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农村、社区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充分保证基层党组
织日常活动开展的要求,加强党建经费保障,规范经费使用和管理,根据省市文件
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党建经费的保障标准、经费来源和核拨办法
1.保障标准:根据所属基层组织党员人数(以党组织关系为准)。每名党员每
年落实200元活动经费。
2.经费来源:党建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3.核拨办法。县财政每年11月底前按上年度党内统计年报数列支预算,一次性
划拨到党费账户。县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党委(总支)党员数量下摆党建工作经费
到乡镇(场)、社区工委财政账户,财政所依据组织委员提供的支部党员数量,及
时将经费拨付至经管站账户,社区工委、两场按照基层支部党员数量在财务室管理
,乡直单位党建经费由党委统一管理。
出现以下五种情形的视情况扣发,即:1、每季度党员组织生活少于1次的;2、
组织参与党内主题教育活动不积极的;3、党员发展不正常或基层支部未发展党员的
、年度远程教育工作被通报批评3次及以上的;4、“四议两公开”民主公开决策机
制执行不力的。5、资金使用与党组织、党员活动无关的。
二、党建经费的使用范围
党建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立足实际、服务基层、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擅自
挪为他用。主要使用范围包括:
1.开展教育培训。如组织党员开展各类培训教育及订阅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各
类资料(不包括县里指定的报刊费)等。
2.党员表彰奖励。即对村(社区、分场)每年评选的单项性重点工作、抗灾抢
险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表彰。党内表彰要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
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同时要严格控制表彰对象人数和奖励标准。村级自行表彰人数
每年控制在党员总数5%以内,奖励标准在每人300元以下。同一年度上级党委已表彰
的,基层支部不得再行表彰。
3.党内关爱帮扶。主要是走访慰问困难党员、患病老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
灾害的党员。要严格把握帮扶慰问标准,上级已安排结对帮扶的对象,原则上不重
复帮扶慰问。
4.党员远程教育管理。即远程教育设备更新、维护费用及站点管理员工作补助
等。
5.党建阵地建设。如购置党建活动室内备品、党务公开栏建设等党组织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