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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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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 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立 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 分析全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规律和监管现状,以巩固 、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推动属地监 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以防范、遏制事故为 目标,推动吉林、通化、白山、延边重点地区动态管理和 综合评估,大力提高监管效能,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 ,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一)非煤矿山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实现稳中求 降。  (二)通过严格准入、整顿关闭等方式,指导地方政 府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尾矿库。  (三)生产运行的53座地下矿山、32座尾矿库全部完 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四)清理安全生产知识欠缺、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 能力的“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和检查执法,防范化解地下 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外包工程安全风险。  (六)推动矿山安全监管模式向远程化、智能化、可 视化以及“互联网+监管”方式转变,提升矿山数字化、智能 化安全生产水平。  (七)继续坚持严惩重罚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属地政 府领导责任、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位于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内的建 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露天转井下审查审批。独立 生产系统设计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应当达到国家、地方规 定的最低标准,且设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新建四等、 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建坝方式。对首次申领安全生产 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进行现场核查。  严厉打击建设项目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 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纳入整合的生产系统仍然“各自为 政”;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不按设计建设 生产、以采代建、以采代探、以采代掘;矿区范围之间最 小距离不足300米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反复修改设计(首采 中段和首采矿块设计变更)来掩盖前期“以采代建”等违法违 规行为。  (二)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重点查处非煤矿 山企业“三违”行为,由省、市(州)、县(区)三级应急管 理部门会同国家矿山监察局吉林局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培训 专项检查,省应急管理厅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 ,依托当地培训机构采取分片集中书面考试的方式,对“五 职矿长”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覆盖考试,对考试、考核不 合格的“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下发《调整工作岗位通 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会同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驻 地执法处,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现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 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书面考试 。对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责令企业调整工作岗位。 清理一批安全生产知识欠缺、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 “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严厉打击矿山企业假培训、乱培训、不培训等行为 ,坚持常态化开展“逢查必考”,各级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 ,必须抽查不低于30%比例的当班员工现场考试,对岗位职 责、岗位操作规程、岗位风险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企业当班抽考人员通过率达不到70%的一律停产整顿。  (三)严格非煤矿山安全和技术管理。严格落实金属 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有发包单位和承 包单位的实行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和极端天气停产撤人 制度。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 ,每月在生产现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 作日。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地下矿山、大中型露 天矿山独立生产系统不少于3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 2人,三等及以上尾矿库不少于4人,四等、五等尾矿库不 少于2人),每班作业现场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必须配备分管安全、生产、 机电的副矿长和采矿、地质、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技术人 员,尾矿库必须配备水利、土木或者选矿(矿物加工)等相关 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三等及以上尾矿库专职技术人员不少 于2人,四等、五等尾矿库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金属 非金属矿山必须严格按照采场单体设计组织回采作业,严 禁无设计或者不按设计回采作业。  (四)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在借鉴珲春紫金矿业 有限公司试点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经验基础上,生产运 行的53座地下矿山、32座尾矿库企业制定完善从主要负责 人到一线工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 到底”的责任清单,明确各层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责任 ,制定落实责任的考评办法和与之相配套的奖励和追责制 度,建立责任全员明晰、责任全程考核,失责依法追究的 工作机制。制定企业各层级隐患排查标准,做到“一企一册 ”、“一岗一清单”。建立动态更新风险告知栏、岗位安全风 险告知卡、班组岗前安全警示教育、岗位安全操作描述确 认等制度。  (五)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对三年行动期间 整顿关闭矿山、尾矿库、整改销号的重大隐患,以及事故 矿山开展“回头看”,严防关闭矿井和问题隐患“死灰复燃”。 各市(州)联合属地国家矿山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对入井人 数超过30人或井深超800米的地下矿山开展“解剖式”专家会 诊(2022年发生亡人事故的5座地下矿山由省厅非煤处和国 家矿山局吉林局负责),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