,经各功能区主管部门核 实认定后,自2022年开始,按照“成熟一批、搬迁一批”的要 求,有计划、有步骤实施避险搬迁,到2026年年底前全部 清零。(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县水务 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林草局负责) (二十三)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49.加快推动平庆铁路、G327正宁至镇原段和S15镇原 至平凉段高速公路项目,配合做好前期准备,争取年内开 工建设。积极对接G309线驿马至小园子一级公路和环县南 湫至镇原屯字二级公路项目,争取年内启动项目前期。继 续争取S512孟坝至新集、X057南川至七里河三级公路列入 省级建设计划,X052王地庄至方山、X060川庙公路列入省 级县道升级改造项目。年内完成S318线城关路坡至平泉姚 川段和S202线屯字至白草坬段公路维修改造。(县交运局 、县发改局负责) 50.持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力度,争取将X059姚 川至惠沟、X065新城至巨寨、Y006毛大崾岘至王寨纳入全 省农村公路维修改造计划,在完成年度139公里自然村(组 )通硬化路的基础上,力争年底前再启动建设34.2公里自然 村(组)通硬化路。(县交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 责) (二十四)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51.持续推进西区综合管网改造、东新街二期、西区供 水设施改扩建、西区集中供热建设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区智慧化停车场建设,智能立体停 车库建设,公共停车场建设,城区立体停车场建设,太平 镇、庙渠镇、中原乡、马渠镇、新城镇、临泾镇、郭原乡 、武沟乡、上肖镇、屯字镇、南川乡、新集镇、平泉镇等 13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及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等项目进度 。提升市政基础设施,争取实施民用燃气管道改造,老旧 小区供热管网改造,白峁岭综合改造,平泉镇、三岔镇、 屯字镇的集中供热等项目。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 事件的能力,补齐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加大生活 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再谋划6个市政设施项目(松园路道路及管网改 造、智慧公交及出租车站点改造、街心绿地建设、县城 LNG天然气储备库建设、县城南区道路管网提升改造、东 门坡-三号桥北综合提升改造),1个防灾减灾项目(人防宣 教体验训练馆建设),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老旧小区公 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街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老旧楼房 抗震加固改造),2个商业化改造项目(百货市场改造提升 、商业街改造提升),3个垃圾收集处理项目(餐厨垃圾处 理中心建设、西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压缩站建设、生活垃 圾分类收集智慧化建设),1个污水处理项目(县城区污水 处理厂污泥处置建设)。(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教育 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退役军人局负责 ) (二十五)加快构建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 52.以全面推进实施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为 契机,按照“工业主导、农业优先、产城融合、一县一业”高 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加快构建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统 筹城镇化和强县域行动衔接融合,精准把握功能定位,紧 扣“农业优先型”和“工业主导型”县域经济发展定位,明确发 展路径,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完 善举措,分类推进。全面落实2022年度强县域行动任务清 单。加快实施以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公共服务、产业配 套等领域为重点的补短板项目,提升县域综合承载能力。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 村局、县财政局负责) (二十六)加快数据信息产业发展。 53.提升我县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促进新一 代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实现深度融合,实施信息基础设施 提升改造工程,扩大有线宽带、4G、5G网络覆盖范围,深 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IPv6+”技术生态体系更加完 善。力争“数字化园区”建设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大力争取 “智慧镇原”项目落地实施。(县工信局、县发改局负责) (二十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 54.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全县62个易地扶贫 搬迁安置点进行全面排查,积极争取省、市易地搬迁后续 扶持资金,用于解决安置区设施补短板、产业发展及就业 创业。完善提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 服务,持续加大安置区产业培育能力。在确保粮食安全的 基础上,全力推进“肉鸡、草畜、瓜菜、苹果、药材”五大主 导产业集群成链发展,持续推进现代思路寒旱农业三年倍 增行动计划,扩大种养基地规模,通过订单收购、入股分 红、土地流转、吸纳就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