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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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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 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教工.委.(2021)1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商丘柘城 “6.25”火灾事故教训,迎接党的百年华诞,全面营造良好安全氛围,特制定此工 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建立部门联动、校内校外联动等工作机制 ,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包括托辅机构,以下均称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通过查处一批、审批一批、规范一批、关停一批等方式,着力净化校外培训市场 ,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维护 广大学生权益,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范围为川汇区各中小学校,经区教体部门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市场 监管部门审批的教育培训咨询公司及未经审批的“无证无照”办学机构。主要治理 内容如下: 1.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2.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不完备,未取得办学许可开展培训以及超范围开展中 小学学科辅导; 3.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宣传不诚信,虚假(夸大)宣传、作不实承诺或模糊承诺; 4.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管理不科学,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 ”等不良行为; 5.校外培训机构竞赛管理不规范,组织中小学生语数外等学科等级测试和竞赛 、以帮助中小学校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测试、将学生培训成绩提供给中小学校等; 6.校外培训机构教师管理不严格,聘任“三非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 法就业)担任外教、聘请在职中小学教师担任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或管理等工作; 7.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不合规,没有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只收费、少服务 等工作; 8.中小学校教学计划执行不严格,开展非“零起点教学”; 9.在职教师举办培训机构、在培训机构兼职以及从事有偿家教、诱导或强迫学 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 三、工作原则 (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全面掌握培训机构情况基础上,综合运用经济、 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整治。通过专项整治,逐步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依法行政,维护稳定。从实际出发,坚持规范与发展相结合,既要查处违 法违规行为,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又要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办事处、教体、民政、市场 监管、城管、公.安、应急、消防、发改、卫健、住建、文旅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 责,相互协作,共同落实专项治理责任。 四、主要措施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6月28日前)。由区教体部门对全区范围内校外培训机 构开展排查摸底,摸清底数、详细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账资料,为治理奠定基础 。 (二)暂时关停(2021年7月1日前)。按照《中.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对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教工.委.(2021)1号)文件精神 ,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时关停,全部停止所有教学培训活动。 (二)规范优化提升(2021年7月1日一7月15日)。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具 备“有证有照”的经过再次验收,可继续开展培训活动,对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 “无证无照”和“无证有照”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 (四)集中整改阶段(2021年7月16日一8月15日)。由区政府牵头,组织教体、办 事处、市场监管、人社、民政、公.安、应急、消防、发改、文旅等部门人员参与的 联合执法组,对不同情形的违规行为采用不同的治理办法:一是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培 训机构,由公.安、应急和消防部门牵头负责予以查处;二是“无照无证”的培训机 构,由辖区办事处牵头,教体、消防、市场监管、住建和公.安部门配合查处;三是